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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球化、后工业化意味着人类社会的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开启,也意味着人类将从根本上改变工业社会的那种“去道德化”的社会建构方案。在工业社会中,社会建构是从原子化的个人出发的,在对人的具体定义中,则引入了利益的因素,从而把人看作是自利的个体。为了使自利的个体在利益追求中不至于对他人、对社会造成威胁,就突出了对人的行为的规范问题。在人因为现实的要求而不得不开展共同行动的时候,由规范所形塑出来的是一种协作行动。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人的协作行动最终被形塑成了精英治理模式,在民主的名义下以反民主的精英治理去实现对社会的控制和支配。所有这些,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都正在丧失合理性。就全球化、后工业化意味着人类必将走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而言,也意味着“新人”的塑造。但是,人的改变将会走过漫长的道路,因而,在现阶段,我们关于未来社会建构的重心应优先放在规范的变革上,即实现从协作规范向合作规范的转变。
〔关键词〕 全球化,后工业化,合作行动,合作社会,精英治理,协作规范,合作规范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6)02-0005-08
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社会转型期中回顾历史,可以看到,人类历史是在人的斗争中谱写而成的。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主义者作出了准确的描述。当然,马克思主义者所揭示的这个“斗争”不是单色调的,其中包含着为了斗争而采取的联合行动。一个人为了开展斗争需要与他人联合;一个集团为了斗争又与他集团联合;民族国家为了存在而开展的斗争则要把全体国民联合起来;推翻一个阶级的斗争则需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而在人类开展与自然的斗争时,也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联合起来的。所以,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斗争”一词包含着丰富的内涵。“斗争”一词之所以能够获得如此丰富的内涵,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亘古以来的整个人类都有着一个共同追求或共同的理想,那就是对属于自我的美好未来的向往。虽然理想之于每个人、每个群体、每个民族都是不同的,但作为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则是共有的。可是,人类的可悲之处是,希望以斗争的方式去达成自己的理想,为了自我的理想与他人、他群体、他民族、他国家去开展斗争,最终汇总到了一起,与自然斗争。结果是,把整个人类引入了风险社会。到了这个时候,一个现实的问题开始挑战理想,那就是人的共生共在。正是人的共生共在这样一个现实问题,迫使人们放弃对理想的描绘。在危机事件频发把人类引进风险社会的时候,人的共生共在已经成为人类所面对的主题,而且是具有急迫性的主题。在这种情况下,理想的终结并代之以为了人的共生共在去开展行动,就是历史加予我们的,也是我们必须承担的任务。如果说向往美好未来的理想把人类引入斗争漩涡的话,那么,为了人的共生共在的行动就只能是合作。当然,我们不会幻想合作是所有斗争的消除,但是把斗争看作是包容在合作之中的和为了合作的斗争,则是可能的。也就是说,合作是最高的行为原则,而斗争则是从属于合作的。
一、道德化中的合作行动
从人的社会存在角度来认识人,就会发现,“人们彼此不可分离,他们不像物质身体那样是相互排斥的,属于此人的一部分就不能属于另一个人。它们相互渗透,不同时代或者相同时代里不同的人都可以共有相同的特点。” 〔1 〕89也许是在近代早期存在着浓重的自然主义情结,包括启蒙思想在内的许多思想都包含着自然主义的内涵,以至于工业社会一直让人们的视线聚焦于人的自然性存在方面,注重人的物质需要及其满足,从人的欲望出发去展开理论叙事,形成了利己主义或利他主义的观点,然后根据这两种表面冲突而实则一致的观点进行截然不同的社会建构,并陷入了相互攻伐之中,甚至武力相向。如果我们切实领会了马克思的观点而实现了思想中心的转移,从人的社会存在角度出发去开展理论探索,就会形成完全不同的历史观甚至完全不同的世界观,因而,社会建构的方案也就会完全不同。由于人的道德、情感等因素在人的社会存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在社会建构中,也就会要求把一切社会设置置于人的这些社会存在要素的基础上。
其实,自然主义不仅是启蒙时期的主旋律,如果作出更远的追溯的话,我们就会看到,发生在中世纪后期的文艺复兴虽然被看作是一场人文主义运动,而其思想却带有浓厚的自然主义色彩。也许我们可以指出启蒙时期与文艺复兴运动时期在思想上的区别,但它们的自然主义色彩从来也未褪色,而且深深地影响了其后整个工业社会的思想发展。正因为如此,使工业社会的思想演进走向了认识自然、征服自然的道路,而且,也把认识自然和征服自然的方式应用于社会关系的处理中来。这就是科学发展的原因,也是整个社会去道德化的原因。今天,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当我们试图开拓走向未来的道路时,可能需要举起道德主义的旗帜。这条道路也许更为艰难,因为,在中世纪后期,从神的阴影中去寻找和发现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要远比从人自身中去寻找和发现道德容易得多,人的自负、自大肯定会拒绝别人告诉他那些并未被他认识到的因素。当我们告诉人说,你身上有道德的一面,你应认识自己的道德存在,你可以用自己的道德行为去改变世界,你可以基于你的道德存在去构想道德制度……人们就会以为他的尊严受到了侵害,会激烈地谩骂和诅咒我们。人已经如此深信自己是自私自利的,从来不相信他的行为可以适应于道德判断,甚至每当听到他人谈论道德的话题时,就扮出极其反感的表情。所以,人的确是利己的和唯我独尊的,让人反对神远比让人发现自己的道德存在要更容易。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以道德主义的精神去开展社会建构将变得无比艰辛。
从历史上看,社会发展的“去道德化”是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过程中开始的。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虽然个人的觉醒和自我意识的生成是出于打破同质性社会的需要,但社会建构以个人为出发点的实践进程却走向了对个人利益的过分强调,以至于每一个个人都被设定为利益追求者,默认了每个人都以自我为中心而把他人作为利益实现的工具这样一个社会建构前提。所以,当工业社会走到了其顶峰时,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疏离造成了难以承受的孤独感。由于工业社会是建立在个人主义的原点上的,由于每一个人都把自我作为目的而把他人作为工具,也由于个人利益实现被放置在了高于一切的地位上,使得社会建构在无意中为人的尔虞我诈行为奠立了非常厚实的社会基础。因此,长期以来,呼吁斗争的箴言才会成为有活力的人们所尊奉的哲学,而向善的理论则显得非常迂腐。显然,人类的好斗特征只是在低级文明中才会得到尽情的挥洒,当人在类的意义上走向成熟的时候,合作行为特征就会显现出来,从而使社会呈现出爱、和平与和谐的特征。也就是说,人类的爱、和平与和谐是一个需要追求的目标,闭目臆断它一直存在于人类甚至自然界之中,是无意义的,甚至可能是有害的。而走向这一目标的过程必然是工业社会去道德化进程的逆转。事实上,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我们看到个体寻求归属的要求开始越来越强烈,一方面,是人的全球流动而告别了出生地;另一方面,又表现出了时时处处地寻找归属地的追求。在很多情况下,这些归属地是以心理社区的形式出现的,特别是当互联网提供了人际交往的新平台后,人们开始在这一平台上建立起了各种各样的虚拟社区,用以寄托心理归属。 在对人的理解中,除了发现人的自利追求之外,还发现了人的欲望,在某种意义上,人的自利追求也是与人的欲望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说在经济学视角中发现了人的自利追求,那么,在伦理学视角中则发现了人的欲望。在这两个视角中所看到的和加以论述的,是工业社会的思想对人的这两个方面所给予的肯定。事实上,贯穿着这些思想的理论也极力去对人的这两个方面作出合理性的证明。所以,在工业社会的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几乎全部社会科学中,都对人的这两个方面给予了同等的承认,并对这两个方面进行了综合,然后作为理论阐释和社会建构的出发点来对待。根据社会科学的一般性理解,对于社会而言,欲望意味着活力,而理性则倾向于建构秩序。虽然理性的道德无法在个人的任何一项实质性目标实现中发挥促进作用,却对社会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持。在个人与社会的辩证法中,虽然欲望与理性的道德证明总是导向循环论证,但又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在工业社会的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个人与社会的区分不仅是个理论设定,同时也是客观性的社会现实。一旦人类社会进入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状态,个人与社会的分离将被人的共生共在的要求所扬弃,社会就不再会以独立于人的形式出现,而会表现为人的行动的内容,是存在于人的行动之中的。这样一来,欲望与理性之间的长短和强弱都将因具体情况而定,至于欲望的道德与理性的道德,也需要在合作行动的过程中去为自身的功能作出定位。总的说来,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的人的共生共在要求会根据每一个具体场景而在欲望的道德和理性的道德中撷取适应合作行动要求的道德因素,并把那些因素随机性地整合为规范和规则。而合作行动中的人的自主性又不仅会表现出对理性的道德所能提供的自由的需求,同时又会根据人的共生共在的要求去对欲望的道德所鼓励的实质性目的进行创造性的诠释,从而把理性的自由与欲望的冲动结合起来,转化为合作行动的积极因素。
从历史经验来看,人的确是有欲望的,也正是因为人有欲望而让人体现出自利性。但是,人的欲望从来源上看是与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的那个部分联系在一起的。即使人在农业社会的长期演进中形成了一套平衡人的自然方面与社会方面的机制,也因为工业社会的思想、意识形态已经结构化和模式化为文化体系而把人形塑成了欲望和自利的生物。虽然全球化、后工业化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又一次伟大的转型运动,但在这场社会运动中开展行动的人却是从工业社会走过来的,要想使他们立马改变,那是不可能的。既然人的改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就只能选择社会规范的改变。其实,规范本身就是变化着的,一些规范甚至会在人们的政治努力和社会安排中迅速地消失,而一些新的规范则会被建立起来。
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我们仍然感受到的是环绕在我们周遭的协作规范,所熟知的是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协作实践以及个人主义的理论,它们都会在人的共同行动中发挥规范作用,会对共同行动的生成和定型产生巨大影响。所以,虽然全球化、后工业化提出了更多的共同行动的要求,但是,这种共同行动却会因为来自于工业社会的惯性而以协作行动的形式出现。可是,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社会现实决定了既有的所有规范性因素都无法实现对这种共同行动的规范,结果,也就会在共同行动中呼唤着对这种共同行动的新的规范。而现实所显现出来的情况则是,既然我们拥有的是个人主义的思想和理论,也就必然会因为这种语境的关系而用对个体的人的行为规范去诠释个人主义的思想和理论,以至于在思考共同行动的规范时,也会沿用这种思路,或者说,在这种思维惯性中去谋求对人的共同行动的规范。不过,我们也看到,既有的规范构成了工业社会规范体系的基本内容,我们所享用的和接受调控的也主要是这些规范。这些规范不仅作用于我们的行为,也同时决定了我们的思维,从而让我们更习惯于把人的共同行动理解为协作,更乐意于以协作的方式去与他人一道开展行动。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会把同他人开展合作的冲动看作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信号,或者,在我们的潜意识中,也许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我若贸然与他人合作,肯定会使我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甚至会使我的处境变得非常危险。这种存在于人的心理中较深层面的对合作的恐惧,是根源于人们的行为选择与规范间的冲突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社会已经普遍建立起了协作规范的条件下,我们的合作冲动是与协作规范相冲突的。一旦合作冲动变成了行动,就会在这种冲动中受到某种莫明其妙的惩罚。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畏惧合作。
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进程中,协作系统的失灵却使合作成了无法拒绝的替代模式,协作的式微和合作的兴起已经成为客观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合作冲动与协作规范间的冲突实际上已经转化为两种规范间的冲突了。时代的客观要求决定了合作规范正在生成,尽管它在今天还处于一种量的积累阶段,而我们已经无需担心合作规范的缺失会持续下去。当然,合作规范的生成可能会表现为对协作规范的修改,而且,可以想象,这个修改过程是渐进的,表现为日积月累地脱离协作规范,并最终取代协作规范。即使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变革加速化了,这个规范替代过程也应理解成渐进的而不是突发性的一蹴而就。这样一来,协作规范与生成中的合作规范的冲突也就难以避免,从而显现出维护旧规范的势力与倡导和践行新规范的力量间的冲突。这种冲突甚至会在一段时间内陷入拉剧战的状态。这就是我们面对的现实。我们可以断定,在未来一段时期,社会科学研究可能会在合作的主题下展开激烈争论,一些盗用合作概念来实指协作行动的人就会表现出对既有的协作规范的坚定维护,而那些能够把合作与协作区分开来的人则会要求对协作规范进行解构,并以此为起点去致力于合作规范的建构。这两种理论追求也会在实践中和在社会的运行中反映出来,以至于因行动方向的不一致而发生冲突。
显然,“个体的规范,是文化学习过程的产物,亦即一种社会化的产物,由环境施加的诸种强制性约束加以强化。然而,与此同时,它们也可以被视作为一种社会建构……同样也值得关注的是,各种各样的影响力的混合作用,对诸种规范进行着改变,这些影响力来源于个体经验和集体经验” 〔5 〕313-314。在我们所处的时代这一历史截面中,人们也许会对规范着个体行为的道德以及文化观念抱有悲观的态度,会认为合作社会的构想近似于一种空想。但是,如果我们不是这样静态地看问题,而是在一个动态的建构过程中去认识道德价值和文化观念,就会看到,合作社会所需要的道德和文化支撑力量都是能够在合作社会的建构中得到建构的。其实,人类社会的任何一个历史阶段都是这样,都不缺少属于这个社会的道德和文化支撑力量,除非是通过对社会的科学建构而祛除了道德和文化中的价值因素。只要我们认识到人类的生存条件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只要我们基于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去确立起社会建构方案,我们就会在相应的行动中获取道德以及文化的支持。社会建构不是对过往某个历史阶段的复归,也不是对既存状态的维护。所以,历史上某个阶段的以及现有的道德价值和文化观念都会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变换自己的形态和获取新质。在这个角度上去看人的共同行动,就会发现,当人类社会突出了合作的主题,也就能够拥有适应合作要求的道德和文化。
在人类学的思考中,在回答古希腊“人是什么”的问题时,康德用三大批判——我能知道什么?我必须做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去阐释自己的答案。但是,我们必须指出,康德的答案所反映出来的是工业时代的特征和要求。随着这个时代被超越,不仅康德的答案,而且那个经典问题的永恒性都开始褪色了。也就是说,“人是什么”的问题应当被转化为“人应当怎样”,即人应当怎样做才称其为人,人应当怎样做才能使包括其生命在内的完整存在成为可能。对于这一新的问题,我们的回答只有两个字,那就是“合作”。在全球化、后工业进程中,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我们所能看到的就是,在人类社会通向未来的道路上,人的现实性唯有在合作中才能获得。在此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基于合作社会的构想去建立全新的规范体系,并在规范建构的过程中塑造合作文化,进而实现对人的塑造,使合作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拥有道德理性,并在每一项行动的开展过程中优先考虑人的共生共在,而且也能够通过合作行动而使人的共生共在成为现实。
参考文献:
〔1〕查尔斯·霍顿·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M〕.包凡一,王源,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2〕达尔.谁统治——一个美国城市的民主和权力〔M〕.范春辉,张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
〔3〕昂格尔.知识与政治〔M〕.支振峰,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4〕赫伯特·金迪斯,萨缪·鲍尔斯,等.走向统一的社会科学——来自桑塔费学派的看法〔M〕.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5〕克罗齐耶,费埃德伯格.行动者与系统——集体行动的政治学〔M〕.张月,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 于晓媛
〔关键词〕 全球化,后工业化,合作行动,合作社会,精英治理,协作规范,合作规范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6)02-0005-08
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社会转型期中回顾历史,可以看到,人类历史是在人的斗争中谱写而成的。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主义者作出了准确的描述。当然,马克思主义者所揭示的这个“斗争”不是单色调的,其中包含着为了斗争而采取的联合行动。一个人为了开展斗争需要与他人联合;一个集团为了斗争又与他集团联合;民族国家为了存在而开展的斗争则要把全体国民联合起来;推翻一个阶级的斗争则需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而在人类开展与自然的斗争时,也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联合起来的。所以,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斗争”一词包含着丰富的内涵。“斗争”一词之所以能够获得如此丰富的内涵,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亘古以来的整个人类都有着一个共同追求或共同的理想,那就是对属于自我的美好未来的向往。虽然理想之于每个人、每个群体、每个民族都是不同的,但作为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则是共有的。可是,人类的可悲之处是,希望以斗争的方式去达成自己的理想,为了自我的理想与他人、他群体、他民族、他国家去开展斗争,最终汇总到了一起,与自然斗争。结果是,把整个人类引入了风险社会。到了这个时候,一个现实的问题开始挑战理想,那就是人的共生共在。正是人的共生共在这样一个现实问题,迫使人们放弃对理想的描绘。在危机事件频发把人类引进风险社会的时候,人的共生共在已经成为人类所面对的主题,而且是具有急迫性的主题。在这种情况下,理想的终结并代之以为了人的共生共在去开展行动,就是历史加予我们的,也是我们必须承担的任务。如果说向往美好未来的理想把人类引入斗争漩涡的话,那么,为了人的共生共在的行动就只能是合作。当然,我们不会幻想合作是所有斗争的消除,但是把斗争看作是包容在合作之中的和为了合作的斗争,则是可能的。也就是说,合作是最高的行为原则,而斗争则是从属于合作的。
一、道德化中的合作行动
从人的社会存在角度来认识人,就会发现,“人们彼此不可分离,他们不像物质身体那样是相互排斥的,属于此人的一部分就不能属于另一个人。它们相互渗透,不同时代或者相同时代里不同的人都可以共有相同的特点。” 〔1 〕89也许是在近代早期存在着浓重的自然主义情结,包括启蒙思想在内的许多思想都包含着自然主义的内涵,以至于工业社会一直让人们的视线聚焦于人的自然性存在方面,注重人的物质需要及其满足,从人的欲望出发去展开理论叙事,形成了利己主义或利他主义的观点,然后根据这两种表面冲突而实则一致的观点进行截然不同的社会建构,并陷入了相互攻伐之中,甚至武力相向。如果我们切实领会了马克思的观点而实现了思想中心的转移,从人的社会存在角度出发去开展理论探索,就会形成完全不同的历史观甚至完全不同的世界观,因而,社会建构的方案也就会完全不同。由于人的道德、情感等因素在人的社会存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在社会建构中,也就会要求把一切社会设置置于人的这些社会存在要素的基础上。
其实,自然主义不仅是启蒙时期的主旋律,如果作出更远的追溯的话,我们就会看到,发生在中世纪后期的文艺复兴虽然被看作是一场人文主义运动,而其思想却带有浓厚的自然主义色彩。也许我们可以指出启蒙时期与文艺复兴运动时期在思想上的区别,但它们的自然主义色彩从来也未褪色,而且深深地影响了其后整个工业社会的思想发展。正因为如此,使工业社会的思想演进走向了认识自然、征服自然的道路,而且,也把认识自然和征服自然的方式应用于社会关系的处理中来。这就是科学发展的原因,也是整个社会去道德化的原因。今天,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当我们试图开拓走向未来的道路时,可能需要举起道德主义的旗帜。这条道路也许更为艰难,因为,在中世纪后期,从神的阴影中去寻找和发现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要远比从人自身中去寻找和发现道德容易得多,人的自负、自大肯定会拒绝别人告诉他那些并未被他认识到的因素。当我们告诉人说,你身上有道德的一面,你应认识自己的道德存在,你可以用自己的道德行为去改变世界,你可以基于你的道德存在去构想道德制度……人们就会以为他的尊严受到了侵害,会激烈地谩骂和诅咒我们。人已经如此深信自己是自私自利的,从来不相信他的行为可以适应于道德判断,甚至每当听到他人谈论道德的话题时,就扮出极其反感的表情。所以,人的确是利己的和唯我独尊的,让人反对神远比让人发现自己的道德存在要更容易。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以道德主义的精神去开展社会建构将变得无比艰辛。
从历史上看,社会发展的“去道德化”是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过程中开始的。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虽然个人的觉醒和自我意识的生成是出于打破同质性社会的需要,但社会建构以个人为出发点的实践进程却走向了对个人利益的过分强调,以至于每一个个人都被设定为利益追求者,默认了每个人都以自我为中心而把他人作为利益实现的工具这样一个社会建构前提。所以,当工业社会走到了其顶峰时,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疏离造成了难以承受的孤独感。由于工业社会是建立在个人主义的原点上的,由于每一个人都把自我作为目的而把他人作为工具,也由于个人利益实现被放置在了高于一切的地位上,使得社会建构在无意中为人的尔虞我诈行为奠立了非常厚实的社会基础。因此,长期以来,呼吁斗争的箴言才会成为有活力的人们所尊奉的哲学,而向善的理论则显得非常迂腐。显然,人类的好斗特征只是在低级文明中才会得到尽情的挥洒,当人在类的意义上走向成熟的时候,合作行为特征就会显现出来,从而使社会呈现出爱、和平与和谐的特征。也就是说,人类的爱、和平与和谐是一个需要追求的目标,闭目臆断它一直存在于人类甚至自然界之中,是无意义的,甚至可能是有害的。而走向这一目标的过程必然是工业社会去道德化进程的逆转。事实上,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我们看到个体寻求归属的要求开始越来越强烈,一方面,是人的全球流动而告别了出生地;另一方面,又表现出了时时处处地寻找归属地的追求。在很多情况下,这些归属地是以心理社区的形式出现的,特别是当互联网提供了人际交往的新平台后,人们开始在这一平台上建立起了各种各样的虚拟社区,用以寄托心理归属。 在对人的理解中,除了发现人的自利追求之外,还发现了人的欲望,在某种意义上,人的自利追求也是与人的欲望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说在经济学视角中发现了人的自利追求,那么,在伦理学视角中则发现了人的欲望。在这两个视角中所看到的和加以论述的,是工业社会的思想对人的这两个方面所给予的肯定。事实上,贯穿着这些思想的理论也极力去对人的这两个方面作出合理性的证明。所以,在工业社会的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几乎全部社会科学中,都对人的这两个方面给予了同等的承认,并对这两个方面进行了综合,然后作为理论阐释和社会建构的出发点来对待。根据社会科学的一般性理解,对于社会而言,欲望意味着活力,而理性则倾向于建构秩序。虽然理性的道德无法在个人的任何一项实质性目标实现中发挥促进作用,却对社会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持。在个人与社会的辩证法中,虽然欲望与理性的道德证明总是导向循环论证,但又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在工业社会的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个人与社会的区分不仅是个理论设定,同时也是客观性的社会现实。一旦人类社会进入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状态,个人与社会的分离将被人的共生共在的要求所扬弃,社会就不再会以独立于人的形式出现,而会表现为人的行动的内容,是存在于人的行动之中的。这样一来,欲望与理性之间的长短和强弱都将因具体情况而定,至于欲望的道德与理性的道德,也需要在合作行动的过程中去为自身的功能作出定位。总的说来,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的人的共生共在要求会根据每一个具体场景而在欲望的道德和理性的道德中撷取适应合作行动要求的道德因素,并把那些因素随机性地整合为规范和规则。而合作行动中的人的自主性又不仅会表现出对理性的道德所能提供的自由的需求,同时又会根据人的共生共在的要求去对欲望的道德所鼓励的实质性目的进行创造性的诠释,从而把理性的自由与欲望的冲动结合起来,转化为合作行动的积极因素。
从历史经验来看,人的确是有欲望的,也正是因为人有欲望而让人体现出自利性。但是,人的欲望从来源上看是与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的那个部分联系在一起的。即使人在农业社会的长期演进中形成了一套平衡人的自然方面与社会方面的机制,也因为工业社会的思想、意识形态已经结构化和模式化为文化体系而把人形塑成了欲望和自利的生物。虽然全球化、后工业化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又一次伟大的转型运动,但在这场社会运动中开展行动的人却是从工业社会走过来的,要想使他们立马改变,那是不可能的。既然人的改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就只能选择社会规范的改变。其实,规范本身就是变化着的,一些规范甚至会在人们的政治努力和社会安排中迅速地消失,而一些新的规范则会被建立起来。
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我们仍然感受到的是环绕在我们周遭的协作规范,所熟知的是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协作实践以及个人主义的理论,它们都会在人的共同行动中发挥规范作用,会对共同行动的生成和定型产生巨大影响。所以,虽然全球化、后工业化提出了更多的共同行动的要求,但是,这种共同行动却会因为来自于工业社会的惯性而以协作行动的形式出现。可是,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社会现实决定了既有的所有规范性因素都无法实现对这种共同行动的规范,结果,也就会在共同行动中呼唤着对这种共同行动的新的规范。而现实所显现出来的情况则是,既然我们拥有的是个人主义的思想和理论,也就必然会因为这种语境的关系而用对个体的人的行为规范去诠释个人主义的思想和理论,以至于在思考共同行动的规范时,也会沿用这种思路,或者说,在这种思维惯性中去谋求对人的共同行动的规范。不过,我们也看到,既有的规范构成了工业社会规范体系的基本内容,我们所享用的和接受调控的也主要是这些规范。这些规范不仅作用于我们的行为,也同时决定了我们的思维,从而让我们更习惯于把人的共同行动理解为协作,更乐意于以协作的方式去与他人一道开展行动。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会把同他人开展合作的冲动看作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信号,或者,在我们的潜意识中,也许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我若贸然与他人合作,肯定会使我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甚至会使我的处境变得非常危险。这种存在于人的心理中较深层面的对合作的恐惧,是根源于人们的行为选择与规范间的冲突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社会已经普遍建立起了协作规范的条件下,我们的合作冲动是与协作规范相冲突的。一旦合作冲动变成了行动,就会在这种冲动中受到某种莫明其妙的惩罚。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畏惧合作。
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进程中,协作系统的失灵却使合作成了无法拒绝的替代模式,协作的式微和合作的兴起已经成为客观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合作冲动与协作规范间的冲突实际上已经转化为两种规范间的冲突了。时代的客观要求决定了合作规范正在生成,尽管它在今天还处于一种量的积累阶段,而我们已经无需担心合作规范的缺失会持续下去。当然,合作规范的生成可能会表现为对协作规范的修改,而且,可以想象,这个修改过程是渐进的,表现为日积月累地脱离协作规范,并最终取代协作规范。即使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变革加速化了,这个规范替代过程也应理解成渐进的而不是突发性的一蹴而就。这样一来,协作规范与生成中的合作规范的冲突也就难以避免,从而显现出维护旧规范的势力与倡导和践行新规范的力量间的冲突。这种冲突甚至会在一段时间内陷入拉剧战的状态。这就是我们面对的现实。我们可以断定,在未来一段时期,社会科学研究可能会在合作的主题下展开激烈争论,一些盗用合作概念来实指协作行动的人就会表现出对既有的协作规范的坚定维护,而那些能够把合作与协作区分开来的人则会要求对协作规范进行解构,并以此为起点去致力于合作规范的建构。这两种理论追求也会在实践中和在社会的运行中反映出来,以至于因行动方向的不一致而发生冲突。
显然,“个体的规范,是文化学习过程的产物,亦即一种社会化的产物,由环境施加的诸种强制性约束加以强化。然而,与此同时,它们也可以被视作为一种社会建构……同样也值得关注的是,各种各样的影响力的混合作用,对诸种规范进行着改变,这些影响力来源于个体经验和集体经验” 〔5 〕313-314。在我们所处的时代这一历史截面中,人们也许会对规范着个体行为的道德以及文化观念抱有悲观的态度,会认为合作社会的构想近似于一种空想。但是,如果我们不是这样静态地看问题,而是在一个动态的建构过程中去认识道德价值和文化观念,就会看到,合作社会所需要的道德和文化支撑力量都是能够在合作社会的建构中得到建构的。其实,人类社会的任何一个历史阶段都是这样,都不缺少属于这个社会的道德和文化支撑力量,除非是通过对社会的科学建构而祛除了道德和文化中的价值因素。只要我们认识到人类的生存条件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只要我们基于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去确立起社会建构方案,我们就会在相应的行动中获取道德以及文化的支持。社会建构不是对过往某个历史阶段的复归,也不是对既存状态的维护。所以,历史上某个阶段的以及现有的道德价值和文化观念都会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变换自己的形态和获取新质。在这个角度上去看人的共同行动,就会发现,当人类社会突出了合作的主题,也就能够拥有适应合作要求的道德和文化。
在人类学的思考中,在回答古希腊“人是什么”的问题时,康德用三大批判——我能知道什么?我必须做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去阐释自己的答案。但是,我们必须指出,康德的答案所反映出来的是工业时代的特征和要求。随着这个时代被超越,不仅康德的答案,而且那个经典问题的永恒性都开始褪色了。也就是说,“人是什么”的问题应当被转化为“人应当怎样”,即人应当怎样做才称其为人,人应当怎样做才能使包括其生命在内的完整存在成为可能。对于这一新的问题,我们的回答只有两个字,那就是“合作”。在全球化、后工业进程中,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我们所能看到的就是,在人类社会通向未来的道路上,人的现实性唯有在合作中才能获得。在此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基于合作社会的构想去建立全新的规范体系,并在规范建构的过程中塑造合作文化,进而实现对人的塑造,使合作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拥有道德理性,并在每一项行动的开展过程中优先考虑人的共生共在,而且也能够通过合作行动而使人的共生共在成为现实。
参考文献:
〔1〕查尔斯·霍顿·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M〕.包凡一,王源,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2〕达尔.谁统治——一个美国城市的民主和权力〔M〕.范春辉,张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
〔3〕昂格尔.知识与政治〔M〕.支振峰,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4〕赫伯特·金迪斯,萨缪·鲍尔斯,等.走向统一的社会科学——来自桑塔费学派的看法〔M〕.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5〕克罗齐耶,费埃德伯格.行动者与系统——集体行动的政治学〔M〕.张月,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 于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