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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同理论的视角下,我国野生动物的法治保护存在立法理念交错不一、实体法运行困境重重、程序法精神彰显不足等问题。应当从促使立法理念全方位贯彻保护优先原则、达成实体法之间的目标协同、彰显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等多个维度予以完善,以此强化法治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进而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发挥强大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