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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不是药品的本质属性,而是从药品管理上确定的概念。“处方药”、“非处方药”都是药,对其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必须遵守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规定。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严格处方药监管、规范非处方药监管,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我国已于2000年1月1日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非处方药作为一个崭新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成为保障人们身体健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我国OTC市场即将形成,它将对药品生产、经营和销售格局的变化产生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