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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海上溢油污染事故——大连新港“7·16”原油管线爆炸事故为背景,对比美国海上污染应急指挥体系,主要分析我国应急体系的不足之处,结合我国国情,从国家政策、溢油应急计划的完善性、设备基础、人员基础及事故处理经验五个方面对海事部门在处理海上污染事故时的优越性进行简要分析,论证海事部门作为我国海上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门的可行性及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