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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思想长士,“义利之辨”被称为“儒家第一要义”,“天下之事,唯义利而已”。“义利之辩”持续了几千年,大体上形成“利者义之和”,重视“利”但必须受到“义”的规范。对于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言,追求个人的物质利益,必须在在国家整体利益为先的前提下,以义为上,利在义中,义利合一,相互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