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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的法律制度、法律思想以及法律实践是在特殊的战争环境中孕育的产物,时局的紧迫性以及边区落后的文化风俗所构成的乡土环境,使边区的法制建设具有自己特殊的运行逻辑,法律必然地以最实际有用的方式以维护边区革命成果、团结边区各阶层民众和发展革命力量并最终确保新民主主义力量的发展壮大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在此方针之下边区的法律不可避免地要围绕“实际有用”的核心思想去解决陕甘宁边区所面对的社会、政治、军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