《新编五代史平话》中“得”的语法化程度层次分析

来源 :汉字文化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ole9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得”的语法化问题一直是汉语述补结构研究的焦点,一直为众多学者所关注。吕叔湘(1944)、曹广顺(1995)、赵长才(2000)、吴福祥(2002)、石毓智(2006)等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得”产生发展的语法化进程,也有专书断代研究考察历时背景下“得”的语法化问题。本文按语法化的“分层”原则,对宋元之间的重要语料《新编五代史平话》(以下简称《新》)中“得”进行穷尽性统计,从语义和语法功能考察《新》中“得”受历时因素制约而形成:谓语动词>结果补语/可能补语>动相补语>结构助词的四个语法化程度层次,为汉语述补结构的研究提供一些参考。“得”字在《新》中共计使用468例,现就其各层次分作说明。
  
  一、“得”做谓语动词
  
  “得”,甲骨文中已有,字形从又(手)持贝,为动词“得到、获得”义;《说文·彳部》:“得,行有所得也。”此为“得”的本义。从历时来看,“得”的动词义是其语法化的起点。其间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得”单独作谓语,第二阶段“得”作连动结构中的V2。这种历时演变积淀到《新》中,同样表现为:
  (一)“得”单独做谓语动词
  “得”字本为动词,为“得到、获得”义,与“失”义相对。其主要用法为: (1) 直接谓语,如《诗经·周南·关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2) 作谓语动词带宾语,如《后汉书·班超传》:“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新》中直接反映“得”这一本义的用法共142例,如:
  1.黄巢得这一口剑,号做“桑门剑”。
  (梁史卷上)
  2.那黄巢得五百贼众,拣下辛卯日离那悬刀峰下,将那村庄放火烧了而去。(唐史卷上)
  3.张承业起身贺曰:“大王苟以此存心,何患不得贤才,何忧不得天下也?”(唐史卷上)
  4.且说晋王从那天祐十八年正月,得魏州献到唐国受命之宝,诸将一力价劝进。(唐史卷下)
  5.石敬瑭得朱弘昭书,觑了一过,转生疑惧,即日统所部军遁归。(晋史卷上)
  据前人研究,甲骨文中已有“得”做动词的用例,如《甲骨文合集释文第一册》08882正:“贞:吴得有牛?”从上古、中古一至到现代,“得”都可以用做谓语动词,这里不再赘述。
  (二)“得”在连动结构中做动词V2,共125例,如:
  6.乃帅马军先登,李从珂、王建及将步军继之,遂夺得土山。(唐史卷上)
  7.晋王遣将帅五千人至赵州,与周德威合
  军,因拿得梁之采樵者,问之。(唐史卷上)
  8.掠得其母魏州并其子,明宗养以为子,名从珂。(唐史卷下)
  9.却说匡胤在公署闻得城中鼎沸,急忙下令禁止。有将士捉得范质、王溥等至。(周史卷上)
  10.是夕,世宗野宿军营,捕得步军之降汉的,尽斩之。(周史卷上)
  “得”前的动词如“夺、拿、掠、捉、捕”等为取义类动词,是连动结构的V1。“得”有“获得”的实义,是连动结构的V2,表示通过某种动作获得某人或某物,语义指向受事宾语。这种连动结构先秦两汉时已有,如:
  后捕得匈奴生口,言陵教单于爲兵法,上怒,乃族陵家而下迁腐刑。(《前汉纪》)①
  不恐不胜,平心定意,捉得其齐。
  (《淮南子·淮南鸿烈解卷第十四》)②
  “得”固定位于表取义的主要动词之后,充当次要动词,这种连动结构为“得”的语法化提供了相宜的句法结构环境。
  
  二、“得”做补语
  
  (一)“得”做结果补语,共135例,如:
  11.归歇泊处来,等候得赴试日已至,同士子入试场,把十年灯窗下勤苦的工夫尽力一战。
  (梁史卷上)
  12.汉主探听得郭威兵至七里店,汉主与慕容彦超帅大军屯七里店,与郭威军对营下寨。
  (汉史卷上)
  13.打听得那里有一个朱教授,小名唤做朱诚,……(梁史卷上)
  14.知远向王大道:“……甫能讨得个吃饭
  处,您说这般话,莫带累咱着了饭碗。”
  (汉史卷上)
  15.那四句道甚么?借问和尚过河无?河南拱手待姑夫。引得姑夫到中国,嫔妃卿相作戎奴。
  (晋史卷上)
  根据石毓智(2002)的意见③,例14中的“个”为宾语标记,排除了“得”和“个”共同做中置助词的可能。因此,这里的“得”还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并和其前面的非取义动词共同支配宾语。持此观点的还有朱德熙(1982)、邵敬敏(1984)等学者。“得”前的动词“V”,如“知、听”,为非取义动词。“得”的“获得”义的及物特征弱化,表示动作达到某种结果,语义指向V;中间不能加入“得”或“不”扩展,出现在“表实际之结果”的已然的语境中。东汉时,已出现这样的例子,如:
  民采得日重五铢之金。(《论衡·讲瑞》)④
  “得”由独立作谓语到置于其他动词之后作补充成分,是其语法化过程的第一步——开始向辅助功能转变,从而为其进一步虚化准备条件。受“得”自身词汇意义的影响,“得”进一步虚化的语法意义为“达成”。“得”前动词不再仅仅是取义动词。随着“得”前动词范围的扩大,东汉末人们对“V得O”结构进行了重新分析:原本为连动结构,但因V与“得”同样表“获得”,区别仅在于一主一次,发展下去,次要动词“得”对宾语的统辖逐渐弱,词义趋于抽象化;同时“得”前的主要动词不再仅仅是取义动词。这样,“得”无法以“获得”义统辖宾语,其语义指向也转向“V得O”这一固定句法结构中的“V”。从而,“得”完成了语法化层次的第一个序列:句法地位由独立作谓语到作补充成分,句法功能开始由主体转向辅助,为其进一步虚化准备了条件。
  (二)“得”做可能补语,共30例
  其中“V得”结构中14例,如:
  16.僖宗方在幼冲,纵有忠臣直谏,怎生省得?(梁史卷上)
  17.曹州是咱每乡故,待奔归去,又没果足,怎生去得?(梁史卷上)
  18.夜色二更,月明如昼,如何见得?
  (梁史卷上)
  19.谓赵莹曰:“知远坚拒制命,朕欲落他军权,使归私第,怎生是得?”(晋史卷下)
  20.向慕容三郎道:“……奈他有三般病,怎
  生把钱付他去得?”(汉史卷上)
  例16、17、18、19中的“V得”可以分别理解为“能V”,例20可以理解“怎生能把钱付他去?”;在《新》中,“怎(生)……得?”这种句式共出现14例,而且都为反问语气,格式比较固定。此类固定句式中,“得”处于动词之后,整个句子的语义都表达对动作行为及结果的推测,如“见得”表示“能见”或“不能见”的含义,而反问的语气加强了“不能见”这一含义,表动作行为之未然。总之,“得”在这一固定句式中的位置及整个句子语境的未然性使“得”具有可能补语的语法功能。
  “V不得”、“V不得O”和“VO不得”中16例,如:
  21.黄巢登程后,免不得饥餐渴饮,夜宿晓行。(梁史卷上)
  22.乱兵搜索不得,乃免祸。(唐史卷上)
  23.那大汉道:“……欲返乡里,动身未得。”
  (梁史卷上)
  24.(刘知远)归家不得,无计奈何。
  (汉史卷上)
  25.那人向朱温道:“咱是您的姊夫,登州孔目官燕守志也。您恁时幼小,认我不得。……”
  (梁史卷上)
  例21为“V不得O”结构,《新》中共出现7例,例22、23、24、25都为“VO不得”结构,《新》中共出现9例。这两种结构中的“得”是表可能的“得”,后一种结构中宾语放在述语之后是宋元白话语料中常见格式。蒋绍愚(2004)认为,从汉代起“VO不得”和“V不得”中的“得”就是表可能的“得”。表可能的“得”字用法最早由语境带来,一般认为表可能的“得”字补语出现于唐代,而其否定式“VO不得”的产生早于肯定式,太田辰夫(1958)认为表可能的肯定式、否定式来源于“获得”意义的虚化,否定式来源于先秦的动态助词“得”。否定式是助动词“得”后省略主要动词而来的,发展过程比较简单,所以产生比较简单。《新》中大量保留了这种表可能的述补结构。吴福祥(2002)把“V得”和“V不得”叫做“傀儡补语结构”,“得”在这里相当于能性助动词,而且在宋以前只表示动作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只有“VO不得”中的“得”是由表能原动词的“得”后置而来的,其他表可能的“V得O”和“V不得O”中的“得”,都是有“获得—达成—可能”发展而来的。
  从语义上来讲,“得”由“获得”虚化到“实现或完成”,这是“得”字补语两大类(一般称状态补语和可能补语) 分流的前奏。因为“实现”可以指现实中的“实现”,也可以指意念中的“实现”(即悬想之可能) 。这里的“得”为能性助动词,与表可能的动补结构中的“得”做结构助词不同。与严格意义上的可能补语结构“V得C”、“V不C”(C为表结果或趋向的动词)相比,这两种意义只能通过语境辨别,可能补语“得”字只是结果补语“得”字的语境变体。《新》中“得”字做可能补语时出现在在比较固定的句式(反问句)和句法结构(“VO不得”)中使其语境变体的身份更加明确。
  
  三、“得”做动相补语,共11例
  
  动相补语(phase complement)概念是赵元任(1968) 提出来的,吕叔湘(1979) 译为“动相补语”,还有些学者称为“趋向轻动词”,本文暂且沿用吕叔湘的翻译,称作“动相补语”。其功能是给所表述的事件增加一种终结(telic)的意义,跟表示完成或实现的体标记相比,它们其实是“准体标记”(quasi-aspectual marker)。同样,《新》中“得”字也有做动相补语的用例,如:
  26.行得数步,探听得试院开榜了,却是别人做了状元,别人做了榜眼,别人做了探花郎。
  (梁史卷上)
  27.慕容三郎取得浑家归后,……改名做刘知远,年渐长成。(汉史卷上)
  28.到得十月,朝廷诏刺史裴渥依理招谕王仙芝。(梁史卷上)
  29.知远在孟石村住得半月十日,带取李夫人一同回北京留守衙去也。(汉史卷上)
  30.无奈那雀儿成群结队偕来偷吃谷粟,才
  赶得东边的去,又向西边来吃。(唐史卷上)
  这里的“得”字表示动作实现或完成,性质和功能相当于表示完成的动态助词“了”。以上用例均用于已然的语境,表示“行、取(娶)、到、住、赶”等行为的实现或完成。
  曹广顺(1995)以“我令之罘归,失得柏与马。”(韩愈《招杨之罘》)等为例,说明唐代另外一些“V得O”,格式不是强调动作获得了什么结果,而是用来表达一种动作完成或实现的状态。这种表示完成的“得”,较之表示结果的“得”,词义上又虚化一步,但我们认为这里的“得”还未完全虚化为助词,它还负载着表动作状态完成或实现的语义。比较“住半月十日”与“住得半月十日”,前者仅仅叙述动词实施的客观事实,不涉及动作的结果;后者置于已然的语境中涵盖了动词实现的结果,如果置于未然的语境中则可以表达动词支配受事的可能性。所以,我们把这里的“得”处理为动相补语,仍处于语法化的过程中。
  
  四、“得”做结构助词,共25例
  
  (一)状态补语结构中的助词“得”
  其中“得+主谓结构”12例,如:
  31.正在推算,忽太宗到来,唬得袁天纲疾忙起来,起居圣驾。(梁史卷上)
  32.吓得李长者大叫一声,魂梦忽觉。
  (汉史卷上)
  33.唬得尚让顶门上丧了三魂,脚板下走了七魄。(梁史卷上)
  34.忽闻人语马嘶,唬得黄巢、尚让两个潜伏荆棘中。(梁史卷上)
  35.唬得朱温股栗惊颤。(梁史卷上)
  通过层次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述补结构内部带宾语,宾语为人称代词,而且是“V得”的宾语,动词V与体词性的人称代词的意义上有陈述关系。例如在“唬得袁天纲疾忙起来”中,“唬得”带宾语“袁天纲”,人称代词“袁天纲”是“唬得”的宾语,不是“急忙起来”的主语;尽管从意义上讲“急忙起来”是陈述人称代词的。因为“得”字后的体词性成分是宾语,所以以上例子中“唬得……”等都可以变换分析为“把”字句,如例31中“唬得袁天纲疾忙起来”可以变换为“把袁天纲唬得疾忙起来”,其他例子也一样。
  述补结构研究中,述语和其后面的宾语构不构成述宾结构是判断述补结构形成的重要因素,但从以上例子中“V得”与宾语在语义及功能上有明显的联系,说明这种述补结构的“得”还没有充分语法化。
  “得+形容词”,在《新》只出现6例,如:
  36.尚让行得辛苦,与黄巢且坐歇子,因感泣,乃为诗一首:……(梁史卷上)
  37.道答云:“农家乃四民中之最可怜者,岁荒则死于流离,年登则伤于谷贱。臣记得进士聂夷中尝有一诗《伤田家》,说得最好。”
  (唐史卷下)
  38.时华山隐士陈抟骑驴过汴,闻太祖登基,拍掌大笑曰:“天下自此定矣!”吟诗一首:夹马营中紫气高,属猪人定着黄袍。世间从此都无事,我向山中睡得牢。(周史卷下)
  39.郭威被刺污了脸儿,思量白净面皮今被刺得青了,……(周史卷上)
  以上例子都可以归为是“V得C”的述补结构。例39中的“被刺得青了”可以理解为“被刺青了”,因为有“被”作强使令标记,“得”作为助词可以省略也可以保留。
  (二)可能补语结构中的助词“得”(得+表结果或趋向的动词),共7例,如:
  40.奈知远是个辣浪心性人,有钱便爱使,有酒便爱吃,怎生留得钱住?(汉史卷上)
  41.知远心下焦燥,向他说:“我不赌钱,且赌个厮打。打得我赢,便将钱去;若输与我,我不还钱。”(汉史卷上)
  42.杨彦温受安重诲之令,伺候从珂出城阅马军教习,彦温勒兵闭门,拒从珂使不得入。
  (唐史卷下)
  43.崇韬对曰:“……每日与彦章挑战以牵制之,使之旬日不得东下,则我城可成。”
  (唐史卷下)
  例40、41为“V得OC”结构,反映了宋元白话述补结构中宾语放在述语之后⑤这一语法事实。其中例42、43表对动作行为即将产生的结果的推测,“得”字出现未然语境中,为可能补语标记。例42、43中的“使不得入”、“使之旬日不得东下”为“使O不得C”结构,其中“使”作为使令动词,出现在未然的语境中,其实表达了“欲……使(O)不能”的意义,“得”的能性特征受“使”的影响而减弱,动词义虚化。相比可能补语“得”,“V得OC” 结构和“使O不得C”结构中的“得”因受句式中置位置的影响,标记性增强。
  《新》中没有出现严格意义上的“V得C”的可能式述补结构,只出现以上两种格式,而且相比“得”以动词身份做补语的大量用例,这两种格式用例不多。
  在《新》中“ 得”字虚化为动相补语后带上了谓词性成分,整个结构则变成述补结构。“得”变成表示补语标记的结构助词, 这个变化产生的时间大约是唐代。就语义功能而言,补语(特别是结果补语)既表示结果或状态,同时也就表示动作的实现或完成。因为一个动作总要在实现或完成以后才能产生结果或状态,反之,一个动作既已产生某种结果或状态,那这个动作自然也就实现或完成了。由于“V得C”中补语“C”已蕴含了表示动作实现或完成的语义,“得”原有的表示动作完成或实现的语义功能便逐渐消失。
  《新》中的“得”字呈现谓语、结果补语/可能补语、动相补语、结构助词四种句法功能层次的根本在于语法化的保持和滞后原则。其中“得”字的各个层次的用例统计如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实词“得”(包括做谓语的“得”、做结果补语和可能补语的“得”)在《新》中出现的频率还是很高,占整个用例的92.3%;而虚词“得”只占5.34%。频率原则是语法化的一个重要规律,也是评判虚词语法化程度一个重要因素。按语法化的一般原理,实词的使用频率越高,就越容易虚化,虚化的结果又提高了使用频率;从分布上讲,虚化的程度越高,分布的范围也就越广。但不论从“使用频率”还是“分布”上来看,我们都可以看出“得”在《新》中的语法化程度不高。
  我们结合其他语料,从共时的角度分析了《新编五代史平话》中“得”字的语法化程度的不同层次。从“得”做谓语到做结果补语和可能补语,是整个语法化链上基础性的第一步。连动结构“V(取义)得O”为迈出这第一步提供了具有催化作用的句法结构环境。同时,随着“得”前动词范围的扩大,“得”的词义从具体的“获得”义虚化为抽象的“达到”义,语义指向也由“O”转向“V”。此后“得”进一步虚化,只表示表动作状态的完成或实现、语法功能上相当于动态助词“了”的动相补语;最终,“得”达到它语法化程度的顶点——作为连接述语和补语标记的结构助词。但通过具体比较和分析,《新》中的“得”字受历时制约而形成的语法化程度不高。
  (本文写作蒙谭耀炬教授指导,谨致谢忱!)
  
  注释
  ①选自《钦定四库全书荟要-前汉纪》,(汉)荀悦撰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5月出版。
  ②同上。
   ③石毓智《语法化的动因与机制》,《“个”标记宾语用法的来源》,2006年。
  ④蒋绍愚《近代汉语研究概要》第194页,2005
  年。
  ⑤朱德熙《语法讲义》第151页,1999年。
  
  参考文献
  [1]宋·佚名《新编五代史平话》,古本小说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
  [2]吕叔湘《与动词后得与不有关之词序问题》//吕叔湘《汉语语法论文集》增订本,商务印书馆,1984
  [3]蒋绍愚《近代汉语研究概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吴福祥主编《汉语语法化研究》,《汉语能性述补结构“V得/不C”的语法化》,商务印书馆,2005
  [5]吴福祥主编《汉语语法话研究》,《汉语语法的演变—论语法化》,商务印书馆,2005
  [6]吴福祥主编《汉语语法化研究》//沈家煊《“语法化”研究综观》,商务印书馆,2005
  [7]曹广顺《近代汉语助词》,语文出版社,1995
  [8]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9]朱德熙《语法讲义》,商务印书馆,1999
  [10]赵元任1968A Grammer of Spoken Chinese
  《汉语口语语法》(吕叔湘译),商务印书馆,2005
  [11]石毓智《语法化的动因与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12]赵长才《汉语述补结构的历时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0
  [13]罗竹风《汉语大词典:卷3》,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3
  [14]胡厚宣《甲骨文合集释文:第1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15]梁银峰《汉语动相补语“来”、“去”的形成过程》,《语言科学》,2005年第6期
  [16]颜丽《王梵志诗中“得”语法化程度的层次研究》,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17]曹秀玲《“得”字的语法化和“得”字补语》,《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通讯地址:310004 浙江财经学院人文学院)
其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