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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狗肉节,无关文明与野蛮,只是一场舌尖上的权利之争。从法律角度而言,实质是吃狗者与护狗者的权利之争。吃狗并不违法,但餐饮经营者和食客应当依法、文明地经营和食用狗肉;护狗者享有宣传动物保护理念的言论自由和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但必须严格依法行使,不得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不得使用暴力。只有相互尊重对方的合法权利并恪守己方的义务,玉林狗肉节之争才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