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裁决执行中的合理期限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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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规定,在立即执行争端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不可行的情况下,败诉成员方可以被赋予一个执行的合理期限。通过仲裁方式确定合理期限,与《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规定的其它两种确定合理期限的方式即单方提议和双方协商相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确定有关规则的内涵及其适用的条件更多地取决于仲裁实践背后的法理或者说仲裁人逐案的阐释和推理。本文详细考察了WTO裁决执行实践中有关合理期限仲裁认定的可获得的全部实证资料,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阐释了合理期限仲裁认定实践背后的法理。从合理期限仲裁的起源上看,WTO对合理期限进行仲裁认定的制度设计是建立在英美法律有关合理期限的概念上。随着合理期限仲裁案件数量的增多,仲裁实践进一步澄清和严格了有关合理期限的规定,对促使成员迅速执行裁决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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