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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外,凃岚给人的感觉是不同的。身为妻子和母亲,凃岚像大多数女人一样,在家庭生活中处处展现柔情,她把工资“上交”给了老公,拿100块钱,也要请示,甚至所有的衣服都是由老公代为置办。她坚持每晚给女儿的作业本上签字,即使是加班到凌晨6点才回家,她也会略作休息,在7点钟送女儿出门上学。
作为反贪局长,凃岚领导着14人的反贪队伍,她给人的感觉是风风火火,办事敏捷,善于审时度势,用她自己的话说是“举重若轻”。
18年前,凃岚还是一个建筑专业毕业的年轻女孩,18年后,她已磨炼成为武汉汉阳区反贪污贿赂局女局长。自2004年以来,凃岚先后组织和参与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75件186人,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被她查处的官员有3名厅局级和46名县处级。对比当初进入检察院的心态,凃岚看待问题更加成熟理性,对公平正义的感悟也更具体、更现实些。
办贪腐案就像查一个豆腐渣工程
《方圆》:你学建筑专业的,怎么干起反贪工作?
凃岚:我不是法律科班出身,大学学的是建筑专业。那时想法很简单,希望一生中能做点有价值的事,比如自己亲手规划建筑一栋房子,能给这个世界留下点痕迹。毕业后,我很顺利地被分配到市基建管理部门工作。
但这个行业存在一些“不公”和“潜规则”让当时的我很意外。比如一个项目从规划到建设、验收,每一步都有红包来来往往。我当时很厌恶这些,所以干了两年多就离开了该单位。后来,我从查办职务犯罪的亲身经历得出结论,工程领域(广义上的包括交通、高校、城建等)的职务犯罪占到所有职务犯罪的50%,近一、二十年,我国基础建设总量非常大,寻租的空间比较多。当时我也不是一门心思要进入司法部门,只是觉得自己确实不适合长期沉浸在那种人情往来、没有个人存在感的环境里。
《方圆》:辞职后,怎么进入检察院工作的?
凃岚:1994年,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面向社会招聘,当时武汉集中招考,仅我报考的汉阳区检察院就有1000人应试。面试时主考官问为什么考检察院,我当时的回答是“检察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堡垒,我希望成为你们当中的一员。我父母都是老师,没有多少社会关系,我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最初院把我分配到公诉部门,后来,我自己提出到经济检察部门工作,因为我的知识结构比较适合,我学的是建筑,离开基建管理单位后,我在外面学习了财务,当时觉得财务适用面广,更好换工作。懂工程领域的行规加上有财务的业务能力,当时的检察长也挺支持我到反贪工作,我进入检察院两个月后,反贪局就挂了牌子正式成立了,感觉自己身逢其时。我感觉自己每办一个贪腐案就像查一个豆腐渣工程。
《方圆》:在反贪工作有过什么挫折吗?
凃岚:挫折谈不上,倒是有过失败的经验。我参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就以失败告终。因为证据收集工作做得不扎实,案子办砸了,后因证据不足作了不诉处理。
这个很差的开头给我的启示是:反贪工作其实是一项具有创造性和技巧性的工作。不是说,你动用了国家机器的公权力,遵循法定的程序就一定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所以,我给自己下定很大决心要努力学习。除了到武汉的高校里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我还积极报名参加高检院司法会计培训,获得了司法会计资格。为此,我甚至推迟了婚期,直到培训结束才举行婚礼。女儿刚刚出生,我就开始备考初任检察官考试。此外,我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心理学,并获得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职业资格。这些丰富的专业技能为我日后侦破一起起大要案打了坚实的基础。
理性看待办案数量
《方圆》:进入反贪工作以来,心态有没有发生变化?
凃岚:我当初进检察院怎么想的,现在还是这样想,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一直没变,只是现在的感悟更现实了。作为一个担任领导岗位的反贪局长,思考问题更需要理性一些。
1995年到现在,我一直从事反贪工作,但我感觉自己被社会认同上差异很大。以前,我说自己在反贪局工作,对方会说你好辛苦,很不容易,而现在,别人对我能否公正执法持怀疑态度。现在检察机关执法手段越来越规范,没有以前那种强势,而是崇尚理性、平和,人性化,用流行词说叫“低调”,反而有时候市民觉得不满意。
《方圆》:为什么?是觉得我们办案数量少,对贪腐的惩治力度不够吗?
凃岚:可能跟社会的一些负面舆论有关系。相比较我们检察机关办案的正能量,社会上、网络上有很多不公平、不合法的现状传播得更广泛些。其实,我们也是在严格执法的框架下,希望最大程度上实现犯罪行为被惩处。
但老百姓的举报诉求,我们很难百分百满足。这是由反贪局的职能定位、人员力量等综合因素决定,只能做到这一步,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局面。我们付出了很大代价,一年查办的案件就27起,作为一个基层院这算是比较不错的业绩,但这27起案子相比较辖区内同时期案发数量肯定算是少数。
比如,我们前两年通过一个线索查办40多个案子,案件涉案金额多、涉案人员级别高,社会影响力大,应该说反贪局倾尽了全力。但你回头一看,从始至终还是只核实了一个线索,只“满足”了这个线索举报人的诉求,而同时期其他的线索只能暂时放下。不是说我们不去查其他线索,而是我们自己的专业素质、人员结构、装备水平都有限制,全力以赴也只能到此水平。尽管,我们在40个案件的查办中,发现这个行业潜规则发展到了值得警惕的程度。
《方圆》:同时期有那么多线索,你们怎么取舍?
凃岚:一般我们都需要初查,线索初查率为80%,根据市民反映比较突出的领域,或者我们某积累得线索比较全面,我们觉得查下去有把握,就优先考虑。
我们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举报信,但不是所有的举报线索都能被立案侦查。一些上访人、举报者有时候会直接质问我是否遭遇阻力而不查?其实,反贪局是没有阻力的,只是一个反贪局的力量有限,一共14个人查办范围遍布整个汉阳区,有时候窝案串案需要跨区域,在执法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没有充分的事实、证据的支持下是很难正式立案的。 而且,有些案子我们现在不办,并不代表以后不办,我是想等准备好了再办,比如我现在手下有个5万块钱的线索,如果强行办下去,效果可能不好,我压一下,让干警去收集其他方面的线索,在证据充足情况下再办这个案子。
所以要理性地看待我们的工作,但无论如何,我们反贪局查了案,一定比不查好。每年20个、30个案子的查,十年、二十年下来就是几千个案子,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拱一卒,它总归是一项很有成就、很有社会效益的工作,尽管孤立地看每一年,影响力不是很大。而且,一个犯罪分子,他实施受贿犯罪可能二十年,但我查办他只需要一年,他一旦被追究,他以前所有的赃款都将归为零。
《方圆》:汉阳区检察院的办案线索一般来源于哪里?
凃岚:网上举报的,市检察院交办的,信箱里的,匿名的,各种都有。近3年来,汉阳区检察院接到各类举报300余件,占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来源的30%,反贪、反渎等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据此查获案件73件82人。
一般来说,查哪个单位,关于这个单位的举报线索会不断地呈现。因为随着查办的深入,市民就越相信你,他们就更愿意给你寄送线索,甚至有的点着名寄给我,今天就有个人给我打电话说反映问题,我说要见面谈,他不谈,让他打举报电话就愿意谈。有一次,我们检察长在院门口碰到有人往举报信箱里塞举报信,他就对塞信人说,“把信交给我,我会处理的”,对方不信这个人是检察长,说什么也要将信塞进去,他就要把信交给我们反贪局。
发挥女人的耐心和柔性
《方圆》:有没有印象比较深的大案?
凃岚:2006年12月,汉阳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一条线索,反映某拆迁公司工作人员钟某在一起房屋拆迁中收了5000元好处费。我派人前往调查,得知钟某已辞职,不知去向。我想一个国有企业的员工,不至于为了5000元放弃稳定工作,可能有更多黑幕。
随着我们反贪局的检察官走访多家拆迁户,一些违规问题渐渐浮出水面。在钟某尚未到案的一年多时间里,我调取了近千份拆迁资料,走访了近百个拆迁户,由于摸清了拆迁的整个流程,通过梳理该领域职务犯罪的利益关系网,我确信,钟某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检察院党组也挺支持我,整合了全局的资源供我决策,我将办案人员分为外调组、查账组、预审组、追逃组,分流取证,协调推进。
《方圆》:后来证明跟你想的一样吗?
凃岚:我们反贪局当时把精力放在查办其他案件上,但我一直密切关注钟某的行踪。2008年9月底,我获悉钟某逃回武汉的信息。“十一”长假,我就带领手下干警布控守候了4天4夜,终于将钟某成功抓捕归案。以钟某为突破口,我们一举深挖出拆迁公司经理龚某等贪污、贿赂窝案串案13起15人,其中涉案金额在百万元以上案件6件、千万元以上案件2件。
《方圆》:听说当时深圳一位反贪局长打电话给检察长对你表示敬意?
凃岚:可能是我在深圳跟他们协调配合得好,给他留下了印象。查办钟某系列案件时,我带领着反贪侦查人员到深圳调查取证,请求协助调查的对象(行贿人)是当地一位很有名气的企业家。由于担心企业受牵连,对方一直不肯配合。而深圳那边担心我们带走行贿人对当地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所以我跟当地检察院协商,尽量在当地调查。
我在深圳待了很久,尽一切办法努力说服这个倔强的企业家。他先是闭门不见,后来见了也不谈。我找到他的律师沟通,并通过律师邀请到这位企业家的夫人(同时也是公司董事长),从法律角度极其耐心解释案件不会对企业照成任何影响。毕竟是女人跟女人谈得来,那个董事长信任了我,她主动把责任揽下来,说行贿行为是自己安排丈夫和下面人去办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觉得作为丈夫怎能让女人承担责任呢,后来主动邀请见我们作证。就这样,我们通过它取得了关键证据。
崇尚轻灵型办案
《方圆》:听说你崇尚一种“轻灵型办案”,怎么理解?
凃岚:这跟我的个性和检察院的现实情况相关。我一直比较欣赏检察官智慧地办案,提倡轻灵型办案,具体到我个人身上,我认为自己比较突出的特点是快速准确、注重对“查账、突审、证据固定”时机的把握。反贪办案,很多时候采取强攻的。比如,采取强制措施运用得很充分,超时的询问,或者疲劳每日每夜的工作,我认为这不是智慧的,智慧地做事情,应该是举重若轻,或者举轻若重。
另外,由于我们是全国十佳检察院,每年招5、6人左右,但要给湖北省、武汉市各司法单位和党政机关里输送差不多数量的人才,办案人员的数量一直上不去。人员不足是我们院长期存在的问题,所以,我们没法将办案面铺得很广,只能精打细做。我认为通过科学地分析,比较好地把握线索材料,一旦深入具体某个案子,庖丁解牛般地做下去就会有效果,因为我们抓住的是核心问题。
有时候,你找十个人大面积突审,虽然效果很好,能挖出更多更好线索,但我的资源不够,一个讯问室最多容纳两个人。所以每个人来,我们就得细腻操作,做到精细化。
《方圆》:举个短时突破,很有成就感的案例?
凃岚:2002年,在查办辖区某单位一名副处级干部时,从看到举报信到案件突破,我仅仅用了半天时间。赴嫌疑人单位查账2个小时,我就发现其中的“异常资金往来”,随后,我在嫌疑人的办公室与其谈话,短短几次交锋就让他竹筒倒豆子般承认了犯罪事实。
《方圆》:你是怎么做到的?
凃岚:我看账后感觉他们的发票开具是有问题的,当时有把材料都调回检察院去的打算,把账系统查一遍。但是一想,把当事人通知到检察院来,他的心里肯定有压力,有点打草惊蛇。
我当时就以核实一张发票上的问题为理由,在他办公室里聊天式的询问他原因,因为我学过司法会计,不会像审计那样查每一笔账目,一般只看账目的结构和有问题的那一块,然后抽取有问题的事项询问。
我给对方的感觉是:你知道我在查你账,但你不知道我查哪一块。因此我一旦询问关键问题,他是毫无防备的,在短兵接近的状况下,他很快会被突破。
作为反贪局长,凃岚领导着14人的反贪队伍,她给人的感觉是风风火火,办事敏捷,善于审时度势,用她自己的话说是“举重若轻”。
18年前,凃岚还是一个建筑专业毕业的年轻女孩,18年后,她已磨炼成为武汉汉阳区反贪污贿赂局女局长。自2004年以来,凃岚先后组织和参与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75件186人,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被她查处的官员有3名厅局级和46名县处级。对比当初进入检察院的心态,凃岚看待问题更加成熟理性,对公平正义的感悟也更具体、更现实些。
办贪腐案就像查一个豆腐渣工程
《方圆》:你学建筑专业的,怎么干起反贪工作?
凃岚:我不是法律科班出身,大学学的是建筑专业。那时想法很简单,希望一生中能做点有价值的事,比如自己亲手规划建筑一栋房子,能给这个世界留下点痕迹。毕业后,我很顺利地被分配到市基建管理部门工作。
但这个行业存在一些“不公”和“潜规则”让当时的我很意外。比如一个项目从规划到建设、验收,每一步都有红包来来往往。我当时很厌恶这些,所以干了两年多就离开了该单位。后来,我从查办职务犯罪的亲身经历得出结论,工程领域(广义上的包括交通、高校、城建等)的职务犯罪占到所有职务犯罪的50%,近一、二十年,我国基础建设总量非常大,寻租的空间比较多。当时我也不是一门心思要进入司法部门,只是觉得自己确实不适合长期沉浸在那种人情往来、没有个人存在感的环境里。
《方圆》:辞职后,怎么进入检察院工作的?
凃岚:1994年,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面向社会招聘,当时武汉集中招考,仅我报考的汉阳区检察院就有1000人应试。面试时主考官问为什么考检察院,我当时的回答是“检察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堡垒,我希望成为你们当中的一员。我父母都是老师,没有多少社会关系,我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最初院把我分配到公诉部门,后来,我自己提出到经济检察部门工作,因为我的知识结构比较适合,我学的是建筑,离开基建管理单位后,我在外面学习了财务,当时觉得财务适用面广,更好换工作。懂工程领域的行规加上有财务的业务能力,当时的检察长也挺支持我到反贪工作,我进入检察院两个月后,反贪局就挂了牌子正式成立了,感觉自己身逢其时。我感觉自己每办一个贪腐案就像查一个豆腐渣工程。
《方圆》:在反贪工作有过什么挫折吗?
凃岚:挫折谈不上,倒是有过失败的经验。我参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就以失败告终。因为证据收集工作做得不扎实,案子办砸了,后因证据不足作了不诉处理。
这个很差的开头给我的启示是:反贪工作其实是一项具有创造性和技巧性的工作。不是说,你动用了国家机器的公权力,遵循法定的程序就一定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所以,我给自己下定很大决心要努力学习。除了到武汉的高校里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我还积极报名参加高检院司法会计培训,获得了司法会计资格。为此,我甚至推迟了婚期,直到培训结束才举行婚礼。女儿刚刚出生,我就开始备考初任检察官考试。此外,我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心理学,并获得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职业资格。这些丰富的专业技能为我日后侦破一起起大要案打了坚实的基础。
理性看待办案数量
《方圆》:进入反贪工作以来,心态有没有发生变化?
凃岚:我当初进检察院怎么想的,现在还是这样想,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一直没变,只是现在的感悟更现实了。作为一个担任领导岗位的反贪局长,思考问题更需要理性一些。
1995年到现在,我一直从事反贪工作,但我感觉自己被社会认同上差异很大。以前,我说自己在反贪局工作,对方会说你好辛苦,很不容易,而现在,别人对我能否公正执法持怀疑态度。现在检察机关执法手段越来越规范,没有以前那种强势,而是崇尚理性、平和,人性化,用流行词说叫“低调”,反而有时候市民觉得不满意。
《方圆》:为什么?是觉得我们办案数量少,对贪腐的惩治力度不够吗?
凃岚:可能跟社会的一些负面舆论有关系。相比较我们检察机关办案的正能量,社会上、网络上有很多不公平、不合法的现状传播得更广泛些。其实,我们也是在严格执法的框架下,希望最大程度上实现犯罪行为被惩处。
但老百姓的举报诉求,我们很难百分百满足。这是由反贪局的职能定位、人员力量等综合因素决定,只能做到这一步,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局面。我们付出了很大代价,一年查办的案件就27起,作为一个基层院这算是比较不错的业绩,但这27起案子相比较辖区内同时期案发数量肯定算是少数。
比如,我们前两年通过一个线索查办40多个案子,案件涉案金额多、涉案人员级别高,社会影响力大,应该说反贪局倾尽了全力。但你回头一看,从始至终还是只核实了一个线索,只“满足”了这个线索举报人的诉求,而同时期其他的线索只能暂时放下。不是说我们不去查其他线索,而是我们自己的专业素质、人员结构、装备水平都有限制,全力以赴也只能到此水平。尽管,我们在40个案件的查办中,发现这个行业潜规则发展到了值得警惕的程度。
《方圆》:同时期有那么多线索,你们怎么取舍?
凃岚:一般我们都需要初查,线索初查率为80%,根据市民反映比较突出的领域,或者我们某积累得线索比较全面,我们觉得查下去有把握,就优先考虑。
我们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举报信,但不是所有的举报线索都能被立案侦查。一些上访人、举报者有时候会直接质问我是否遭遇阻力而不查?其实,反贪局是没有阻力的,只是一个反贪局的力量有限,一共14个人查办范围遍布整个汉阳区,有时候窝案串案需要跨区域,在执法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没有充分的事实、证据的支持下是很难正式立案的。 而且,有些案子我们现在不办,并不代表以后不办,我是想等准备好了再办,比如我现在手下有个5万块钱的线索,如果强行办下去,效果可能不好,我压一下,让干警去收集其他方面的线索,在证据充足情况下再办这个案子。
所以要理性地看待我们的工作,但无论如何,我们反贪局查了案,一定比不查好。每年20个、30个案子的查,十年、二十年下来就是几千个案子,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拱一卒,它总归是一项很有成就、很有社会效益的工作,尽管孤立地看每一年,影响力不是很大。而且,一个犯罪分子,他实施受贿犯罪可能二十年,但我查办他只需要一年,他一旦被追究,他以前所有的赃款都将归为零。
《方圆》:汉阳区检察院的办案线索一般来源于哪里?
凃岚:网上举报的,市检察院交办的,信箱里的,匿名的,各种都有。近3年来,汉阳区检察院接到各类举报300余件,占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来源的30%,反贪、反渎等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据此查获案件73件82人。
一般来说,查哪个单位,关于这个单位的举报线索会不断地呈现。因为随着查办的深入,市民就越相信你,他们就更愿意给你寄送线索,甚至有的点着名寄给我,今天就有个人给我打电话说反映问题,我说要见面谈,他不谈,让他打举报电话就愿意谈。有一次,我们检察长在院门口碰到有人往举报信箱里塞举报信,他就对塞信人说,“把信交给我,我会处理的”,对方不信这个人是检察长,说什么也要将信塞进去,他就要把信交给我们反贪局。
发挥女人的耐心和柔性
《方圆》:有没有印象比较深的大案?
凃岚:2006年12月,汉阳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一条线索,反映某拆迁公司工作人员钟某在一起房屋拆迁中收了5000元好处费。我派人前往调查,得知钟某已辞职,不知去向。我想一个国有企业的员工,不至于为了5000元放弃稳定工作,可能有更多黑幕。
随着我们反贪局的检察官走访多家拆迁户,一些违规问题渐渐浮出水面。在钟某尚未到案的一年多时间里,我调取了近千份拆迁资料,走访了近百个拆迁户,由于摸清了拆迁的整个流程,通过梳理该领域职务犯罪的利益关系网,我确信,钟某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检察院党组也挺支持我,整合了全局的资源供我决策,我将办案人员分为外调组、查账组、预审组、追逃组,分流取证,协调推进。
《方圆》:后来证明跟你想的一样吗?
凃岚:我们反贪局当时把精力放在查办其他案件上,但我一直密切关注钟某的行踪。2008年9月底,我获悉钟某逃回武汉的信息。“十一”长假,我就带领手下干警布控守候了4天4夜,终于将钟某成功抓捕归案。以钟某为突破口,我们一举深挖出拆迁公司经理龚某等贪污、贿赂窝案串案13起15人,其中涉案金额在百万元以上案件6件、千万元以上案件2件。
《方圆》:听说当时深圳一位反贪局长打电话给检察长对你表示敬意?
凃岚:可能是我在深圳跟他们协调配合得好,给他留下了印象。查办钟某系列案件时,我带领着反贪侦查人员到深圳调查取证,请求协助调查的对象(行贿人)是当地一位很有名气的企业家。由于担心企业受牵连,对方一直不肯配合。而深圳那边担心我们带走行贿人对当地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所以我跟当地检察院协商,尽量在当地调查。
我在深圳待了很久,尽一切办法努力说服这个倔强的企业家。他先是闭门不见,后来见了也不谈。我找到他的律师沟通,并通过律师邀请到这位企业家的夫人(同时也是公司董事长),从法律角度极其耐心解释案件不会对企业照成任何影响。毕竟是女人跟女人谈得来,那个董事长信任了我,她主动把责任揽下来,说行贿行为是自己安排丈夫和下面人去办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觉得作为丈夫怎能让女人承担责任呢,后来主动邀请见我们作证。就这样,我们通过它取得了关键证据。
崇尚轻灵型办案
《方圆》:听说你崇尚一种“轻灵型办案”,怎么理解?
凃岚:这跟我的个性和检察院的现实情况相关。我一直比较欣赏检察官智慧地办案,提倡轻灵型办案,具体到我个人身上,我认为自己比较突出的特点是快速准确、注重对“查账、突审、证据固定”时机的把握。反贪办案,很多时候采取强攻的。比如,采取强制措施运用得很充分,超时的询问,或者疲劳每日每夜的工作,我认为这不是智慧的,智慧地做事情,应该是举重若轻,或者举轻若重。
另外,由于我们是全国十佳检察院,每年招5、6人左右,但要给湖北省、武汉市各司法单位和党政机关里输送差不多数量的人才,办案人员的数量一直上不去。人员不足是我们院长期存在的问题,所以,我们没法将办案面铺得很广,只能精打细做。我认为通过科学地分析,比较好地把握线索材料,一旦深入具体某个案子,庖丁解牛般地做下去就会有效果,因为我们抓住的是核心问题。
有时候,你找十个人大面积突审,虽然效果很好,能挖出更多更好线索,但我的资源不够,一个讯问室最多容纳两个人。所以每个人来,我们就得细腻操作,做到精细化。
《方圆》:举个短时突破,很有成就感的案例?
凃岚:2002年,在查办辖区某单位一名副处级干部时,从看到举报信到案件突破,我仅仅用了半天时间。赴嫌疑人单位查账2个小时,我就发现其中的“异常资金往来”,随后,我在嫌疑人的办公室与其谈话,短短几次交锋就让他竹筒倒豆子般承认了犯罪事实。
《方圆》:你是怎么做到的?
凃岚:我看账后感觉他们的发票开具是有问题的,当时有把材料都调回检察院去的打算,把账系统查一遍。但是一想,把当事人通知到检察院来,他的心里肯定有压力,有点打草惊蛇。
我当时就以核实一张发票上的问题为理由,在他办公室里聊天式的询问他原因,因为我学过司法会计,不会像审计那样查每一笔账目,一般只看账目的结构和有问题的那一块,然后抽取有问题的事项询问。
我给对方的感觉是:你知道我在查你账,但你不知道我查哪一块。因此我一旦询问关键问题,他是毫无防备的,在短兵接近的状况下,他很快会被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