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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居民点整治对村民生产影响的研究,对科学评价农村居民点整治效益、完善相关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山东省肥城市湖屯镇为例,采用问卷调查、层次分析与模糊综合评价等方法,从生产方式、生产便捷度、生产投入及经济收入等4方面,选择16个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和比较原地改造与异地搬迁2种农村居民点整治模式对村民生产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并据以提出对策建议,为农村居民点整治工作的后续开展提供参考。结果表明:原地改造模式的陶阳村正面影响11.86%,负面影响为0.92%,无影响为87.22%;异地搬迁模式的涧北村正面影响为10.89%,负面影响为19.95%,无影响为69.16%。2种农村居民点整治模式整体上对村民的生产基本没有产生较大的影响;2村村民所受的正面影响基本相同、相差不多,但涧北村村民受到的负面影响远大于陶阳村村民。基于此,本文提出通过发展二三产业、推进土地流转及培育新型农民等建议,以消除农村居民点整治给村民生产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