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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伍子胥复仇是中国古代众多的复仇故事中情节最为波澜壮阔的复仇故事之一。就目前可见到的材料看,记录其事的典籍有很多,而且基本上都对其矢志复仇之事进行歌咏或演绎,使得这一故事历久弥新,长盛不衰。其中,《伍子胥变文》在情节上对唐前史籍特别是《吴越春秋》多有因袭,但在复仇行为等细节上,它又大胆虚构,突破了伍子胥故事在以往流传中所形成的注重史实的模式。这些变化是民间浓厚的复仇意识在文学上的反映,使《伍子胥变文》的复仇观体现出民间文化特征。
关键词:伍子胥 变文 民间性 复仇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复仇是盛行于人类原始社会,其后在各民族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的历史和文化现象。步入文明之后的复仇形态,与各民族文明的发展、文化的特征都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在中国,复仇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礼学渊源,充分折射了中国古代社会高度重视宗法伦理的文化特征。
在中国古代众多的复仇故事中,伍子胥复仇可称得上是情节最为波澜壮阔的复仇故事之一。他为父兄复仇的行为和因直言进谏而被赐死的遭遇,是春秋时期重要的历史事件,也是吴越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后来从民间艺人到文人都津津乐道的话题。
这一故事自春秋末年即开始流传于民间,但最初时仅有故事的概貌,并不像现在这么丰满。在其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它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由《左传》中并不完整独立的零星记载,经过《吕氏春秋》的丰富和《史记》的集中加工,以及《越绝书》和《吴越春秋》的进一步渲染,至唐代晚期的民间俗文学《伍子胥变文》时,对这一复仇故事的叙述记载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当完整的程度。在这个发展演变的过程中,经过后世文人的加工和民间艺人的演绎,其具体情节上的修缮和改变体现出文史的融合和时代思想倾向的揉杂,不仅展示了伍子胥复仇情节的几个最基本要素的形成过程,更在情节增删中体现了永远不变的赞美复仇的情感倾向,以及在其实现复仇过程的描写中渗透的改编者本人特有的观念和情感取向,而归根结底,是淋漓尽致地演示了中国古代复仇文化的酷烈性和非道德性。
在上述诸种体裁的有关伍子胥复仇的作品中,《伍子胥变文》是在《左传》、《吕氏春秋》、《史记》、《越绝书》、《吴越春秋》等史书记载的基础上,经过民间艺人的反复传唱、加工润色而成的。王重民先生在《敦煌变文研究》中早就指出,“讲述我国历史故事的变文,虽说写的是古代人物,但是通过了广大人民的思想感情,把他们典型化,已经是现实主义的写实文学了,所以具有极充沛的思想性”。变文作为民间文学的一种,具有和民间文学相同的特质,同其它史籍相比,它的情感倾向更加明显,一面倒式地支持伍子胥为父兄复仇,甚至与史实相违,只为创造条件让他实现复仇大计。这种创作方法已经不是历史的实录,而是具有了文学创作的虚构特点。具体来说,《伍子胥变文》中复仇观的民间文化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以民众道德对伍子胥形象进行了净化
做为历史人物的伍子胥应该说是一个很有政治手段的人。
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载:
“员如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仇,不可从也。’员曰:‘彼将有他志,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见专设诸焉,而耕于鄙。”
《史记·伍子胥列传》载:
“伍胥知公子光有内志,欲杀王而自立,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退而与太子建之子胜耕于野。”
《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第三》中也有这样的记载:
“子胥知公子光欲害王僚,乃曰:‘彼光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子胥退耕于野,求勇士荐之公子光,欲以自媚。乃得勇士专诸。……遭公子光之有谋也,而进之公子光。”
而根据史料可知,吴国破楚实际上给楚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这场战争使“楚父兄暴骨焉”,“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以至于楚国“卿士凄怆恻 ”,“百姓离散,夫妇男女,不遑启处”,使得楚人举国上下“怨吴入于骨髓,争起而逐之”。
但是《伍子胥变文》完全删除了上述情节,不仅没有公子光这个人,没有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事件,也摒弃了那些令人作呕的“居其室,妻其妻”的描写,同时还描绘了一个如桃花源般的清平世界:“子胥为臣志节,恒怀匪懈之心;夙夜兢兢,事君终无二意。”治国五年,“风不鸣条,雨不破坏”,“食库盈益,天下清太”,“六夷送款,万国咸投”,“耕者让畔,路不拾遗”,“日月重明,市无二价,猫鼠同穴,米麦论分,牢狱无囚”,功绩赫赫,使得上至君王,下至百姓,都对他感恩戴德,“百姓皆诣子胥之门,‘愿与伍相为兵伐楚’”;吴王也表示“比年清太,皆是伍相之功。今不雠冤,何名孝子?”
尽管早在逃亡途中伍子胥就发下了报仇誓愿,但在《伍子胥变文》里,他为吴之臣,忠心耿耿,任劳任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得到了吴王和百姓的尊重,得到了他们的支持,使得他们心甘情愿帮助他实现复仇大业。这也正体现了民众道德的一个方面,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伍子胥是个英雄人物,是不应该为了报仇而变得没有是非的,于是一厢情愿地丢弃了那些在民众看来是不光彩的做法,使他的形象被美化,人格得到了升华,非常顺利地完成了为父兄报仇的誓愿。
二 体现了民间文化的平等观
伍子胥复仇故事本身就具有一定程度的原始社会古朴的平等性,因为伍子胥是以臣子的身份向君王复仇。当然这与春秋战国时的君臣观有着密切的关系。孟子曾经说过:“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同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左传·定公四年》和《史记·伍子胥列传》也记载楚昭王逃奔郧国时,郧公之弟怀曾说:“平王杀我父,我杀其子,不亦可乎!”这些都说明伍子胥复仇事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平等性。在《伍子胥变文》之前的各种载录伍子胥复仇故事的史籍尽管在细节上可能有些出入,但在君臣关系上大体都遵循这一思路,而《伍子胥变文》中则对其进行了尺度较大的再加工。
首先,原本与此事无关的梁国和郑国也被牵扯了进来。不同于《左传》、《史记》等的记载,在《伍子胥变文》中子尚事郑,子胥事梁。伍子胥伐楚成功,报了父兄之仇后,“收兵却返,拟伐梁郑二邦”。他写信对郑王表明了征伐他的原因:
“楚平王无道,枉诛我父兄;子尚是君之臣,如何不与设计,遂与楚王遣死,以君贱臣,雠灭楚王,回兵讨郑……兄事于君,君须藏掩,曲取平王之意,送往诛身,兄既身亡,君须代命。”
而郑王和梁王也分别向子胥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远使将书,云舍慈父之罪,臣不细委知,遣往相看。为言旬月即还,不知平王诛戮。臣今合死,惬意无言。大将军得充雠心,灭其宗庙,快哉踊跃,熹贺不胜!伏愿宽恩,乞存活路”,“伏愿宽恩,乞存活路。今闻将军伐楚,臣等熹贺不胜。遥助快哉,深加踊跃”,并竭力得到子胥的原谅:“郑王欢熹,乃索洒食如山,三日三夜,供承吴;军兵马”,“梁帝闻吴军欲至,遂杀牛千头,烹羊万口,饮食堆如山岳,列在路边,帐设铺施。”郑、梁二“帝”在《变文》中尽管是君主的身份,但是仅仅由于没能及时地保护自己的臣子,也成为了伍子胥复仇的对象,并且在面对子胥的复仇大军时也都流露出了奴颜恐慌的一面,“郑王怕惧,乃出城拜迎子胥”,“梁王肘行膝步,拜谢子胥”。其次,《伍子胥变文》中伍子胥为向渔人之子报恩而放弃伐郑,并“策渔人之子为楚帝”,认为渔人之子一样可以做君主,十分明显地体现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平等观,没有过多的等级概念,具有民间文化的特点。
三 将复杂的政治斗争简单化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纷争,局势动荡,君主要选择能辅助自己成就事业的臣子,臣子也会选择能使自己的才华得到施展的君主,为了实现政治理想需要斗智斗勇,使用计谋,因此各种关系非常复杂,楚材晋用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史传中伍子胥经过多番转折才来到吴国,得到吴王的信任,想要伐楚复仇,受到公子光的阻挠,于是知道公子光有内志,“欲杀王而自立,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退而与太子建之子胜耕于野”。他有着敏锐的政治触觉,察觉到公子光会在将来的政治斗争中取胜,于是宁可暂时放弃复仇之事,退耕于野,同时进专诸于公子光,帮助他成就政治事业。这样,伍子胥不仅可以在辅助公子光实现政治理想之后实现复仇大业,也为自已复仇之后的政治发展铺垫了一条平坦的道路。
假设伍子胥一心只想复仇,没有考虑到当时吴国的政治形势,也可能会在吴王僚的帮助下向楚平王复仇,但是肯定会因此而得罪公子光,那么在公子光取得政权之后也一定不会重用他,他的仕途是不可能顺利的。也正是由于他有这样的能力才最终实现了复仇大计,之后又辅助吴王阖闾和吴王夫差成就了一番伟业。
公子光一样有着自己的打算,在吴王僚打算出兵伐楚时,公子光谏曰:“彼伍胥父兄为戮于楚,而劝王伐楚者,欲以自报其仇耳。伐楚未可破也。”为了自己的政治目标而对伍子胥复仇之事进行阻挠。公子光成功登上王位之后曾问伍子胥:“初而言伐楚,余知其可也,而恐其使余往也,又恶人之有余之功也。今余将自有之矣,伐楚何如?”也是从国家利益和自身利益来考虑是否伐楚的,与伍子胥之间只是一种互利的关系。而且在《伍子胥变文》之前的史籍中,为伍子胥父兄复仇只是吴楚之战的一个内容,不是惟一目的,而其兴兵伐楚,也是运用了大量的计谋,历经几次战役才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但是《伍子胥变文》则一切都以伍子胥的复仇为中心,将其在吃尽辛苦到达吴国之后的复仇之事变得十分顺利:吴王和臣子们都对子胥来投非常高兴,子胥治国成绩斐然,百姓主动要求为其复仇,“愿与伍相为兵伐楚”,吴王也表示“朕闻养子备老,积行拟衰。去岁拟遣相雠,虑恐雠心未发。比年清太,皆是伍相之功。今不雠冤,何名孝子!朕国兴兵伐楚,正合其时”,将复仇变成了讨伐楚国的惟一目的,把运用各种政治手段互相利用的关系一笔勾销,使得复杂的政治斗争简单化了。强烈的正义感和道德意识是普通民众价值选择的尺度,在他们看来人物最终的命运并非决定于他们的社会地位,而是应取决于他们行为的善恶。《伍子胥变文》的这一改写满足了下层百姓对强权、暴虐、邪恶和玩弄权术的憎恨,表现了对弱小、忠直和善良的同情,使人们通过欣赏伍子胥随心所欲的复仇行为,释放出了心中蕴积的备受压迫的愤怒情绪。
四 结语
郑振铎先生在《中国俗文学史》中指出了变文所具有的特点:
“她是出生于民间,为民众所写作,且为民众而生存的。她是民众所嗜好,所喜悦的;她是投合了最大多数民众之口味的,故亦谓之平民文学。其内容不歌颂皇室,不抒写文人学士们谈穷诉苦的心情……她所讲的是民间的英雄,……是民众所喜听的故事,是民间的大多数人的心情所寄托的。”
由此我们不难明白,《伍子胥变文》复仇观所具有的民间文化特征是与它的文学性和民间性分不开的。由于从事创作的主要是民间的下层讲唱艺人,他们的历史知识有限或者说比较缺乏,因此他们的作品往往更富于理想色彩,而在民间传唱的这个过程中,根据讲唱者的好恶和广大听众的感情倾向,这些民间艺人对讲唱的内容和情节的嬗变进行了一定的选择,其复仇观必然鲜明地体现出一定的民间文化特征。
参考文献:
[1] 王重民:《敦煌变文研究》,《敦煌遗书论文集》,中华书局,1980年。
[2]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
[3] (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
[4] (东汉)赵晔撰:《吴越春秋》,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
[5] 刘文典撰,冯逸、乔华点校:《淮南子》(卷十九),《修务训》,《淮南鸿烈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
[6] (清)高士奇撰:《左传记事本末》,中华书局,1979年。
[7] 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
[8] 郑振铎:《中国俗文学史》,上海书店,1984年。
作者简介:李晓一,女,1977—,辽宁营口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工作单位:渤海大学。
关键词:伍子胥 变文 民间性 复仇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复仇是盛行于人类原始社会,其后在各民族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的历史和文化现象。步入文明之后的复仇形态,与各民族文明的发展、文化的特征都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在中国,复仇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礼学渊源,充分折射了中国古代社会高度重视宗法伦理的文化特征。
在中国古代众多的复仇故事中,伍子胥复仇可称得上是情节最为波澜壮阔的复仇故事之一。他为父兄复仇的行为和因直言进谏而被赐死的遭遇,是春秋时期重要的历史事件,也是吴越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后来从民间艺人到文人都津津乐道的话题。
这一故事自春秋末年即开始流传于民间,但最初时仅有故事的概貌,并不像现在这么丰满。在其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它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由《左传》中并不完整独立的零星记载,经过《吕氏春秋》的丰富和《史记》的集中加工,以及《越绝书》和《吴越春秋》的进一步渲染,至唐代晚期的民间俗文学《伍子胥变文》时,对这一复仇故事的叙述记载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当完整的程度。在这个发展演变的过程中,经过后世文人的加工和民间艺人的演绎,其具体情节上的修缮和改变体现出文史的融合和时代思想倾向的揉杂,不仅展示了伍子胥复仇情节的几个最基本要素的形成过程,更在情节增删中体现了永远不变的赞美复仇的情感倾向,以及在其实现复仇过程的描写中渗透的改编者本人特有的观念和情感取向,而归根结底,是淋漓尽致地演示了中国古代复仇文化的酷烈性和非道德性。
在上述诸种体裁的有关伍子胥复仇的作品中,《伍子胥变文》是在《左传》、《吕氏春秋》、《史记》、《越绝书》、《吴越春秋》等史书记载的基础上,经过民间艺人的反复传唱、加工润色而成的。王重民先生在《敦煌变文研究》中早就指出,“讲述我国历史故事的变文,虽说写的是古代人物,但是通过了广大人民的思想感情,把他们典型化,已经是现实主义的写实文学了,所以具有极充沛的思想性”。变文作为民间文学的一种,具有和民间文学相同的特质,同其它史籍相比,它的情感倾向更加明显,一面倒式地支持伍子胥为父兄复仇,甚至与史实相违,只为创造条件让他实现复仇大计。这种创作方法已经不是历史的实录,而是具有了文学创作的虚构特点。具体来说,《伍子胥变文》中复仇观的民间文化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以民众道德对伍子胥形象进行了净化
做为历史人物的伍子胥应该说是一个很有政治手段的人。
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载:
“员如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仇,不可从也。’员曰:‘彼将有他志,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见专设诸焉,而耕于鄙。”
《史记·伍子胥列传》载:
“伍胥知公子光有内志,欲杀王而自立,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退而与太子建之子胜耕于野。”
《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第三》中也有这样的记载:
“子胥知公子光欲害王僚,乃曰:‘彼光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子胥退耕于野,求勇士荐之公子光,欲以自媚。乃得勇士专诸。……遭公子光之有谋也,而进之公子光。”
而根据史料可知,吴国破楚实际上给楚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这场战争使“楚父兄暴骨焉”,“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以至于楚国“卿士凄怆恻 ”,“百姓离散,夫妇男女,不遑启处”,使得楚人举国上下“怨吴入于骨髓,争起而逐之”。
但是《伍子胥变文》完全删除了上述情节,不仅没有公子光这个人,没有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事件,也摒弃了那些令人作呕的“居其室,妻其妻”的描写,同时还描绘了一个如桃花源般的清平世界:“子胥为臣志节,恒怀匪懈之心;夙夜兢兢,事君终无二意。”治国五年,“风不鸣条,雨不破坏”,“食库盈益,天下清太”,“六夷送款,万国咸投”,“耕者让畔,路不拾遗”,“日月重明,市无二价,猫鼠同穴,米麦论分,牢狱无囚”,功绩赫赫,使得上至君王,下至百姓,都对他感恩戴德,“百姓皆诣子胥之门,‘愿与伍相为兵伐楚’”;吴王也表示“比年清太,皆是伍相之功。今不雠冤,何名孝子?”
尽管早在逃亡途中伍子胥就发下了报仇誓愿,但在《伍子胥变文》里,他为吴之臣,忠心耿耿,任劳任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得到了吴王和百姓的尊重,得到了他们的支持,使得他们心甘情愿帮助他实现复仇大业。这也正体现了民众道德的一个方面,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伍子胥是个英雄人物,是不应该为了报仇而变得没有是非的,于是一厢情愿地丢弃了那些在民众看来是不光彩的做法,使他的形象被美化,人格得到了升华,非常顺利地完成了为父兄报仇的誓愿。
二 体现了民间文化的平等观
伍子胥复仇故事本身就具有一定程度的原始社会古朴的平等性,因为伍子胥是以臣子的身份向君王复仇。当然这与春秋战国时的君臣观有着密切的关系。孟子曾经说过:“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同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左传·定公四年》和《史记·伍子胥列传》也记载楚昭王逃奔郧国时,郧公之弟怀曾说:“平王杀我父,我杀其子,不亦可乎!”这些都说明伍子胥复仇事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平等性。在《伍子胥变文》之前的各种载录伍子胥复仇故事的史籍尽管在细节上可能有些出入,但在君臣关系上大体都遵循这一思路,而《伍子胥变文》中则对其进行了尺度较大的再加工。
首先,原本与此事无关的梁国和郑国也被牵扯了进来。不同于《左传》、《史记》等的记载,在《伍子胥变文》中子尚事郑,子胥事梁。伍子胥伐楚成功,报了父兄之仇后,“收兵却返,拟伐梁郑二邦”。他写信对郑王表明了征伐他的原因:
“楚平王无道,枉诛我父兄;子尚是君之臣,如何不与设计,遂与楚王遣死,以君贱臣,雠灭楚王,回兵讨郑……兄事于君,君须藏掩,曲取平王之意,送往诛身,兄既身亡,君须代命。”
而郑王和梁王也分别向子胥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远使将书,云舍慈父之罪,臣不细委知,遣往相看。为言旬月即还,不知平王诛戮。臣今合死,惬意无言。大将军得充雠心,灭其宗庙,快哉踊跃,熹贺不胜!伏愿宽恩,乞存活路”,“伏愿宽恩,乞存活路。今闻将军伐楚,臣等熹贺不胜。遥助快哉,深加踊跃”,并竭力得到子胥的原谅:“郑王欢熹,乃索洒食如山,三日三夜,供承吴;军兵马”,“梁帝闻吴军欲至,遂杀牛千头,烹羊万口,饮食堆如山岳,列在路边,帐设铺施。”郑、梁二“帝”在《变文》中尽管是君主的身份,但是仅仅由于没能及时地保护自己的臣子,也成为了伍子胥复仇的对象,并且在面对子胥的复仇大军时也都流露出了奴颜恐慌的一面,“郑王怕惧,乃出城拜迎子胥”,“梁王肘行膝步,拜谢子胥”。其次,《伍子胥变文》中伍子胥为向渔人之子报恩而放弃伐郑,并“策渔人之子为楚帝”,认为渔人之子一样可以做君主,十分明显地体现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平等观,没有过多的等级概念,具有民间文化的特点。
三 将复杂的政治斗争简单化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纷争,局势动荡,君主要选择能辅助自己成就事业的臣子,臣子也会选择能使自己的才华得到施展的君主,为了实现政治理想需要斗智斗勇,使用计谋,因此各种关系非常复杂,楚材晋用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史传中伍子胥经过多番转折才来到吴国,得到吴王的信任,想要伐楚复仇,受到公子光的阻挠,于是知道公子光有内志,“欲杀王而自立,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退而与太子建之子胜耕于野”。他有着敏锐的政治触觉,察觉到公子光会在将来的政治斗争中取胜,于是宁可暂时放弃复仇之事,退耕于野,同时进专诸于公子光,帮助他成就政治事业。这样,伍子胥不仅可以在辅助公子光实现政治理想之后实现复仇大业,也为自已复仇之后的政治发展铺垫了一条平坦的道路。
假设伍子胥一心只想复仇,没有考虑到当时吴国的政治形势,也可能会在吴王僚的帮助下向楚平王复仇,但是肯定会因此而得罪公子光,那么在公子光取得政权之后也一定不会重用他,他的仕途是不可能顺利的。也正是由于他有这样的能力才最终实现了复仇大计,之后又辅助吴王阖闾和吴王夫差成就了一番伟业。
公子光一样有着自己的打算,在吴王僚打算出兵伐楚时,公子光谏曰:“彼伍胥父兄为戮于楚,而劝王伐楚者,欲以自报其仇耳。伐楚未可破也。”为了自己的政治目标而对伍子胥复仇之事进行阻挠。公子光成功登上王位之后曾问伍子胥:“初而言伐楚,余知其可也,而恐其使余往也,又恶人之有余之功也。今余将自有之矣,伐楚何如?”也是从国家利益和自身利益来考虑是否伐楚的,与伍子胥之间只是一种互利的关系。而且在《伍子胥变文》之前的史籍中,为伍子胥父兄复仇只是吴楚之战的一个内容,不是惟一目的,而其兴兵伐楚,也是运用了大量的计谋,历经几次战役才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但是《伍子胥变文》则一切都以伍子胥的复仇为中心,将其在吃尽辛苦到达吴国之后的复仇之事变得十分顺利:吴王和臣子们都对子胥来投非常高兴,子胥治国成绩斐然,百姓主动要求为其复仇,“愿与伍相为兵伐楚”,吴王也表示“朕闻养子备老,积行拟衰。去岁拟遣相雠,虑恐雠心未发。比年清太,皆是伍相之功。今不雠冤,何名孝子!朕国兴兵伐楚,正合其时”,将复仇变成了讨伐楚国的惟一目的,把运用各种政治手段互相利用的关系一笔勾销,使得复杂的政治斗争简单化了。强烈的正义感和道德意识是普通民众价值选择的尺度,在他们看来人物最终的命运并非决定于他们的社会地位,而是应取决于他们行为的善恶。《伍子胥变文》的这一改写满足了下层百姓对强权、暴虐、邪恶和玩弄权术的憎恨,表现了对弱小、忠直和善良的同情,使人们通过欣赏伍子胥随心所欲的复仇行为,释放出了心中蕴积的备受压迫的愤怒情绪。
四 结语
郑振铎先生在《中国俗文学史》中指出了变文所具有的特点:
“她是出生于民间,为民众所写作,且为民众而生存的。她是民众所嗜好,所喜悦的;她是投合了最大多数民众之口味的,故亦谓之平民文学。其内容不歌颂皇室,不抒写文人学士们谈穷诉苦的心情……她所讲的是民间的英雄,……是民众所喜听的故事,是民间的大多数人的心情所寄托的。”
由此我们不难明白,《伍子胥变文》复仇观所具有的民间文化特征是与它的文学性和民间性分不开的。由于从事创作的主要是民间的下层讲唱艺人,他们的历史知识有限或者说比较缺乏,因此他们的作品往往更富于理想色彩,而在民间传唱的这个过程中,根据讲唱者的好恶和广大听众的感情倾向,这些民间艺人对讲唱的内容和情节的嬗变进行了一定的选择,其复仇观必然鲜明地体现出一定的民间文化特征。
参考文献:
[1] 王重民:《敦煌变文研究》,《敦煌遗书论文集》,中华书局,1980年。
[2]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
[3] (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
[4] (东汉)赵晔撰:《吴越春秋》,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
[5] 刘文典撰,冯逸、乔华点校:《淮南子》(卷十九),《修务训》,《淮南鸿烈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
[6] (清)高士奇撰:《左传记事本末》,中华书局,1979年。
[7] 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
[8] 郑振铎:《中国俗文学史》,上海书店,1984年。
作者简介:李晓一,女,1977—,辽宁营口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工作单位:渤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