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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也改变了证据保存形式,电子证据成为证据的重要组成。信息技术记录了各种各样的数据资料,在侦查、审判等环节都有重要作用。在审判中质证环节,原来看似不起眼的信息资料,摇身一变可能就变为了重要的证据,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本文着重对刑诉法中电子证据的规则进行探索思考,并细致分析了介质优先和义务提供这两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