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蜀科》制定于刘备集团入蜀之初。主要由诸葛亮、法正、李严、刘巴、伊籍等五人共同完成。是在汉代侓令的基础上,斟酌损益,针对一地的情况,形成新的法规;因是蜀地的临时法侓,故名《蜀科》。《蜀科》律文早已佚失,但从《三国志》中蜀汉的执法处罚案例可以出其主要制订者诸葛亮因时制法、因时执法、不徇私情、开诚布公的施政执法理念与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