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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100个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司法案例样本的研究发现,司法机关在制裁假药犯罪案件过程中存在着惩处的假药类型较为单一,对生产环节的假药犯罪惩处力度较低,单位犯罪和个人共同犯罪的案件较少,假药犯罪的整体量刑偏低,加重量刑情节处于虚置状态等问题。因此应当从事刑事政策、刑事立法到刑事司法等层面积极调整应对假药犯罪的策略,充分发挥刑法对药品安全的规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