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除草剂创制产品开发存在评价方法不规范,缺乏对除草剂特性、使用技术和市场全面,解盲目追新,登记试验资料不规范.评价药效不准确,相同产品的低水平重复以及不合理的混配制剂太多。除草剂创制新品种要规范评价方法,老品种开发要选安全性好,使用技术成熟的品种,登记试验要规范资料,混配制剂的开发也要安全第一,解决各地难治杂草危害问题,重视基因与除草剂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