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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区际民商事法律冲突问题日益严峻,然而两岸区际私法的立法却存在诸多缺陷,使得两岸当事人的权益不能得到很好保护.鉴于此,我国大陆应在有条件承认台湾地区民商事法律域外效力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立法,加强与台湾地区的区际司法协助,在更广泛的领域内开展非官方的法律学术交流,以期能最终解决两岸区际私法的协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