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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末,湖南省永州市共有五保供养对象5.1万余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46360人,占供养对象的90%以上,分散供养标准仅为825元/年,低于省里分散供养标准1000元/年的要求,并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应保未保现象突出。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市尚有5千余人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未纳入五保供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