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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财政支农资金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保障。本文首先分析了黑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投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财政支农资金投资效益的对策。
【关键词】:黑龙江 财政支农资金 投资效益
黑龙江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比重大,农村基础建设发展缓慢,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三农”问题集中而且突出,农业的弱质性需要政府宏观调控特别是财政上的支持。因此,如何解决黑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运行中的问题,对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黑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投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近年来支农力度不断加强,农村生产力不断发展,加速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支持作用。虽然财政支农的规模总体上保持增长趋势,但投资效益不高,财政支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财政支农支出总量不足
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与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显不足,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较低,虽然财政支农支金近年来有所增长,但其增长速度呈现很强的波动性,农业支出增长率低于财政收人增长率,均未超过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说明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不够且不稳定,财政支农支出的强度仍然不足,低于我国平均水平,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
(二)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
首先,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业各项事业费用偏高,而用于建设性的支出比重不高,影响了财政支农资金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和使用效率,从而阻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其次,财政支农重点不突出,财政支农支出项目中边际产出效益与支出项目结构的比重高低不相匹配,大大降低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一,农业基本建设支出比重偏小,没有把促进农民增收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作为重点,导致农业部门的物质基础差,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用于生产环节的支出偏少,农产品的产前和产后,特别是在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农产品检验检疫等环节,财政支持力度明显不够;第三,科教卫生及扶贫支出比重低,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支出较少,制约了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三)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
第一,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部门分散,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缺乏统筹规划,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分散且交叉重复并存,导致效率不高。财政体制不完善,事权与财权不统一,基层财政部门无力支持。第二,财政支农资金缺乏有效监督机制。项目审核环节不够规范,有些部门或单位,为了多获得支农资金,夸大了项目规模,虚假申报项目,造成支农资金被滞留、挪用,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无法实现。
二、提高黑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投资效益的对策
(一)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力度
首先,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形成支农资金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不仅在绝对量上保持稳定增长,也要在相对增长率上保持稳定增长。同时,应拓宽其他资金进入“三农”的渠道。财政要发挥好对社会资金的吸附和导向功能,其次,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一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各地应根据资源条件、区位优势和经济基础,科学制定经济发展规划,为确定发展项目、整合支农资金提供依据;二是确定资金整合项目。加大对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项目投产达效,拉动当地经济发展;三是创新支农资金使用方式。通过“民办公助”方式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方法,有效地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向项目区聚合。
(二)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
第一,严格控制行政事业费支出。控制部门事业费中人员机构经费的增长速度,逐步降低其比重,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第二,加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以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支出重点,充分发挥我省耕地面积大、土壤结构优的特点,增加粮食的产量。第三,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支持力度。一是围绕壮大龙头企业实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资产重组和品牌整合,引导其与农户建立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围绕“主辅换位”战略,支持发育畜牧业主导产业。通过财政政策引导,吸引外埠知名大型畜产品加工企业进驻黑龙江省,全面提升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通过高质量的社会化服务和提供保险、饲草补贴等政策,激发养殖户积极性;三是围绕建设“绿色大省”战略,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进绿色食品优势产业和重点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农产品逐步向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方向发展;四是围绕对俄贸易战略升级,支持发展外向型农业。重点支持边境地区搞好对俄果蔬出口和异地开发。大力支持乳品、米业、山产品等优势产业向省外、国外发展,努力拓展外部发展空间。第四,加大财政扶贫力度。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加强扶贫资金的整合,努力提高财政扶贫的效率。第五,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三)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机制
将财政支农支出中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评、监督管理以及支农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报账、监督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化,协调部门间资金的分配、明确部门间的管理责任,建立并完善财政内部监督、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体系,实现对财政支农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建立绩效评价机制评价支农资金的整体运行效果,通过约束机制制约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避免使用方向错误,以及被挪用的现象,把监督和管理贯穿于支农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支农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刘涵.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业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8
[2]袁盈.黑龙江省财政农业投入效益评价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2010
[3]范东东.黑龙江省财政支农支出规模结构分析[J].商业经济,2012(2)
【关键词】:黑龙江 财政支农资金 投资效益
黑龙江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比重大,农村基础建设发展缓慢,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三农”问题集中而且突出,农业的弱质性需要政府宏观调控特别是财政上的支持。因此,如何解决黑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运行中的问题,对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黑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投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近年来支农力度不断加强,农村生产力不断发展,加速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支持作用。虽然财政支农的规模总体上保持增长趋势,但投资效益不高,财政支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财政支农支出总量不足
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与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显不足,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较低,虽然财政支农支金近年来有所增长,但其增长速度呈现很强的波动性,农业支出增长率低于财政收人增长率,均未超过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说明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不够且不稳定,财政支农支出的强度仍然不足,低于我国平均水平,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
(二)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
首先,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业各项事业费用偏高,而用于建设性的支出比重不高,影响了财政支农资金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和使用效率,从而阻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其次,财政支农重点不突出,财政支农支出项目中边际产出效益与支出项目结构的比重高低不相匹配,大大降低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一,农业基本建设支出比重偏小,没有把促进农民增收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作为重点,导致农业部门的物质基础差,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用于生产环节的支出偏少,农产品的产前和产后,特别是在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农产品检验检疫等环节,财政支持力度明显不够;第三,科教卫生及扶贫支出比重低,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支出较少,制约了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三)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
第一,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部门分散,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缺乏统筹规划,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分散且交叉重复并存,导致效率不高。财政体制不完善,事权与财权不统一,基层财政部门无力支持。第二,财政支农资金缺乏有效监督机制。项目审核环节不够规范,有些部门或单位,为了多获得支农资金,夸大了项目规模,虚假申报项目,造成支农资金被滞留、挪用,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无法实现。
二、提高黑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投资效益的对策
(一)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力度
首先,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形成支农资金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不仅在绝对量上保持稳定增长,也要在相对增长率上保持稳定增长。同时,应拓宽其他资金进入“三农”的渠道。财政要发挥好对社会资金的吸附和导向功能,其次,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一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各地应根据资源条件、区位优势和经济基础,科学制定经济发展规划,为确定发展项目、整合支农资金提供依据;二是确定资金整合项目。加大对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项目投产达效,拉动当地经济发展;三是创新支农资金使用方式。通过“民办公助”方式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方法,有效地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向项目区聚合。
(二)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
第一,严格控制行政事业费支出。控制部门事业费中人员机构经费的增长速度,逐步降低其比重,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第二,加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以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支出重点,充分发挥我省耕地面积大、土壤结构优的特点,增加粮食的产量。第三,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支持力度。一是围绕壮大龙头企业实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资产重组和品牌整合,引导其与农户建立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围绕“主辅换位”战略,支持发育畜牧业主导产业。通过财政政策引导,吸引外埠知名大型畜产品加工企业进驻黑龙江省,全面提升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通过高质量的社会化服务和提供保险、饲草补贴等政策,激发养殖户积极性;三是围绕建设“绿色大省”战略,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进绿色食品优势产业和重点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农产品逐步向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方向发展;四是围绕对俄贸易战略升级,支持发展外向型农业。重点支持边境地区搞好对俄果蔬出口和异地开发。大力支持乳品、米业、山产品等优势产业向省外、国外发展,努力拓展外部发展空间。第四,加大财政扶贫力度。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加强扶贫资金的整合,努力提高财政扶贫的效率。第五,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三)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机制
将财政支农支出中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评、监督管理以及支农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报账、监督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化,协调部门间资金的分配、明确部门间的管理责任,建立并完善财政内部监督、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体系,实现对财政支农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建立绩效评价机制评价支农资金的整体运行效果,通过约束机制制约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避免使用方向错误,以及被挪用的现象,把监督和管理贯穿于支农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支农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刘涵.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业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8
[2]袁盈.黑龙江省财政农业投入效益评价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2010
[3]范东东.黑龙江省财政支农支出规模结构分析[J].商业经济,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