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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师院校(U)如何更好地与地方教育管理部门(G)以及中小学(S)建立合作关系历来是一个难题。合作目的的错位、利益与职责机制的缺乏、地位的不平等以及管理文化的差异,导致地方高师院校与中小学合作的实然关系不理想。从应然意义而言,高师院校要以服务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为主要范畴,以研究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问题为主业,以引领中小学教育教学能力的整体提升为目标,以培育和创新中华民族优秀教师文化为使命。但由于实然的诉求不同,目标各异,使原本紧密的合作关系张力不断。在新时期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时代背景下,高师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