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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艺术论》是对欧洲造型艺术史的科学总结,又是对罗丹本人树立的现实主义艺术创作方法的精炼概括。该书在深入论述艺术与自然、美与丑辩证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然中公认为丑的事物在艺术中可以成为至美”和造型艺术可以表现“运动”等重要观点,从而根本否定了莱辛在《拉奥孔》中所宣扬的造型艺术观,是对西方美学诗画关系理论的发展。也为我们今天进一步研究诗画关系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