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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机关将龚永福刑拘了。
“创业板造假第一案”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日前在证监会开出“史上最严厉罚单”后,8月21日晚间,万福生科发布公告称,接到湖南省公安机关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和伪造金融票证犯罪,于8月21日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万福生科公告称,目前龚永福所涉案件正在侦查中,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选举新董事长或董事会召集人主持董事会工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三宗罪
万福生科的造假行为从2008年开始,至2012年9月造假被查方结束。未经审计的公司自查显示,2008年至2011年,上市公司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
此前,证监会对于公司董事长龚永福罚款30万元,万福生科公司罚款30万元,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终身市场禁入。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次龚永福涉嫌的三项罪名,量刑最重的是伪造金融票证犯罪,该罪指伪造、变造汇票、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金融票证的行为。自然人犯伪造金融票证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欺诈发行股票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行为人如构成犯罪,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违法后,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盈科律师事务所臧晓丽律师表示,“针对万福生科龚永福案的量刑可以参照绿大地何学葵案的刑事处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当事人何学葵有期徒刑10年。
新符号
中国人民大学刘俊海教授表示,“龚永福被刑拘对于提振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是一件好事。不法之财的受益者其实是控股股东,一定要确保责任到个人而非到上市公司,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不能让无辜的投资者为此买单。刑事责任可能面临法人和高管双罚制。总体来看,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量刑并未如表面看起来那么轻。”
臧晓丽律师预计,“万福生科案方面,考虑到本次万福生科案件性质的严重,相信相关人员也将会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万福生科涉嫌三个罪名,根据数罪并罚的刑事处罚原则,龚永福的量刑大概在5年至10年之间。此次万福生科案监管部门是动了真格,无论是财产罚还是资格罚,以及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处罚,都堪称自保荐制度实施以来最重、最广的一次。”
随着龚永福被正式刑拘,万福生科案的刑事责任追究将拉开序幕。作为创业板欺诈发行的典型,万福生科欺诈案已经成为中国股市发展的一个符号,更是资本市场成长的一段必经之路,远没有结束,仅是个开始。
“创业板造假第一案”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日前在证监会开出“史上最严厉罚单”后,8月21日晚间,万福生科发布公告称,接到湖南省公安机关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和伪造金融票证犯罪,于8月21日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万福生科公告称,目前龚永福所涉案件正在侦查中,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选举新董事长或董事会召集人主持董事会工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三宗罪
万福生科的造假行为从2008年开始,至2012年9月造假被查方结束。未经审计的公司自查显示,2008年至2011年,上市公司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
此前,证监会对于公司董事长龚永福罚款30万元,万福生科公司罚款30万元,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终身市场禁入。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次龚永福涉嫌的三项罪名,量刑最重的是伪造金融票证犯罪,该罪指伪造、变造汇票、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金融票证的行为。自然人犯伪造金融票证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欺诈发行股票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行为人如构成犯罪,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违法后,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盈科律师事务所臧晓丽律师表示,“针对万福生科龚永福案的量刑可以参照绿大地何学葵案的刑事处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当事人何学葵有期徒刑10年。
新符号
中国人民大学刘俊海教授表示,“龚永福被刑拘对于提振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是一件好事。不法之财的受益者其实是控股股东,一定要确保责任到个人而非到上市公司,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不能让无辜的投资者为此买单。刑事责任可能面临法人和高管双罚制。总体来看,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量刑并未如表面看起来那么轻。”
臧晓丽律师预计,“万福生科案方面,考虑到本次万福生科案件性质的严重,相信相关人员也将会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万福生科涉嫌三个罪名,根据数罪并罚的刑事处罚原则,龚永福的量刑大概在5年至10年之间。此次万福生科案监管部门是动了真格,无论是财产罚还是资格罚,以及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处罚,都堪称自保荐制度实施以来最重、最广的一次。”
随着龚永福被正式刑拘,万福生科案的刑事责任追究将拉开序幕。作为创业板欺诈发行的典型,万福生科欺诈案已经成为中国股市发展的一个符号,更是资本市场成长的一段必经之路,远没有结束,仅是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