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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法人登记制度中主要是通过对法人的经营项目进行登记来体现法人的目的,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的目的则包括公益性和盈利性两个方面。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目的的研究将有利于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就目前而言,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从提升其市场主体地位和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两个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