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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为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做好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卫生部科教司在批准确定第一批(19所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单位的同时,于2006年2月9日在京召开了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相关省、市卫生厅局科教处负责人、卫牛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单位药学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长或教育处负责人,以及“中国医院协会临床约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卫生部科教司、医政司、中国医院协会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在职临床药师培训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参会代表对“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圳专家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