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集团化整合中,应该考虑集团的性质、整合模式、整合力度等制度问题。集团的宣传业务部门可以仍定为事业单位,而其下属的广告部门、发行部门、印刷部门以及其他经营部门则应该定性为企业单位;整合模式固然需要政府的推动,也应该在传媒主体自愿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在同质传媒进行重组的同时,加大跨传媒强强联合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