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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腾祥公司购买一写字楼第五层(系硕层)整个楼层作为办公场所。2003年,腾祥公司与声远广告公司签订外墙租用合同,约定将该第五层楼外墙面提供给声远公司发布广告,使用期限是10年。合同签订后,声远公司即在该外墙上制作了广告牌,广告牌高4米,从楼顶垂下两米,遮盖了第五层楼大半个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