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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怨”论诗是中国文学批评理论中的一个重要传统。钟嵘《诗品》以“怨”评诗,在继承孔子“诗可以怨”的基础上,丰富并发展了“怨”的内涵,将是否抒发怨情作为品评诗歌的重要美学标准。同时,钟嵘还将“怨”诗置于较高品味,上品11位诗人及无名氏的作品中就有5处论及“怨”,对“怨”的重视上承“诗可以怨”,下启“不平则鸣”,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