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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3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我从事磺化工艺作业。工作一年后.公司以我“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决定额外支付我1个月工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虽同意解除合同,但提出如今自己身体多处不适,可能是从事磺化反应作业造成的,要求公司安排我在离职前做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可公司拒绝了我的体检要求。请问,我的要求正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