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企产权登记制度之废改——检讨“物权性凭证”的法律思维

来源 :北方法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y20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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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很少有人关注讨论国企产权登记的法律意义,一些规范性文件与法院案例认为,国企产权登记是依法确认企业产权关系的法律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可是,这种法律凭证到底是何种凭证,其与物权法及公司法有关物权/股权凭证之间是何种关系依然不清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之行为,在其本质上主要是对国有资产进行“财务式管理”的方式,产权登记证没有物权法意义上确认产权归属的效力,最多对定性企业性质有帮助。如此产权登记将丧失独立存在的意义。因此,应当逐步废除目前独立存在的国企产权登记制度。如欲继续维持国企产权登记制度之现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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