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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西汉史籍所记察举制度,有“举孝廉”、“察廉”、“举廉吏”等等名目。对它们之间的关系,史家解释不一。《东汉会要》卷二十六徐天麟说,武帝初举孝廉时,“孝之与廉,当是各为一科”,“至东都则合为一科矣。”所以他在《西汉会要》中的“察廉”一项下,“举孝廉”“察廉”“举廉吏”混同记载。劳干在《汉代察举制度考》中沿袭这一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