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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要有效推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需要一套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即:应培育一个多元化的服务提供主体体系,打破政府垄断提供服务的“单中心”定式;合理界定政府的服务职能,理顺政府“掌舵”与“划桨”的角色;提供符合顾客需要的服务,形成以顾客为导向的服务理念;把竞争机制与绩效管理评估导入服务过程;积极鼓励和引入民间投资,解决当前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的困境;建立和健全市场化进程中的相关法律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