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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实现了从理论探讨到试点推行再到全面实施的积极进展。在社会舆论的一片赞誉声中,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仍面临着违法事实难认定、公共利益难衡量、调查核实权乏力、诉讼处分权模糊等现实挑战,存在试点过后案件来源堪忧、公益诉权被滥用、法律责任实现落空等实践隐忧,需要从明确案件来源、充实调查核实权、明晰调解规则、增设撤诉条件、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