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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自知力教育配合氟哌啶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效果。方法 对82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自知力教育配合氟哌啶醇组(n=40)及单用氟哌啶醇(n=42)治疗组,并进行比较分析。疗程12周。采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阴性症状评定量表(SANS)、阳性症状评定量表(SAPS)及自知力与治疗态度问卷表(ITAQ)进行测定。结果 自知力教育配合氟哌啶醇组第3周末ITSQ评分就较治疗前及氟哌啶醇组出现显著性差异(P<0.01);两组比较,自知力教育组的SAPS于第9周末,BPRS及SANS于第12周末总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