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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是民生的三大支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劳动保障部门的核心任务。劳动保障工作在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吉林省正式启动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这为振兴吉林、二次创业、谋求全面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经过几年努力,吉林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迎难而上,大胆创新,就业和劳动保障呈现出诸多亮点,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臧忠生:2004年5月,我们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旨在通过统一协调、整合力量、开展各类活动,达到以创业带动、促进就业的目的。
在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中,我们坚持以创业带动促进就业工作思路,围绕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培养创业骨干,建立创业项目,建设创业基地,推广创业成果,宣传创业典型,深入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几年来,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参与系列活动的牵头部门和活动项目逐年增加。
2004年至2006年,通过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分别带动了24万、35万和31万人实现创业和就业再就业。
2005年,国务院有关领导在长春主持东北华北地区七省区会议上充分肯定了吉林省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所取得的成效;2006年,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创业促就业工作会议,李斌副省长代表吉林省政府介绍经验,该活动被劳动保障部评为2006年地方十大亮点。
继续奋进,让人民共享和谐
记者:过去几年,吉林省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未来几年,吉林省劳动保障工作有哪些规划和目标?
臧忠生: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支撑,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全面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发展目标。
一是就业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实现新增就业1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450万人,其中劳务输出350万人,年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800元以上(比重达到人均纯收入的40%)。推进就业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基本解决吉林省经济调整转轨时期历史遗留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00万左右,基本实现全覆盖;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50万人、290万人、180万人和120万人。在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使绝大多数人还能享受到与其所处年龄段相适应的保障。
三是劳动关系保持基本和谐稳定。到“十一五”期末,全面建立起成熟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全面实现劳动关系调处法制化,劳动争议处理运作实体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范化,使职工“十一五”期间的实际年平均工资增长10%左右。
四是劳动保障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实现服务理念人本化、服务内容公开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质量标准化,为全省人民提供方便、快捷和高质量的劳动保障服务。
通过实现上述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极大地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共享和谐。
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吉林省正式启动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这为振兴吉林、二次创业、谋求全面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经过几年努力,吉林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迎难而上,大胆创新,就业和劳动保障呈现出诸多亮点,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臧忠生:2004年5月,我们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旨在通过统一协调、整合力量、开展各类活动,达到以创业带动、促进就业的目的。
在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中,我们坚持以创业带动促进就业工作思路,围绕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培养创业骨干,建立创业项目,建设创业基地,推广创业成果,宣传创业典型,深入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几年来,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参与系列活动的牵头部门和活动项目逐年增加。
2004年至2006年,通过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分别带动了24万、35万和31万人实现创业和就业再就业。
2005年,国务院有关领导在长春主持东北华北地区七省区会议上充分肯定了吉林省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所取得的成效;2006年,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创业促就业工作会议,李斌副省长代表吉林省政府介绍经验,该活动被劳动保障部评为2006年地方十大亮点。
继续奋进,让人民共享和谐
记者:过去几年,吉林省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未来几年,吉林省劳动保障工作有哪些规划和目标?
臧忠生: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支撑,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全面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发展目标。
一是就业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实现新增就业1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450万人,其中劳务输出350万人,年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800元以上(比重达到人均纯收入的40%)。推进就业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基本解决吉林省经济调整转轨时期历史遗留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00万左右,基本实现全覆盖;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50万人、290万人、180万人和120万人。在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使绝大多数人还能享受到与其所处年龄段相适应的保障。
三是劳动关系保持基本和谐稳定。到“十一五”期末,全面建立起成熟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全面实现劳动关系调处法制化,劳动争议处理运作实体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范化,使职工“十一五”期间的实际年平均工资增长10%左右。
四是劳动保障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实现服务理念人本化、服务内容公开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质量标准化,为全省人民提供方便、快捷和高质量的劳动保障服务。
通过实现上述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极大地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共享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