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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引言在2006年及以前,所得税会计处理适用准则是1994年6月颁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和2000年1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统称"旧准则")。根据旧准则,企业可以从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债务法(又称利润表债务法)中任选一种方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2006年2月,我国颁布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规定企业必须使用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