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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强调:学生应该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写字能力”,低年级即第一学段要会写“800—1000个”汉字,“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特别指出:“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在写字教学中,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写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