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济政办发[2020]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8月10日济南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业强市发展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土地节约高效利用,健全工业用地"准入—供给—监管—退出"管理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