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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有言:“世亦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有非常之功。”自古以来,多少英雄豪杰,立再造乾坤之壮志,扬国家民族之大义,殚精瘁力,为民献身,创千秋万世之功,留天地浩然之气。当今之世,中国共产党人定强国富民之策,创和谐美好之邦,是为非常之人,亦为非常之事。本刊提出治家治国之非常道,赞家国同治之典范,暴败家败国之个案,谨献读者之左右,以期既“扫”一室又“扫”天下。
古人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在日渐富裕的今天,我们的各级决策者特别是领导干部如何治家、如何经国,如何正确处理亲情、财富和廉政的辨证关系,不仅对决策者本人及其家庭十分重要,更是关系到我们党和我们国家事业的成败,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树立正确的家庭观
在封建主义观点看来,一人当官,“封妻荫子”理所当然;谁发达了,不让亲朋好友沾些光,谁就是六亲不认、不仁不义。我们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家风不正,说到底就是他们头脑中的封建思想在作怪。所以,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良好的家风,必须与家庭问题上的封建思想残余实行最彻底的决裂,真正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家庭观。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懂得,我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是为了给人民大众谋利益,而不是要封妻荫子、光耀门庭;我们共产党人承认并保护家庭利益,但在我们心中处于至高无上位置的,应是人民、国家和党的利益,当我们的家庭利益与人民、国家和党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应毅然决然地舍弃家庭利益而维护人民、国家和党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我们共产党人的家庭利益与人民、国家和党的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以人民、国家和党的利益为保障的,没有了人民、国家和党的利益,也就没有了我们共产党人的家庭利益。
树立正确的亲情观
人都是有感情的,而亲情则是感情中最重的一种,讲亲情是人之常情。古语云:“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讲的大抵也是“人情难却”之意。但是,对于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却是最基本的要求。毛泽东同志曾经把处理亲情问题的办法归结为三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毛泽东同志的这些原则为共产党人的亲情观作了最好的诠释。
应特别注意两点:一是摆正亲情与原则的关系,以党性原则为重。在亲情与党性原则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无条件地以亲情服从党性原则,不能向组织隐瞒家人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更不能充当家人违法违纪行为的保护伞。在古代,尚有许多开明官吏能够大义灭亲,而当今我们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却千方百计地包庇和袒护家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这是不应该的,也是党的纪律不允许的。二是要搞清楚什么是对家人真正的爱、什么是对家人真正的害。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治家失败,问题就出在没有搞清楚对家人爱和害的辩证法。有的以为让子女少干点活、少吃点苦就是对子女的爱,因而什么活也不让子女干,什么苦也不让子女吃,结果是培养出来的孩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社会适应能力很差;有的以为给子女多留些财富,多攒点钱就是对子女的爱,因而想方设法为子女挣钱、攒钱,结果是在给子女留下金钱的同时,也给子女留下了一大堆祸害;有的以为对子女管得松一些,让其无拘无束、为所欲为就是对子女的爱,因而发现子女有什么缺点毛病也不批评指正,放任自流的结果是把子女一步一步推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做父母的有些做法,表面上看是对子女的关爱,而实际上却是对子女的祸害;有些做法,表面上看是对子女过于刻薄了一点,而实际上却是对子女真正的爱护。这就是爱和害的辩证法。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有少数领导干部对权力的来源和本质的认识还存在着种种偏差。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权力是“个人奋斗的结果”,不是想着为党和人民多作贡献,而是只图对自己、对家庭的回报;有的认为,“权力是领导给的”,因而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领导干部以“老板”自诩,以“父母官”自居,“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大肆挥霍手中权力,最终堕落成人民的罪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认为,权力来源于人民,任何权力从本质上讲都是属于全体人民的,领导者只是权力的“代理人”而不是“所有者”。毛泽东同志当年就一针见血的指出:“我们的权力,并不是哪个人的恩赐,而是包括工人、农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给的”。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十分重视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建设,反复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用来为自己谋私利”。这些论述,深刻揭示了权力的来源和本质,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基本要求和行动指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该明白,人民群众把权力交给你,是对你能力的肯定、人格的信任,一定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到有权不搞特权、掌权不谋私利。只有明白这个道理,才会真正做到惜权如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领导干部既是权力的代理人,也是权力的“守护者”,既要用好权,也要管好权。管好权,重点是要管好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作为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那一套。一些领导干部正是为了给子女、家庭、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才一步步身陷囹圄,不能自拔。相反,优秀的领导干部总是能管理好自己手中的权力。郑培民同志身居要职,家境清贫,他在日记中告诫自己要“管好亲友,防止后院起火”。身为省委副书记,他的妻子一直在新华书店做一名普通的收发员,每天上下班步行来去;牛玉儒同志位高无傲气,权重有清风,他勉励孩子“凭真本事做人做事,不要抱有任何依赖思想”。他总是竭力帮助那些素不相识的群众解决问题,却没有为下岗的妹夫谋一份工作。
树立正确的财富观
看重家庭,为亲属、子女积攒财富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帮助儿女成家立业、创造财富,也是人之常情。问题的关键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白如何帮助子女致富,什么样的帮助合法,什么样的帮助违法?任何时候都不能以滥用公权为代价帮助亲属、子女谋取经济上或者职位上的利益。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利用职权为女儿、女婿转手倒卖土地大开绿灯,违法减免土地出让金,索贿受贿;贵州省原省长刘方仁在儿媳“不为自己也得为子女想想”的劝导下,违法干预土地批租、国有企业股权转让,自己和儿媳从中大发横财;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伙同其子李勃共同收受贿赂累计人民币1000万元,港币640万元……一心想让自己和家属、子女过得比别人好的王炬、刘方仁、李嘉廷,最终带给自己、家庭和子女的不是幸福、高贵,而是灾祸。
类似的家庭悲剧近年来屡有发生。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有的领导干部在亲属的支持、怂恿甚至责难下放弃原则,索贿受贿走上犯罪道路;有的亲属利用领导干部的权力打着投资经商旗号,充当掮客,共谋索贿受贿;有的领导干部亲自上阵,为满足家人的私欲强索硬要;有的家属子女前台收钱,领导干部后台办事,演绎家族腐败丑剧。许多贪官直到失去自由,甚至失去生命,才真正体会到这种“亲情”的滋味。正如一位贪官所说:“我们家庭幸福,生活无忧,不缺吃少穿,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金钱能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幸福,也能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祸端。靠非法手段谋取不义之财,带给家人的只能是提心吊胆。林国悌在忏悔时坦言:“为了个人和家庭利益,为了打造殷实的家底,我放弃法律和道德底线,疯狂敛财达数百万元。家底厚了,良心黑了,我们全家守着不义之财,日子过得提心吊胆,敛财越多,内心罪恶感越深重,看到别的贪官纷纷落马而倍感风声鹤唳。”
自觉经受权力、亲情、金钱的考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修养。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亲情观和子女发展观。亲情再亲亦应有度,家庭利益、亲人利益再高,也决不能超越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决不能突破法律与道德的屏障。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在对待亲情和财富问题上都必须做到:个人感情与党纪国法分清,公权力运用与个人和家庭利益分清,职务行为与私人行为分清。按照法律法规和廉政制度要求,领导干部不能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利益;家属子女不能在领导干部职权管辖的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不能进行同业经营;职务活动涉及个人和家属子女利益时要主动提出回避,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要报告。概括起来就是“公权人物无隐私”,领导干部的个人利益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与职权行为无涉。家庭虽是私人领域,但一旦家庭生活、家庭财产与公权力行使相联系,家事就不再是单纯的私事,同样要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儿女既是父母所养,更是社会的一员。真正爱子女就应当教育他们自立自强,依靠勤奋劳动和为社会奉献聪明才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一味宠爱、娇纵,用错误思想引导他们走歪门邪道,最终只会害了他们。“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留下金山银山,不如育子成才”,这些至理名言值得我们很好地体味。
常言道:“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燎原。”在当今发展经济,崇尚致富的时代,大凡掌握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务必做到“每日三省吾身”,克己克俭克勤,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家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仆之心,平民之情,时时以人民利益为重,处处严守党纪国法,切实过好亲情关、金钱关。家风反映官风。一家尚且不能自律自制,焉能治理好一方天地!
古人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在日渐富裕的今天,我们的各级决策者特别是领导干部如何治家、如何经国,如何正确处理亲情、财富和廉政的辨证关系,不仅对决策者本人及其家庭十分重要,更是关系到我们党和我们国家事业的成败,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树立正确的家庭观
在封建主义观点看来,一人当官,“封妻荫子”理所当然;谁发达了,不让亲朋好友沾些光,谁就是六亲不认、不仁不义。我们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家风不正,说到底就是他们头脑中的封建思想在作怪。所以,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良好的家风,必须与家庭问题上的封建思想残余实行最彻底的决裂,真正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家庭观。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懂得,我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是为了给人民大众谋利益,而不是要封妻荫子、光耀门庭;我们共产党人承认并保护家庭利益,但在我们心中处于至高无上位置的,应是人民、国家和党的利益,当我们的家庭利益与人民、国家和党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应毅然决然地舍弃家庭利益而维护人民、国家和党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我们共产党人的家庭利益与人民、国家和党的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以人民、国家和党的利益为保障的,没有了人民、国家和党的利益,也就没有了我们共产党人的家庭利益。
树立正确的亲情观
人都是有感情的,而亲情则是感情中最重的一种,讲亲情是人之常情。古语云:“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讲的大抵也是“人情难却”之意。但是,对于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却是最基本的要求。毛泽东同志曾经把处理亲情问题的办法归结为三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毛泽东同志的这些原则为共产党人的亲情观作了最好的诠释。
应特别注意两点:一是摆正亲情与原则的关系,以党性原则为重。在亲情与党性原则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无条件地以亲情服从党性原则,不能向组织隐瞒家人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更不能充当家人违法违纪行为的保护伞。在古代,尚有许多开明官吏能够大义灭亲,而当今我们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却千方百计地包庇和袒护家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这是不应该的,也是党的纪律不允许的。二是要搞清楚什么是对家人真正的爱、什么是对家人真正的害。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治家失败,问题就出在没有搞清楚对家人爱和害的辩证法。有的以为让子女少干点活、少吃点苦就是对子女的爱,因而什么活也不让子女干,什么苦也不让子女吃,结果是培养出来的孩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社会适应能力很差;有的以为给子女多留些财富,多攒点钱就是对子女的爱,因而想方设法为子女挣钱、攒钱,结果是在给子女留下金钱的同时,也给子女留下了一大堆祸害;有的以为对子女管得松一些,让其无拘无束、为所欲为就是对子女的爱,因而发现子女有什么缺点毛病也不批评指正,放任自流的结果是把子女一步一步推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做父母的有些做法,表面上看是对子女的关爱,而实际上却是对子女的祸害;有些做法,表面上看是对子女过于刻薄了一点,而实际上却是对子女真正的爱护。这就是爱和害的辩证法。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有少数领导干部对权力的来源和本质的认识还存在着种种偏差。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权力是“个人奋斗的结果”,不是想着为党和人民多作贡献,而是只图对自己、对家庭的回报;有的认为,“权力是领导给的”,因而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领导干部以“老板”自诩,以“父母官”自居,“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大肆挥霍手中权力,最终堕落成人民的罪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认为,权力来源于人民,任何权力从本质上讲都是属于全体人民的,领导者只是权力的“代理人”而不是“所有者”。毛泽东同志当年就一针见血的指出:“我们的权力,并不是哪个人的恩赐,而是包括工人、农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给的”。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十分重视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建设,反复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用来为自己谋私利”。这些论述,深刻揭示了权力的来源和本质,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基本要求和行动指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该明白,人民群众把权力交给你,是对你能力的肯定、人格的信任,一定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到有权不搞特权、掌权不谋私利。只有明白这个道理,才会真正做到惜权如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领导干部既是权力的代理人,也是权力的“守护者”,既要用好权,也要管好权。管好权,重点是要管好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作为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那一套。一些领导干部正是为了给子女、家庭、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才一步步身陷囹圄,不能自拔。相反,优秀的领导干部总是能管理好自己手中的权力。郑培民同志身居要职,家境清贫,他在日记中告诫自己要“管好亲友,防止后院起火”。身为省委副书记,他的妻子一直在新华书店做一名普通的收发员,每天上下班步行来去;牛玉儒同志位高无傲气,权重有清风,他勉励孩子“凭真本事做人做事,不要抱有任何依赖思想”。他总是竭力帮助那些素不相识的群众解决问题,却没有为下岗的妹夫谋一份工作。
树立正确的财富观
看重家庭,为亲属、子女积攒财富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帮助儿女成家立业、创造财富,也是人之常情。问题的关键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白如何帮助子女致富,什么样的帮助合法,什么样的帮助违法?任何时候都不能以滥用公权为代价帮助亲属、子女谋取经济上或者职位上的利益。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利用职权为女儿、女婿转手倒卖土地大开绿灯,违法减免土地出让金,索贿受贿;贵州省原省长刘方仁在儿媳“不为自己也得为子女想想”的劝导下,违法干预土地批租、国有企业股权转让,自己和儿媳从中大发横财;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伙同其子李勃共同收受贿赂累计人民币1000万元,港币640万元……一心想让自己和家属、子女过得比别人好的王炬、刘方仁、李嘉廷,最终带给自己、家庭和子女的不是幸福、高贵,而是灾祸。
类似的家庭悲剧近年来屡有发生。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有的领导干部在亲属的支持、怂恿甚至责难下放弃原则,索贿受贿走上犯罪道路;有的亲属利用领导干部的权力打着投资经商旗号,充当掮客,共谋索贿受贿;有的领导干部亲自上阵,为满足家人的私欲强索硬要;有的家属子女前台收钱,领导干部后台办事,演绎家族腐败丑剧。许多贪官直到失去自由,甚至失去生命,才真正体会到这种“亲情”的滋味。正如一位贪官所说:“我们家庭幸福,生活无忧,不缺吃少穿,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金钱能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幸福,也能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祸端。靠非法手段谋取不义之财,带给家人的只能是提心吊胆。林国悌在忏悔时坦言:“为了个人和家庭利益,为了打造殷实的家底,我放弃法律和道德底线,疯狂敛财达数百万元。家底厚了,良心黑了,我们全家守着不义之财,日子过得提心吊胆,敛财越多,内心罪恶感越深重,看到别的贪官纷纷落马而倍感风声鹤唳。”
自觉经受权力、亲情、金钱的考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修养。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亲情观和子女发展观。亲情再亲亦应有度,家庭利益、亲人利益再高,也决不能超越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决不能突破法律与道德的屏障。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在对待亲情和财富问题上都必须做到:个人感情与党纪国法分清,公权力运用与个人和家庭利益分清,职务行为与私人行为分清。按照法律法规和廉政制度要求,领导干部不能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利益;家属子女不能在领导干部职权管辖的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不能进行同业经营;职务活动涉及个人和家属子女利益时要主动提出回避,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要报告。概括起来就是“公权人物无隐私”,领导干部的个人利益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与职权行为无涉。家庭虽是私人领域,但一旦家庭生活、家庭财产与公权力行使相联系,家事就不再是单纯的私事,同样要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儿女既是父母所养,更是社会的一员。真正爱子女就应当教育他们自立自强,依靠勤奋劳动和为社会奉献聪明才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一味宠爱、娇纵,用错误思想引导他们走歪门邪道,最终只会害了他们。“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留下金山银山,不如育子成才”,这些至理名言值得我们很好地体味。
常言道:“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燎原。”在当今发展经济,崇尚致富的时代,大凡掌握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务必做到“每日三省吾身”,克己克俭克勤,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家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仆之心,平民之情,时时以人民利益为重,处处严守党纪国法,切实过好亲情关、金钱关。家风反映官风。一家尚且不能自律自制,焉能治理好一方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