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宪法主体性的确立与农村改革的宪法指引

来源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urx18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三农问题是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而历年来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措施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农民的自主选择权、农民的宪法主体性地位均未得到足够的尊重,农民成为被城市化、被赶上楼的客体说明农民宪法主体性的缺失与私权的贫困.无论出于社会发展的整体战略构想,还是宪法上人权保障条款的要求,都需要对传统的思路和实践加以检讨,确立农民宪法主体性之地位与财产权.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三农问题”问题的解决注入了新的精神元素和价值目标,提出作为手段而非目的的新型城镇化及其宪法指引.
其他文献
本文首先分析了农用车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研究了农用车安全生产管理策略,以期能够对农用车安全生产与管理起到一定借鉴意义。一、农用车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足1、
畜牧养殖业是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动物养殖中经常会发生各种传染性疾病,影响动物的健康生长,情况严重时甚至会导致动物的死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基于此,本
为优化全强风化花岗岩地层注浆参数,采用水灰比1:1的42.5R硅酸盐水泥单浆为试验用浆,通过调节外加剂(水玻璃、悬浮剂)含量、注浆压力及注浆量,进行其在粗粒含量70%(渗透系数K
冯友兰群己观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对个人与社会对立统一关系的辩证把握,这是对我国传统群己观的一大创新与发展。冯友兰群己观的不足或失误在于将国家、社会、法律、道德等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