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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行业都到哪审批?
从事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审批部门,以下是27个行业对应的审批部门:
1、从事食品(含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区防疫站
2、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局
3、药品生产、经营——卫生局
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及电梯安装——劳动局
5、化学危险品(含石油)生产经营——化工厅
6、金银收购、金银制品加工、经营及废料中回收的金银——人民银行
7、旅行社——市旅游局
8、特种行业(旅馆、印刷、废旧金属收购、文化娱乐、浴室)——公安分局
9、图书报刊和录音录像制品的出版、发行销售——广播电视局
10、公路水路运输、客运——交通局
11、娱乐场所——文化局
12、文物经营——文物局
1 3、小轿车经营——市工商局市场处
14、会计、审计事务所——财政局、审计局
15、房地产经营——建委
16、广告经营——工商局广告处
17、商标印刷——工商局商标处
18、国有资产评估——财政局
19、成品油批发、零售、加油站——计经委
20、煤炭经营——煤炭市场治理办公室
21、汽车维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
22、经济信息、房产信息咨询——工商局
23、物业管理公司(与房地产公司要有代理合同——房产局
24、计算机网络服务——公安局
25、医疗器械销售——医药管理局
26、职业介绍所——劳动局
27、企业登记代理——工商局
创业者不可不知的税收种类
1,增值税。从事商业经营的个体户通常按照其销售额4%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从事工业生产的,征收税率为6%。
2,消费税。从事薯类白酒、鞭炮生产的个体户应当按其销售额缴纳15%的消费税。
3,营业税。从事服务业的个体户应当按照其营业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这种税是按照个体户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附征的,实行1%-7%的地区差别税率。
5,个人所得税。其中,生产、经营所得应当按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税率为20%。
6,房产税。其中,按照房产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按照房租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
7,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是向使用城镇土地者征收的,实行有地区差别的幅度税额标准。
8,屠宰税。此税是向屠宰或者收购猪、牛、羊等应税牲畜者征收的,使用定额税率或者比例税率。
居民住所可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目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方位支持创业者创业。
根据《意见》,今后,国家将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
《意见》明确指出,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5类人创业。
政府还将放宽市场准入,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特许加盟加盟者应当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去该特许企业所属的工商局网站上查询该企业的经营信息,是否和其宣传上一致。
其次,国务院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经营企业应当具备合法持有商标等经营资源,这时加盟商应当到商标局网站查询该商标的注册情况,看其是否有注册商标。
第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特许人应当在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的15天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加盟商应当到商务部的商业特许经营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如果系统没有该企业备案信息,则该企业是不具备特许资格的。
最后,应当对该特许企业的两个直营店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其盈利、纳税情况,及场所租赁合同等信息。
问:对方公司与我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对方拿到货物后,一直迟迟不付清货款,后来我们派人去催,发现对方已经人去楼空,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法条直答:
《公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律师观点:
在货物买卖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方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等另一方催告的时候,才发现未履行合同一方已经人去楼空,这种情况下,首先去工商查询,如果单位尚未注销,就应该以对方公司为被告到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胜诉以后进入执行程序,如果不能提供财产线索或者没有财产可执行,可以申请法院组织清算。到清算过程中,如果对方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过错导致不能清算的,可以要求对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清算责任。
问:我在一家建筑公司做了十几年,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大约20万左右,打算出来自己开公司,目前打算用分公司的形式开始,请问我要和原公司签订何种合同或者手续?或者我应该查询何种法规亦可?
法条直答:
《公司法》第十九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律师观点:
创办企业可以有多种形式,如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不同企业形式各有利弊。如果你选择以其他公司的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则可以承包的形式经营其分公司。通过承包他人企业的分公司形式创业,可以借助他人已有的品牌打开市场,这将大大提高市场接受程度,减少个人创业的前期风险。
有一点值得注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般不会允许在同一城市设立分公司,因此,分公司只能在异地 设立,如果是在同一城市,则可以采取承包该公司某一经营部的方式。具体操作与承包分公司无显著差别。
问:我与一家公司签定了一项供货合同,对方支付了我5万元的定金,双方约定了15%的解除合同违约金。后来对方违约,合同解除,我可以要求既扣对方定金。又拿违约金,同时还要对方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吗?
法条直答:
《合同法》第114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予以增加;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律师观点:
很遗憾合同法决定了如此理想的结局不可能实现。首先,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能并存。合同法把违约金定性为赔偿损失的一种手段,因此,如果违约金已经超过了实际损失,那最理想的可能也就是能取得全部违约金(更多情况是被“适当减少”)。其次,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存。新合同法做出的这条规定更加明确了违约责任的性质是赔偿而不是惩罚,不允许因遭受违约而获利。
建议朋友们在签订合同时清醒认识到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的作用,以便选择最有利的违约责任形式。
问:我在一外贸企业工作,现在因为不景气,单位想裁员,请问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吗?
法条直答: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赡养的老人或者抚养未成年人的。
律师观点:
首先单位裁减人员应当履行必要的程序。其次,单位裁员也属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最后,单位裁减的人员有在同等条件下重新被招用的优先权。
从事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审批部门,以下是27个行业对应的审批部门:
1、从事食品(含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区防疫站
2、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局
3、药品生产、经营——卫生局
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及电梯安装——劳动局
5、化学危险品(含石油)生产经营——化工厅
6、金银收购、金银制品加工、经营及废料中回收的金银——人民银行
7、旅行社——市旅游局
8、特种行业(旅馆、印刷、废旧金属收购、文化娱乐、浴室)——公安分局
9、图书报刊和录音录像制品的出版、发行销售——广播电视局
10、公路水路运输、客运——交通局
11、娱乐场所——文化局
12、文物经营——文物局
1 3、小轿车经营——市工商局市场处
14、会计、审计事务所——财政局、审计局
15、房地产经营——建委
16、广告经营——工商局广告处
17、商标印刷——工商局商标处
18、国有资产评估——财政局
19、成品油批发、零售、加油站——计经委
20、煤炭经营——煤炭市场治理办公室
21、汽车维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
22、经济信息、房产信息咨询——工商局
23、物业管理公司(与房地产公司要有代理合同——房产局
24、计算机网络服务——公安局
25、医疗器械销售——医药管理局
26、职业介绍所——劳动局
27、企业登记代理——工商局
创业者不可不知的税收种类
1,增值税。从事商业经营的个体户通常按照其销售额4%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从事工业生产的,征收税率为6%。
2,消费税。从事薯类白酒、鞭炮生产的个体户应当按其销售额缴纳15%的消费税。
3,营业税。从事服务业的个体户应当按照其营业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这种税是按照个体户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附征的,实行1%-7%的地区差别税率。
5,个人所得税。其中,生产、经营所得应当按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税率为20%。
6,房产税。其中,按照房产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按照房租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
7,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是向使用城镇土地者征收的,实行有地区差别的幅度税额标准。
8,屠宰税。此税是向屠宰或者收购猪、牛、羊等应税牲畜者征收的,使用定额税率或者比例税率。
居民住所可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目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方位支持创业者创业。
根据《意见》,今后,国家将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
《意见》明确指出,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5类人创业。
政府还将放宽市场准入,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特许加盟加盟者应当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去该特许企业所属的工商局网站上查询该企业的经营信息,是否和其宣传上一致。
其次,国务院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经营企业应当具备合法持有商标等经营资源,这时加盟商应当到商标局网站查询该商标的注册情况,看其是否有注册商标。
第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特许人应当在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的15天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加盟商应当到商务部的商业特许经营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如果系统没有该企业备案信息,则该企业是不具备特许资格的。
最后,应当对该特许企业的两个直营店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其盈利、纳税情况,及场所租赁合同等信息。
问:对方公司与我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对方拿到货物后,一直迟迟不付清货款,后来我们派人去催,发现对方已经人去楼空,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法条直答:
《公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律师观点:
在货物买卖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方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等另一方催告的时候,才发现未履行合同一方已经人去楼空,这种情况下,首先去工商查询,如果单位尚未注销,就应该以对方公司为被告到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胜诉以后进入执行程序,如果不能提供财产线索或者没有财产可执行,可以申请法院组织清算。到清算过程中,如果对方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过错导致不能清算的,可以要求对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清算责任。
问:我在一家建筑公司做了十几年,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大约20万左右,打算出来自己开公司,目前打算用分公司的形式开始,请问我要和原公司签订何种合同或者手续?或者我应该查询何种法规亦可?
法条直答:
《公司法》第十九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律师观点:
创办企业可以有多种形式,如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不同企业形式各有利弊。如果你选择以其他公司的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则可以承包的形式经营其分公司。通过承包他人企业的分公司形式创业,可以借助他人已有的品牌打开市场,这将大大提高市场接受程度,减少个人创业的前期风险。
有一点值得注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般不会允许在同一城市设立分公司,因此,分公司只能在异地 设立,如果是在同一城市,则可以采取承包该公司某一经营部的方式。具体操作与承包分公司无显著差别。
问:我与一家公司签定了一项供货合同,对方支付了我5万元的定金,双方约定了15%的解除合同违约金。后来对方违约,合同解除,我可以要求既扣对方定金。又拿违约金,同时还要对方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吗?
法条直答:
《合同法》第114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予以增加;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律师观点:
很遗憾合同法决定了如此理想的结局不可能实现。首先,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能并存。合同法把违约金定性为赔偿损失的一种手段,因此,如果违约金已经超过了实际损失,那最理想的可能也就是能取得全部违约金(更多情况是被“适当减少”)。其次,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存。新合同法做出的这条规定更加明确了违约责任的性质是赔偿而不是惩罚,不允许因遭受违约而获利。
建议朋友们在签订合同时清醒认识到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的作用,以便选择最有利的违约责任形式。
问:我在一外贸企业工作,现在因为不景气,单位想裁员,请问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吗?
法条直答: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赡养的老人或者抚养未成年人的。
律师观点:
首先单位裁减人员应当履行必要的程序。其次,单位裁员也属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最后,单位裁减的人员有在同等条件下重新被招用的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