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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政字〔2015〕3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以2014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238元(估算数)为基数,确定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发布如下:(一)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