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宽容比自由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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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适(1891-1962),现代中国著名学者,中国自由主义先驱,安徽绩溪人,原名嗣糜,字希疆,后取“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义改名胡适,字适之。于1917留美归国后遂成为新文化运动的先锋和领袖之一,曾历任北京大学教授、中华民国驻美全权大使、北京大学校长、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等职。他兴趣广泛、学识渊博,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伦理学、红学等诸多领域均有建树;他引进的自由主义思想和实证主义哲学影响广泛,泽被后世;他宽容和善的处世态度是时代典范,后世楷模。
  
  大胆设想,小心求证
  
  胡适于1910年考中“庚子赔款”留学生,赴美留学后先入康乃尔大学攻读农学,后因志趣不合转入文学院学习哲学。1915年又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师从哲学家杜威,接受了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并一生服膺。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曾说:“我的思想受两个人的影响最大:一个是赫胥黎,一个是杜威先生。赫胥黎教我怎样怀疑,教我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杜威先生教我怎样思想,教我处处顾到当前的问题,教我把一切学说思想都看作待证的假设,教我处处顾到思想的结果。这两个人使我明了科学方法的性质和功用……”也确如胡适自己所说,受这“怀疑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影响,胡适一生的学术思想可以用他自己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来概括。
  胡适的这种做学术的原则和方法,使他在许多学术研究领域都取得很大成果,他在20世纪二十年代对《红楼梦》的研究即是一例。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胡适大胆批评了以前做红学研究的人所走的弯路:“他们不会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并不会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当然,胡适并不是主观臆断地批评别人,他在“大胆怀疑”的基础上,还进行了“小心求证”。胡适在该文中列举了三种红学研究的“附会”派别:第一派说《红楼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的诸名王奇女”;第二派说《红楼梦》是清康熙朝的政治小说;第三派的《红楼梦》附会家,虽然略有小小的不同,大致都主张《红楼梦》记的是纳兰成德的事(成德后改名性德)。胡适在批驳这三派“附会”时,或借人之力,或以己之功,运用翔实的史料,严密的论证,无可辩驳的分析驳斥了这三派谬见,并且指出:“其实做《红楼梦》的考证,尽可以不用那种附会的法子。我们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在这段论述的基础上,胡适运用了大量材料,分别从“著者”和“本子”两方面推翻了前人的一些不实之论,并进而提出自己的水到渠成的结论。
  胡适对《红楼梦》的研究只是他诸多学术研究领域的一个方面,也只是他“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治学方法的诸多实践之一。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白话文学史》、《中国章回小说考证》、《中国禅宗史》、《说儒》等著作文章,以及晚年对《水经注》的研究,都一以贯之地彰显了他“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的治学方法,并都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他的学术思想和治学方法对当时学界以及后世都有很大影响。余英时教授认为:“适之先生是20世纪中国学术思想史上的一位中心人物。从1917年因正式提出文学革命的纲领而‘暴得大名’,到1962年在台北中央研究院的酒会上遽然逝世,他真是经历了‘誉满天下,谤亦随之’的一生。在这40多年中,无论是誉是谤,他始终是学术思想界的一个注意的焦点。在许多思想和学术的领域内——从哲学、史学、文学到政治、宗教、道德、教育等——有人亦步亦趋地追随他,有人引申发挥他的观念和方法,也有人和他从容商榷异同,更有人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他施以猛烈的批评,但是几乎没有人可以完全忽视他的存在。这一事实充分地说明了他在中国近代史上所占据的枢纽地位。”唐德刚教授更推许胡适为中国近代文化史上的正规军,“是学术界十项全能的杨传广”,论汉学不让乾嘉,论西学有七整年“常春藤盟校”的正规训练,无论哲学、文学、史学,“如把当代学术著作放在桌子上排排队,我们实在不能不承认胡适之真是‘中西之学俱粹!’”从这些评价可以看出,胡适的学术方法和学术贡献在中国文化史上应当得到应有的地位。正如毛泽东所言,说实在话,新文化运动他是有功劳的,不能一笔抹煞,应当实事求是。
  
  宽容比自由更重要
  
  在新文化运动中,除了引进西方学理、倡导科学方法,胡适的另一重要贡献是向中国输入了自由主义思想。前文说过,胡适深受赫胥黎与杜威的影响,因此胡适宣扬自由主义,提倡怀疑主义,并以《新青年》为阵地,宣传民主与科学。从与李大钊等展开“问题与主义”之争到《人权论集》,再到主办《独立评论》,胡适始终坚持独立批判姿态和自由精神。
  然而真正的思想自由不是自由本身,而是能够容忍异己思想,进而待人宽容。在与人交往中,胡适总是热情,坦荡,与人为善。他告诉学生说,做学问要在不疑处有疑,待人要在有疑处不疑。胡适自己一生对此也是躬身践行,极其珍惜友情,他曾说过:“此身非我有,一半属父母,一半属朋友。”在动乱的30年代,“我的朋友胡适之”竟成了文人中的流行语,让人不得不佩服。他对陈独秀落难时的极力营救就展现了他令人尊敬的高尚品质。
  胡适和陈独秀都是新文化运动中的巨匠,但两人的政治理念和个性特点迥然相异。胡适主张温和的政治改良路线,而陈独秀则较多地接受了共产主义世界观,革命立场坚定;与人交往时胡适温厚平和,陈独秀剑拔弩张。然而两人的私交非常友好,胡适对陈的态度也甚为坦荡,有一次群众暴动后,胡适在给陈的一封信中直抒了对他的不满,认为陈独秀排斥异己,纵容民众,不配谈自由民主。
  与陈独秀的政见不合并没有影响胡适对友情的珍视。1927年以后,陈独秀先因托派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后来又被国民党通缉,于1932年10月被捕。胡适对于陈独秀的被捕,向来尽力搭救。陈独秀曾在1919年被北洋政府拘捕,那时,作为战友的胡适带头营救,理所应当。这次,胡适与陈在思想上已是敌手,但胡适不忘旧情,通过各种关系四处活动,尽全力营救,不过最后也只能做到使陈免于死刑,保全性命。然而这对已是四面楚歌、孤立无援的陈独秀来说,胡适的竭力帮助无异于雪中送炭,难能可贵。这正如胡适曾在信中对陈所说的:“我们两个老朋友,政治主张上尽管不同,事业上尽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为老朋友者,正因为我们脑子背后多少还有点容忍异己的态度……如果连这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反而要成仇敌了。”
  胡适的自由思想、治学方法和为人之道都是时代的典范,也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胡适毕竟生活在旧文化与新思想交锋的年代,他又以事业为重,注重名誉,“爱惜羽毛”,在自由与人道之间往往不得不选择前者。为了不让母亲伤心,为了免遭良心谴责,他接受并维系着没有爱情的旧婚姻;即使爱情向他招手,他也无奈摇手作罢,忍痛割爱。胡适去世后,有人在吊唁挽联中很精辟地总结了胡适的一生,称他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实习编辑]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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