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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面深化改革,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战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国家“为全局计,为子孙谋”,重视和发展国有林场改革,专门出台中央6号文件,并对贯彻落实中央6号文件作出了全面部署,为“保护生态,保障民生”和依法施政,体现我国的制度优势与根本遵循,为基层林区绿色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为改善基层林区的民生福祉提供最有力政策支持与法治保障。国有林场是最基层林业事业单位,国有林场改革是与时俱进的新时代产物,关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也关乎我们每一个新时代“中国梦”的林业建设者们的命运与愿望能否真正实现。所以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对林业改革政策尤为关键。作为新时代改革的林业建设者,应用新思想,做出新作为,新担当,创新发展。故要而言之,简而论之。
关键词:国有林场;改革;生态文明;创新;可持续
一、引言
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经济体制全面深化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应运而生。当全国国有林场改革都在如火如荼地推进,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国家组织的公权力和公信力。时代在进步,国民的行为意识和思想观念都在不断进步。国有林场旧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新时期社会生态与林业可持续的发展,所以改革和优化管理模式是国有林场当前首要任务!
二、剖析改革问题
(一)改革不实,权责不定
中共中央出台六号文件,国务院对贯彻落实中央六号文件作出全面部署,各省市也都相继出台有关文件办法,专门针对国有林场改革,为的就是保护生态,保障民生。国家政策明确要求对国有林场定性定编定岗,划定权责职能,因时因地制宜平稳发展国有林区林业资源,改善基层民生生活生产。
(二)人才缺乏,创新不足
很多国有林场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信息闭塞,完全不能吸引年轻有能力的人才到岗,因此面临严峻人才缺乏的问题,缺乏关键“带头人”,更限制林场大胆启用“改革头羊”,也形不成“头羊效应”,直接导致林场创新发展动力不足,可持续衔接不上。
(三)管理者素质不全面,管理模式不科学
林场管理普遍存在重技术,轻管理的思想,导致在林场实际管理中出现统筹不均,顾此失彼的现象,严重的造成林场管理决策失偏和方向失误。如果不打破陈旧老套管理模式,不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和利益固化藩篱,管理者不能得到正确、规范的引导和监管,不能把林业可持续发展新思想指导运用在适应新时期的建设中,势必严重影响林场的改革。
(四)林场定性不准确,身份边缘化
通过调研了解到,当前林场性质不明,是林场改革中首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管理制度与后期保障上的矛盾,特别是地处农村的国有林场,其国有性质也限制了林场享受国家对农村的扶持政策。
三、优化和改革措施
(一)推行善政、简政放权
切实减少职能交叉管理混乱现象及责任推脱人事反复怪象。知行求是,善简放权,应放“管治”、抓“共治”、善“自治”,切实履行林场改革定性为独立法人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所该独立承担起法人资格,和法人职责,在建立健全科学的完备的体制机制同时,增强自主性,发挥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权责厘清,职能明确,各尽所能,尽职尽责,德位相配,岗职相当,一视同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避免脱离群众危险,公开维稳,公正严明,提质量抓精细促系统,严防有些原有的既得利益者,利用利益改革瑕疵,走向老路。
(二)严肃落实“问责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逼“问责”到底,直管到底,一管到底
更要在防治问题“碎片化”处理及“断章取义”解读有关政策要求上下功夫。这就要求合格的管理者在知人善任方面还具备“正确”的特质。要将国有林场的公共资源、信息、关系等交由合适的“公仆”和正当的人管理。而作为改革的领头人,一定是锐意进取的,能勤于探索敢于实践勇立时代潮头,应自觉自律做到以身作责正身率下,提高思想统一认知,加强团队自身思政廉政水平和務实作风能力,坚持做正确的事,并正确地做事,真正落实到“知”上下功夫,“行”上见成效。
(三)建立新型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规范建设健康积极向上的“一场文化”
管理体制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核心与前提,负责人应结合国有林场承担的主要任务和发挥的作用不同和实际情况对林场实行分类管理。推进机构组织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巩固改革成果,切实制定好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让职工处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则上下相安,在和谐中共进,在平稳中发展。
(四)切实做好国有林场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鉴于国有林场的特殊情况,应妥善解决林场改革之前历史遗留的实质及根本问题。省社保部门应统一规范全省国有林场入保的相关政策,林业事业已将林业资源等运用到新时代大数据大智慧网络平台目标是实现“全国一盘棋”,开发和规范林场职工各项工作待遇和养老保险管理制度。为国有林业的发展创造良好风气及健康环境。
四、创新改革举措
(一)务实改革,守正创新
务实,即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自然客观规律发展。守正,即维护公平正义,坚持公正程序,走公开维稳的道路,“正”才是一切改革创新的生命线,改革因“守正”而取长补短,取精去糟,推陈出新。要以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一场特色”,跻身“真智慧”和“现代化”林场行列。改革在于创新,创新在于发展,发展在于平稳,平稳再推进改革,其任重道远,需要持续不断向前向上,其规律和目标“守正创新,和谐共生,共建共享,共产共赢”。国有林场改革,关键在落实,关键在守正,关键在创新。
(二)产业支撑,实效发展
国有林场应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模式,寻求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合作,挖掘与当地企业联合发展的新路。通过多渠道发展特产产业,挖掘开发地域个性,开拓性发展地方产业,结合地貌风俗民情等,打造“一场”特产,提升特产经济效益,以“富经济、强文明”提升价值取向,促进林业资源及其产品、环境服务功能,有效改善农牧业稳产高产调节作用,优化生态环境平衡等,促使整体协调并进,强化深化改革。 (三)强调可持续发展,适应新时代需要
国有林场是林业事业最基层单位。林业既是一项经济产业又是一项社会事业,是集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于一体的特殊行业。新时代我们国家秉承“一体观”“全局观”“发展观”,发展可持续林业,强调生态与经济的整体性,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的综合性,并把系统整体效益放在首位。“命运共同体”、“地球村”、“山水林田湖草”、“两山论”等理念深入民心,也把可持续发展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及局部区域看成是由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等多因素组成的复合系统,系统为人类活动与自然资源环境结构及问题分析提供整体框架,生态林业资源持续供给能力,既有赖于人类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相协调,又有赖于社会宏观调控能力、部门间协调行为及民众监督与参与的各“大数据”综合信息支持。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相统一的生态经济,与发展高质量经济、提高生活高质量的人类成长目标,互为联系、依托和因果。任何一方面功能削弱或增强都会影响其他组分,甚至影响可持续发展进程。
通过共建共享普惠共赢格局,体现发展可持续林业的社会公平性、时代先进性。林业事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任重道远。而落实与实现国有林场改革,对于基层林业事业确是一本万利,关键是要吃透政策、做好自身、抓紧落实。
五、健全保障机制
(一)大智立法
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四法则。依法履职尽责,打破传统固化利益、条块分割、信息闭塞和决策失误的管理体制,建立一个能综合调控社会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信息反馈灵敏、决策水平高的管理体制,通过普法建设,将“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真正纳入日常工作与管理遵循上来,倡导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真正把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通过政策立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可持续林业发展意识,建立与可持续发展林业相适应的政策,法律和道德规范,规章制度等,有效地防止“因不依法,果不合法”的冤假错案发生。将立法引领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推动中国法治与人民意愿相呼应。
(二)“公”意立德
立德可以修身、笃行、树人。要如何立德,立什么德呢?天下为公,克己奉公。公共秩序,公开公平公正,公德,包含美德,身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我们要立的德就是职业道德,通过良好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将我们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集中体现,通过加强自律自省、见贤思齐、取长补短、取精去糟,真正维护起我们国家公权力公信力的矢志担当,维护起我们国家实视共产主义理想和作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人行动实际,维护国家民族伟大复兴、内部团结和谐共进。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材用材标准,严格“知人善任”,以实现“三大效益”考核管理工作能效和绩效水平。“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正是这世界需要和平持久的合力,而不是离心离德的孤立。“同心同德,无往而不胜也。”
“公”意立德“大智立法”相得益彰,保障和提高職业道德修养,慎言笃行,克己奉公,言行合一,务实公正,树信树人,不断把国有林场改革事业向前推进。
六、结语
国有林场改革实质是可持续林业经营理念的改变,将传统粗放型生产向精细化管理产业升级。改革顺应时代,发展顺乎民心。唯有坚定信念,坚持立场,奋勇前进,将国有林场改革落到实处,全面发展创收,广增民生福祉。真正将国有林场改革答卷交让国家放心,人民满意。
参考文献:
[1]继往开来全面开创林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N].中国绿色时报,2016-01-11 (001).
[2]呼群.改革创新 绿色惠民 努力开创林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N].内蒙古日报(汉),2016-07-08(002).
[3]陶宝山.试论专属经济区制度下我国的渔业管理[J].中国水产,2000(09):12-14.
[4]贺超,王海燕.国有林场非国有化改革的探讨[J].防护林科技,2010(02):107-111.
[5]赵纪博,韩欣霏.乡村振兴战略下国有林场农村空心化治理研究——以湖北省中华山林场莲花村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20(12):15-16.
[6]陈春远.加强内部控制 建设和谐林场——关于国有林场内部控制问题的思考[J].企业导报,2009(02):74-75.
(作者单位:安徽省岳西县国有林业总场)
关键词:国有林场;改革;生态文明;创新;可持续
一、引言
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经济体制全面深化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应运而生。当全国国有林场改革都在如火如荼地推进,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国家组织的公权力和公信力。时代在进步,国民的行为意识和思想观念都在不断进步。国有林场旧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新时期社会生态与林业可持续的发展,所以改革和优化管理模式是国有林场当前首要任务!
二、剖析改革问题
(一)改革不实,权责不定
中共中央出台六号文件,国务院对贯彻落实中央六号文件作出全面部署,各省市也都相继出台有关文件办法,专门针对国有林场改革,为的就是保护生态,保障民生。国家政策明确要求对国有林场定性定编定岗,划定权责职能,因时因地制宜平稳发展国有林区林业资源,改善基层民生生活生产。
(二)人才缺乏,创新不足
很多国有林场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信息闭塞,完全不能吸引年轻有能力的人才到岗,因此面临严峻人才缺乏的问题,缺乏关键“带头人”,更限制林场大胆启用“改革头羊”,也形不成“头羊效应”,直接导致林场创新发展动力不足,可持续衔接不上。
(三)管理者素质不全面,管理模式不科学
林场管理普遍存在重技术,轻管理的思想,导致在林场实际管理中出现统筹不均,顾此失彼的现象,严重的造成林场管理决策失偏和方向失误。如果不打破陈旧老套管理模式,不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和利益固化藩篱,管理者不能得到正确、规范的引导和监管,不能把林业可持续发展新思想指导运用在适应新时期的建设中,势必严重影响林场的改革。
(四)林场定性不准确,身份边缘化
通过调研了解到,当前林场性质不明,是林场改革中首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管理制度与后期保障上的矛盾,特别是地处农村的国有林场,其国有性质也限制了林场享受国家对农村的扶持政策。
三、优化和改革措施
(一)推行善政、简政放权
切实减少职能交叉管理混乱现象及责任推脱人事反复怪象。知行求是,善简放权,应放“管治”、抓“共治”、善“自治”,切实履行林场改革定性为独立法人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所该独立承担起法人资格,和法人职责,在建立健全科学的完备的体制机制同时,增强自主性,发挥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权责厘清,职能明确,各尽所能,尽职尽责,德位相配,岗职相当,一视同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避免脱离群众危险,公开维稳,公正严明,提质量抓精细促系统,严防有些原有的既得利益者,利用利益改革瑕疵,走向老路。
(二)严肃落实“问责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逼“问责”到底,直管到底,一管到底
更要在防治问题“碎片化”处理及“断章取义”解读有关政策要求上下功夫。这就要求合格的管理者在知人善任方面还具备“正确”的特质。要将国有林场的公共资源、信息、关系等交由合适的“公仆”和正当的人管理。而作为改革的领头人,一定是锐意进取的,能勤于探索敢于实践勇立时代潮头,应自觉自律做到以身作责正身率下,提高思想统一认知,加强团队自身思政廉政水平和務实作风能力,坚持做正确的事,并正确地做事,真正落实到“知”上下功夫,“行”上见成效。
(三)建立新型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规范建设健康积极向上的“一场文化”
管理体制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核心与前提,负责人应结合国有林场承担的主要任务和发挥的作用不同和实际情况对林场实行分类管理。推进机构组织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巩固改革成果,切实制定好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让职工处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则上下相安,在和谐中共进,在平稳中发展。
(四)切实做好国有林场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鉴于国有林场的特殊情况,应妥善解决林场改革之前历史遗留的实质及根本问题。省社保部门应统一规范全省国有林场入保的相关政策,林业事业已将林业资源等运用到新时代大数据大智慧网络平台目标是实现“全国一盘棋”,开发和规范林场职工各项工作待遇和养老保险管理制度。为国有林业的发展创造良好风气及健康环境。
四、创新改革举措
(一)务实改革,守正创新
务实,即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自然客观规律发展。守正,即维护公平正义,坚持公正程序,走公开维稳的道路,“正”才是一切改革创新的生命线,改革因“守正”而取长补短,取精去糟,推陈出新。要以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一场特色”,跻身“真智慧”和“现代化”林场行列。改革在于创新,创新在于发展,发展在于平稳,平稳再推进改革,其任重道远,需要持续不断向前向上,其规律和目标“守正创新,和谐共生,共建共享,共产共赢”。国有林场改革,关键在落实,关键在守正,关键在创新。
(二)产业支撑,实效发展
国有林场应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模式,寻求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合作,挖掘与当地企业联合发展的新路。通过多渠道发展特产产业,挖掘开发地域个性,开拓性发展地方产业,结合地貌风俗民情等,打造“一场”特产,提升特产经济效益,以“富经济、强文明”提升价值取向,促进林业资源及其产品、环境服务功能,有效改善农牧业稳产高产调节作用,优化生态环境平衡等,促使整体协调并进,强化深化改革。 (三)强调可持续发展,适应新时代需要
国有林场是林业事业最基层单位。林业既是一项经济产业又是一项社会事业,是集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于一体的特殊行业。新时代我们国家秉承“一体观”“全局观”“发展观”,发展可持续林业,强调生态与经济的整体性,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的综合性,并把系统整体效益放在首位。“命运共同体”、“地球村”、“山水林田湖草”、“两山论”等理念深入民心,也把可持续发展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及局部区域看成是由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等多因素组成的复合系统,系统为人类活动与自然资源环境结构及问题分析提供整体框架,生态林业资源持续供给能力,既有赖于人类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相协调,又有赖于社会宏观调控能力、部门间协调行为及民众监督与参与的各“大数据”综合信息支持。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相统一的生态经济,与发展高质量经济、提高生活高质量的人类成长目标,互为联系、依托和因果。任何一方面功能削弱或增强都会影响其他组分,甚至影响可持续发展进程。
通过共建共享普惠共赢格局,体现发展可持续林业的社会公平性、时代先进性。林业事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任重道远。而落实与实现国有林场改革,对于基层林业事业确是一本万利,关键是要吃透政策、做好自身、抓紧落实。
五、健全保障机制
(一)大智立法
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四法则。依法履职尽责,打破传统固化利益、条块分割、信息闭塞和决策失误的管理体制,建立一个能综合调控社会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信息反馈灵敏、决策水平高的管理体制,通过普法建设,将“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真正纳入日常工作与管理遵循上来,倡导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真正把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通过政策立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可持续林业发展意识,建立与可持续发展林业相适应的政策,法律和道德规范,规章制度等,有效地防止“因不依法,果不合法”的冤假错案发生。将立法引领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推动中国法治与人民意愿相呼应。
(二)“公”意立德
立德可以修身、笃行、树人。要如何立德,立什么德呢?天下为公,克己奉公。公共秩序,公开公平公正,公德,包含美德,身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我们要立的德就是职业道德,通过良好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将我们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集中体现,通过加强自律自省、见贤思齐、取长补短、取精去糟,真正维护起我们国家公权力公信力的矢志担当,维护起我们国家实视共产主义理想和作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人行动实际,维护国家民族伟大复兴、内部团结和谐共进。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材用材标准,严格“知人善任”,以实现“三大效益”考核管理工作能效和绩效水平。“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正是这世界需要和平持久的合力,而不是离心离德的孤立。“同心同德,无往而不胜也。”
“公”意立德“大智立法”相得益彰,保障和提高職业道德修养,慎言笃行,克己奉公,言行合一,务实公正,树信树人,不断把国有林场改革事业向前推进。
六、结语
国有林场改革实质是可持续林业经营理念的改变,将传统粗放型生产向精细化管理产业升级。改革顺应时代,发展顺乎民心。唯有坚定信念,坚持立场,奋勇前进,将国有林场改革落到实处,全面发展创收,广增民生福祉。真正将国有林场改革答卷交让国家放心,人民满意。
参考文献:
[1]继往开来全面开创林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N].中国绿色时报,2016-01-11 (001).
[2]呼群.改革创新 绿色惠民 努力开创林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N].内蒙古日报(汉),2016-07-08(002).
[3]陶宝山.试论专属经济区制度下我国的渔业管理[J].中国水产,2000(09):12-14.
[4]贺超,王海燕.国有林场非国有化改革的探讨[J].防护林科技,2010(02):107-111.
[5]赵纪博,韩欣霏.乡村振兴战略下国有林场农村空心化治理研究——以湖北省中华山林场莲花村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20(12):15-16.
[6]陈春远.加强内部控制 建设和谐林场——关于国有林场内部控制问题的思考[J].企业导报,2009(02):74-75.
(作者单位:安徽省岳西县国有林业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