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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吉林省国资委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于2005年9月4日签订了《中国中钢集团公司重组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框架性协议》。吉林省国资委、吉林省冶金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钢集团,就中钢集团重组吉林省冶金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炭素集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