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我国环境资源、国有资产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因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造成公共利益收到侵害的情形占据了一定比例。我国宪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利,因此检察机关肩负着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的重任,理应就行政公益案件代表国家、公民提起诉讼,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本文从主体资格、理论基础、现实可行性等方面对检察机关作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