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96%的赞同票通过了《立法法修正案》,鉴于法律天生具有的滞后性,这部2000年就已经制定,经历了15年的《立法法》必然要经过修改才能符合时代的发展,同时这也标志着我国立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其中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规定更是引发了我们极大地关注,这是对立法权的创新和突破。我们有理由相信对于这一制度的合理运用将会极大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并推动地方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