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诗大序》上承《尚书》、《论语》等上古经典和儒家思想,下开百代诗论之先河。在中国古代修辞学领域,《诗大序》同样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它提出的“赋”、“比”、“兴”的修辞手法以及“美刺”等修辞思想为后世儒家学者所引用。
【关键词】:美刺;赋;比;興
《詩大序》作为一篇经典的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文章,其中蕴含了深刻的文学思想,上承《尚书》、《论语》等上古经典和儒家思想,下开百代诗论之先河。在中国古代修辞学领域,《诗大序》同样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它提出的“赋”、“比”、“兴”的修辞手法以及“美刺”等修辞思想为后世儒家学者所引用。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引申出“温柔敦厚”的诗教主张,对其后的文人创作产生巨大影响。
一、止乎礼义的“美刺”
《诗大序》有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秉承《尚书》“诗言志”的思想,认为文章应该抒发作者的情志,这开启了我国古代文学的抒情传统,此后历朝历代虽然在文体上有着因袭与变革,但在为诗主旨上却仍是万变不离此宗。
然而《诗大序》中强调的“志”,却有着内容上和形式上的要求。内容上,《诗大序》作为儒家的诗论著作,自然与孔子所云“思无邪”的思想一脉相承。因此,自然是强调“志”的“无邪”,即“正”,如是方能“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与“正”相对的,则是“郑卫之音”,因此孔子“放郑声”,以为郑声“淫”。“淫”即过分,抒发的情感毫无节制,就是“淫”。例如《诗经·郑风》中“狡童”和“褰裳”两篇,描写恋爱赤裸而大胆,就是“淫”的表现。
形式上,“志”用《诗大序》的原话阐释就应该是“发乎情,止乎礼义”,这是针对“变风”而言。在“王道衰,礼仪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之时,就会有讽刺上政的“变风”、“变雅”出现。这种讽刺之“志”不被提倡通过直露的方式表现出来,而是应该“主文而谲谏”——言辞文雅且劝谏委婉含蓄。这种恪守中庸之道的劝谏可以达到提醒君主的目的,又不会因语辞直露锋利而招致祸端,这就是“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
结合前文所说对“志”的“无邪”要求来看,《诗大序》追求的“发乎情,止乎礼义”其实不止针对讽刺而言,赞美主上功德时,同样也要委婉含蓄,因为这才符合儒家的“中庸之道”。
二、赋、比、兴的修辞手法
《周礼·春官》说:“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诗大序》将此引为诗的“六义”。在“六义”中,《诗大序》对“风”、“雅”、“颂”作了详尽的阐释:“风”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即产生于各国地方的诗歌;“雅”是“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 即产生于周朝中央的诗歌,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是宫廷或诸侯国贵族所作;“颂”是“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即祭祀、赞美祖先的乐歌。显然,“风”、“雅”、“颂”三个概念是按诗的体裁区分的,而对于“赋”、“比”、“兴”三者,《诗大序》原文却没有做一个直接的说明。由于“六义”之说本自《周礼》,所以我们可以从《周礼》中找到《诗大序》所说“赋”、“比”、“兴”究竟为何意。郑玄曾在《周礼注》中解释说:“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郑玄对“赋”的解释用了“声训”的方法——这个解释后来为刘勰所沿用——“赋之言铺”。采用“赋”的修辞手法时,其内容是兼及“政教善恶”的,而它主要的方式就是“直铺陈”,既可以描写叙述,也可以议论抒情。
作为“赋”、“比”、“兴”三者中基础的“赋”的意思已经了解,那么“比”和“兴” 到底指的是什么样的修辞手法呢?郑玄在《周礼注》中接着说:“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又引郑众的话:“比者,比方于物也;兴者,托事于物也。”郑玄对于“比”的解释中,把“比”的内容只局限在“失”的层面,显然具有片面性。《诗经》中《卫风·硕人》一篇中赞美庄姜美貌的诗句“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也是用了“取比类以言之”的方法,可知“比”的内容不一定非要言其过失。然而在修辞手法上,郑玄已经指出了“比”是“取比类以言之”,郑众说的就更为明确:“比者,比方于物也。”可见“比”就是今天我们所熟知的“比喻”,这个古老的修辞手法自《诗经》历代相传,到现在也是一种重要的修辞手法。郑众对“兴”的解释是“兴者,托事于物也。”这只指出了“兴”用法的一种情况,即兴句与下文有着委婉隐约的内在联系,或烘托渲染环境气氛,或比附象征中心题旨,构成诗歌艺术境界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郑风·野有蔓草》中的“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既是起兴,又比喻清秀妩媚的少女像滴着点点露珠的绿草一样清新可爱。然而,还有一些“兴”的修辞用法极为特殊,如《小雅·鸳鸯》“鸳鸯在梁。戟其左翼,君子万年,宜其遐福。”即兴句与后面的诗句并无意义上的联系,而只起调节韵律、唤起情绪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二郑对“比”、“兴”的解释中,无论是赞美还是讽刺,都主张委婉地表达,这也印证了上文所说的“发乎情,止乎礼义”的美刺精神。
【关键词】:美刺;赋;比;興
《詩大序》作为一篇经典的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文章,其中蕴含了深刻的文学思想,上承《尚书》、《论语》等上古经典和儒家思想,下开百代诗论之先河。在中国古代修辞学领域,《诗大序》同样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它提出的“赋”、“比”、“兴”的修辞手法以及“美刺”等修辞思想为后世儒家学者所引用。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引申出“温柔敦厚”的诗教主张,对其后的文人创作产生巨大影响。
一、止乎礼义的“美刺”
《诗大序》有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秉承《尚书》“诗言志”的思想,认为文章应该抒发作者的情志,这开启了我国古代文学的抒情传统,此后历朝历代虽然在文体上有着因袭与变革,但在为诗主旨上却仍是万变不离此宗。
然而《诗大序》中强调的“志”,却有着内容上和形式上的要求。内容上,《诗大序》作为儒家的诗论著作,自然与孔子所云“思无邪”的思想一脉相承。因此,自然是强调“志”的“无邪”,即“正”,如是方能“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与“正”相对的,则是“郑卫之音”,因此孔子“放郑声”,以为郑声“淫”。“淫”即过分,抒发的情感毫无节制,就是“淫”。例如《诗经·郑风》中“狡童”和“褰裳”两篇,描写恋爱赤裸而大胆,就是“淫”的表现。
形式上,“志”用《诗大序》的原话阐释就应该是“发乎情,止乎礼义”,这是针对“变风”而言。在“王道衰,礼仪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之时,就会有讽刺上政的“变风”、“变雅”出现。这种讽刺之“志”不被提倡通过直露的方式表现出来,而是应该“主文而谲谏”——言辞文雅且劝谏委婉含蓄。这种恪守中庸之道的劝谏可以达到提醒君主的目的,又不会因语辞直露锋利而招致祸端,这就是“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
结合前文所说对“志”的“无邪”要求来看,《诗大序》追求的“发乎情,止乎礼义”其实不止针对讽刺而言,赞美主上功德时,同样也要委婉含蓄,因为这才符合儒家的“中庸之道”。
二、赋、比、兴的修辞手法
《周礼·春官》说:“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诗大序》将此引为诗的“六义”。在“六义”中,《诗大序》对“风”、“雅”、“颂”作了详尽的阐释:“风”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即产生于各国地方的诗歌;“雅”是“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 即产生于周朝中央的诗歌,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是宫廷或诸侯国贵族所作;“颂”是“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即祭祀、赞美祖先的乐歌。显然,“风”、“雅”、“颂”三个概念是按诗的体裁区分的,而对于“赋”、“比”、“兴”三者,《诗大序》原文却没有做一个直接的说明。由于“六义”之说本自《周礼》,所以我们可以从《周礼》中找到《诗大序》所说“赋”、“比”、“兴”究竟为何意。郑玄曾在《周礼注》中解释说:“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郑玄对“赋”的解释用了“声训”的方法——这个解释后来为刘勰所沿用——“赋之言铺”。采用“赋”的修辞手法时,其内容是兼及“政教善恶”的,而它主要的方式就是“直铺陈”,既可以描写叙述,也可以议论抒情。
作为“赋”、“比”、“兴”三者中基础的“赋”的意思已经了解,那么“比”和“兴” 到底指的是什么样的修辞手法呢?郑玄在《周礼注》中接着说:“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又引郑众的话:“比者,比方于物也;兴者,托事于物也。”郑玄对于“比”的解释中,把“比”的内容只局限在“失”的层面,显然具有片面性。《诗经》中《卫风·硕人》一篇中赞美庄姜美貌的诗句“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也是用了“取比类以言之”的方法,可知“比”的内容不一定非要言其过失。然而在修辞手法上,郑玄已经指出了“比”是“取比类以言之”,郑众说的就更为明确:“比者,比方于物也。”可见“比”就是今天我们所熟知的“比喻”,这个古老的修辞手法自《诗经》历代相传,到现在也是一种重要的修辞手法。郑众对“兴”的解释是“兴者,托事于物也。”这只指出了“兴”用法的一种情况,即兴句与下文有着委婉隐约的内在联系,或烘托渲染环境气氛,或比附象征中心题旨,构成诗歌艺术境界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郑风·野有蔓草》中的“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既是起兴,又比喻清秀妩媚的少女像滴着点点露珠的绿草一样清新可爱。然而,还有一些“兴”的修辞用法极为特殊,如《小雅·鸳鸯》“鸳鸯在梁。戟其左翼,君子万年,宜其遐福。”即兴句与后面的诗句并无意义上的联系,而只起调节韵律、唤起情绪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二郑对“比”、“兴”的解释中,无论是赞美还是讽刺,都主张委婉地表达,这也印证了上文所说的“发乎情,止乎礼义”的美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