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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和5月,倍受业内关注的汉中农机监理涉及的车购税案终于水落石出。留坝、南郑分别做出宣判。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留坝县农机车购税涉税责任人员案进行二审宣判,法院认为公诉人认定的事实存在;但由于该案涉及不同的法律关系主体,涉及税法(如《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机动车管理法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范》)及农机管理法规(如《拖拉机登记规定》等多个法律部门的多种法律、法规,一方面法律规定之间互不衔接,导致人们在认识和操作上的偏差;另一方面控辨双方分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