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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吴宓与胡先骕均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旧体诗人和旧体诗论家之中的佼佼者。20世纪20年代是他们来往最密切,诗学切磋最频繁的时期。本文拟从二人这段时期所发表的诗论著作与文章入手,对比、探析他们诗学主张的异同。其中,坚守传统诗学,反对胡适所提倡的白话新诗是他们诗学主张的共同点;而两人学诗取径的“唐宋之分”则又使他们的诗学主张呈现出了同中之异。
关键词:吴宓;胡先骕;交往;诗学主张
在旧体诗被逐渐边缘化的20世纪上半叶,吴宓与胡先骕可算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旧体诗人和旧体诗论家之中的佼佼者。他们从小吸取中国传统诗学文化营养成长起来,有着很好的诗学基础。他们在工作之余,创作了大量的旧体诗。同时,他们也是出色的诗论家。他们的诗歌理论充分吸取了古代诗话的形式与精髓,且当中有一部分文章已经开始尝试采用西方现代学术的方法和国际视野来审视诗歌的价值,使之逐渐接近于一种对学术问题的思考,呈现出继承与发展并重的理论品格。
吴宓与胡先骕在1921年因《学衡》杂志的创办而结缘,之后交往颇多,既有生活上的相互关心,工作上的相互合作,也有诗艺上的相互切磋。这种密切的往来一直持续到1927年底。在此期间,他们发表了一批诗论文章,鲜明地体现出对白话新诗的质疑和否定,但在评论旧体诗时的唐宋之分却又使他们萌生了分歧。本文拟将两人的诗学主张作一番梳理,由此认识当时的人文环境与中西思想文化资源对二人诗学主张的影响,从而更准确地辨析他们在诗学主张上的异同。
一、坚守传统诗学
胡先骕1916年从美国学成归国,吴宓则较之晚了五年,但他们回国后所面对的文化处境是相似的。当时国内的现实情况是胡适等倡导的新文化运动正轰轰烈烈地展开,国内青年对新文化运动风从者众,大有不可遏止之势。这对于将传统文化视为比生命更高之价值的吴宓与胡先骕等人而言,内心的悲苦是难以言喻的。因此,这时的他们“对传统的挚爱不能不转化为对传统文化所面临的全面失落危机的焦灼。这种危机感达到了相当悲观的程度”。同时,他们也不得不承认,单凭自己对传统文化的满腔钟爱已难以逆转全国性的风潮。吴宓在提及《学衡》杂志之发起的原因时,就提到“半因胡先骕此册《评〈尝试集〉》撰成后,历投南北各日报及各文学杂志,无一愿为刊登,或无一敢为刊登者”。这意味着胡先骕等人所珍爱的传统文化话语已经逐渐失去了对知识权力话语的控制。而且北洋政府此时也已下令,让白话文成为中小学课本书面语言。这,不啻于新文化运动在全国范围内的重大胜利。为此,在他们的心中更增添了一重建立事功艰难,到头来一事无成的苦恼。
1919年10月,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了他白话新诗理论的代表作《谈新诗》,这篇文章具体地阐述了白话新诗实现“诗体大解放”的历史及现实动因、白话新诗的体式特征、艺术技巧及作诗方法等问题。因此,《谈新诗》既是胡适对白话新诗创作实践的总结,同时,也可视为他对初创期的白话新诗进行体系建构的理论宣言。朱自清后来就曾赞誉:“胡适的《谈新诗》,差不多成为诗的创造和批评的金科玉律了。”胡适在文中指出中国传统诗歌的真正出路,在于打破陈旧的僵化格式,以全新的面貌来反映现代的社会生活及实际人生。因此,他称白话新诗是中国诗史上的“第四次的诗体大解放”,他认为真正的白话新诗应该“不但打破五言七言的诗体,并且推翻词调曲调的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该怎样做,就怎样做”。1920年3月,胡适的白话新诗集《尝试集》面世。这部诗集,从内容到形式都作了新的探索和尝试,在当时诗坛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吴宓与胡先辅都坚决反对胡适所提倡的白话新诗,因为他们在热爱并坚守中国传统诗学的同时,也都在其留学生涯中深受白璧德新人文主义的影响,非常注重对东西文化进行平等研究,倡求在相互参照中融通地揭示中国传统诗学及中国文化的现代价值,并以之作为吸收西学,重建中国诗学的基本前提。正如吴宓所撰写的《学衡》杂志简章中所言:“(一)宗旨:论究学术,阐求真理,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以中正之眼光,行批评之职事。无偏无党,不激不随。(二)体裁及办法:(甲)本杂志于国学则主以切实之工夫、为精确之研究,然后整理而条析之,明其源流,著其旨要,以见吾国文化,有可与日月争光之价值。……(乙)本杂志于西学则主博极群书,深窥底奥,然后明白辨析,审慎取择,庶使吾国学子,潜心研究,兼收并览,不至道听途说,呼号标榜,陷于一偏而昧于大体也。”随后,他们以《学衡》为阵地,连续发表了一批与胡适的白话新诗理论针锋相对的文章。
1922年1月,胡先骕率先在《学衡》第一期上发表《评(尝试集)》,文章以洋洋两万言,从诗歌“格律”、“音韵”、“语言”、“用典”、“模仿与创造”等几大方面对《尝试集》进行批驳。在文章开篇评论《尝试集》诗歌的性质时,他就嘲讽胡适:“于作中国诗之造就,本未升堂,不知名家精粹之所在,但见斗方名士哺精啜醨之可厌。不能运用声调格律以泽其思想,但感声调格律之拘束,复摭拾一般欧美所谓新诗人之唾余,剽窃白香山、陆剑南、辛稼轩、刘改之之外貌,以白话新诗号召于众。自以为得未有之秘,甚而武断文言为死文字,白话为活文字,而自命为活文学家。实则对于中外诗人之精髓,从未有深刻之研究,徒为肤浅之改革谈而已。”然后,胡先骕通过评析中国历代诗人的名家名作,认为“中国诗以五言古诗为高格诗最佳之体裁。而七言古五七言律绝与词曲为其辅。如是则中国诗之体裁既已繁殊。无至何种题目何种情况皆有合宜之体裁。以为发表思想之工具”。并作出胡适之白话新诗“形式和精神,皆无可取,即欲曲为胡君解说。亦不得不认为‘不啻已死之微末之生存”的结论。
吴宓与胡先骕一样,极力反对胡适的“诗体解放”论,而他则是着重通过翻译,尤其是有倾向性地引入美国学者对西方形象派新诗的批评,借而阐述自己的诗歌主张与胡适之间的分野。针对胡适“作诗如作文”的“散文化”主张,吴宓强调指出诗人应该理清诗歌与散文之间的文体界限。1922年6月,他在《学衡》第六期上发表诗学译文《葛兰坚论新》。在文中,他借葛兰坚之口宣称:“散文与诗二者之间,断无第三种文体立足之地。非散文即诗,非诗即散文。若一篇之中,忽而为文,忽而为诗(引者按:指新诗),乃二者拉杂合凑,并非另一新体。譬有藩篱,往复不断跳跃其上者,并非另辟新土地也。”他进一步苛刻地认为:“试选散文一段,苟不厌烦琐,以新诗之标点分段法写出之,则亦俨然新诗,与若辈所作者无以异。所异者,若辈所作,浮泛空疏,毫无思想。不如今由散文变出者,中实有物,尚有可读之价值耳。……故新诗人日日作散文,乃假诗之名以炫人。……今之自由诗,乃散文之变形,而非诗也。其佳处皆名家散文之所固有,其短处又下劣散文之所常见也。”吴宓一再重申诗歌与散文之间不可逾越的文体界限以及其区别的特征,旨在打击胡适在诗歌创作时抛弃音律所提倡的散文式的描写、叙述和说理方式。他坚持认为此“乃散文之变形,而非诗也”,不过“日日作散文”,“假诗之名以炫人”。 胡适在留美时受到了当时的西方新潮文学的影响,特别是受到了未来主义、意象主义和美国的“自由诗革命”的影响。因此,在他的《谈新诗》中提出了“自然的音节”的理论。于是,胡先骕与吴宓也顺着胡适的思路来对此进行论述。胡先辅指出:“夫诗与音节之关系綦巨。在拉丁文则以长短音表示之。在英文则以高低音以表示之。在有七音之中国文。则以平仄或四声以表示之。在西文以长短音或高下音相间以为音步。而用各种不同之音步如iambus、troehle、dactyl、anapaest之类。错综以成句。在汉文则以平仄相间而成句。近体诗无论矣。即在上古之诗。其平仄亦按诸天籁,自相参错。”因此,他讽刺胡适:“何不尽以白话作其白话文,以达其意,述其美感,发表其教训主义。何必强掇拾非驴非马之言而硬谓之为诗乎?”吴宓由于对西方近现代诗歌发展潮流更为熟悉,因而分析得也更为具体,他认为:“凡Rhythm皆由不相同之甲乙二物依序排列而相间Alterna-tion相重Repetition即构成矣。其在拉丁古文诗中,则长音与短音相间相重也。其在近世英文诗中,则重读之部分与轻读之部分相问相重也。所以必相间相重者,则寓散于整Unity in Variety,实为人心审美之根本定律,去此则无美可言矣。惟其相间而有异,故为整也。凡相间相重者皆为Rhythm。而相间相重皆依定规每段全相同者,始为Metre。故Metre者Rhythm中之一种,而最整齐者也。惟然,故散文有Rhythm而无Metre。Metre者,所以区别诗文者也。自由诗仅有Rhythm而无Metre,故自由诗不得为诗也。此其界限甚明。若吾国之诗正合此理,与西洋古今全同。盖吾国诗句由平声字仄声字相重相间而成者也,且依定规而每段相同者。故吾国之诗不惟具有Rh~hm,且具有Metre,即平仄是也。吾国之文,亦仅有Rhythm而无Metre。故平仄之有无,实吾国之文与诗之别。无定平仄者不得为诗。故今之新诗实不得为诗。此非吾国所独异,实各国文所共同者也。且如英文诗,以音段Syllable为单位。每句中字Words数虽不同,字母之总数亦不同,然其各句中音段之数则必同(或成一定之比例)。骤观之,一首诗中,句有长有短,其形甚为参差。然以音段按汁之,则其长皆同。而吾国之文,一字一音,字数与音数相符,欲音数之有定,必求字数之有定。故吾国之诗每句必须同长(或成定比例)。明乎此,则知吾国人不得以英文诗句长短参差为例,而自作每句长短不同之新诗也。”
吴宓与胡先骕根据自己对西方诗学的理解。从拉丁古文诗和近世英文诗的结构组成来进行论述,声明西方的诗歌其实也都很注重诗中的节奏和韵律,而这些作诗的规则其实就相当于我国旧体诗的平仄与押韵,因此,西方的诗人的创作也并不如胡适说的那样“自由”。而且从汉字与英语和拉丁文本身的特点而言,中国诗歌电确实不能如西方诗歌那样,仅以音节、节奏就能写出优美的诗歌,这是由汉字的特点所先天决定的。借此证明“自由诗”根本不像胡适所鼓吹的那样,极端地反对诗律及作诗的基本法则,而仅用“自然的音节”来代替。应该说,他们对胡适的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破论方式是简单明了,令人信服的。
吴宓与胡先骕两人对胡适提倡的白话新诗理论所持的态度很好地体现了他们在诗学主张上的趋同。而且,从两人诗歌的往还唱和,可知吴宓对胡先辅旧体诗歌的造诣也是相当欣赏的。他在《空轩诗话》中就曾说道:“步曾中国诗学之知识及其作诗之造诣皆远过于我,我深倾服,并感其指教之剀切率直,益我良多。”
二、在唐诗宋诗之间
然而,吴宓与胡先骕在论诗时也颇有龃龉之处。早在1922年《学衡》创办之初,吴宓在日记中便记录了他与胡先骕之间的一次矛盾:“胡先骕主持‘文苑’一门,专登江西省人所作之江西诗派,或名之日同光体之诗,……宓甚愤,乃于第三期中,毅然改胡先辅主编之‘诗录’为‘诗录一’,另辟‘诗录二’,登入柳诒徵先生之《圆明园遗石歌》,陈伯澜姑丈之《辛亥杂诗》、《新秋杂咏》,张鹏一世丈之《颐和园词》,宓自作之《清华园词》、《石鼓歌》。第三期出版后,胡先骕甚责宓,……宓不屈,亦不辩。……总之,‘诗录一’与‘诗录二’久久对立、并峙。”这种对立的情况,正如钱锺书在《谈艺录》中所言:“先生(笔者按:指胡先辅)论诗,初与胡适之矛盾相攻,后与雨僧先生凿枘不合,二人之所是,先生辄非之。”而究其深层次的原因,其实无非是源于两人在学诗取径上的不同。吴宓对这一点是有清醒认识的:“胡先辅君为《学衡》社友,与予同道同志,而论诗恒不合。步曾主宋诗,身隶江西派;而予则尚唐诗,去取另有标准,异乎步曾。”两人这种诗学取径上的差异与矛盾,我们应该结合他们的学诗经历来加以理解。
在吴宓的少年时代,对他的学识与诗艺影响最大的两个人当属嗣父吴建常与姑丈陈涛。吴建常是康有为与梁启超维新变法的坚定支持者,而陈涛更是康有为的门人,与梁启超也交情甚笃。故吴宓从九岁起,就在这二人的导引下开始广泛地接触梁启超的各类著作与文章,也包括他的诗论著作《饮冰室诗话》。吴宓后来曾对这段经历作了深情的回忆:“儿时即于梁任公先生倾佩甚至。梁先生之行事及文章,恒大影响我之思想精神,宓诗集中诗,可为例证。……梁先生之诗,宓多能成诵。”而梁启超在“诗界革命”中极为推重的黄遵宪,吴宓在诗话中也专门立了章节来介绍其诗歌创作和诗论,并盛赞“黄公度先生乃近世中国第一诗人”。对于康有为、梁启超、黄遵宪等岭南派诗人的诗歌创作取向及特点,汪辟疆作过精当概括,他认为:“此派诗家,大抵怵于世变,思以经世之学易天下,及余事为诗,亦多咏叹古今,指陈得失。或直溯杜公,得其沉郁之境;或旁参白傅,效其讽谕之体。故比辞属事,非学养者不至,言情托物,亦诗人之本怀。其体以雄浑为归,其用以开济为鹄。”吴宓受他们的影响,故亦持‘‘诗词文章,均与一时之国势民情、政教风俗,息息相通。如影随形,如镜鉴物。苟合社会,去生涯,而言诗,则无论若何之雕琢刻饰,搜奇书,用僻典,皆不得谓之诗。此古今不易之理,亦东西文学公认之言”的观点。而其中所提及的“雕琢刻饰,搜奇书,用僻典”,则是在暗指当时“生涩奥衍”、“不肯作一习见语”的“同光体”,同时高调宣称其为“宓夙不喜”。 如此一来,吴宓的论诗取向便不可避免地会与胡先骕产生分歧,因为胡先骕的恩师正是“同光体”著名诗人沈曾植。沈曾植作为胡先骕曾祖胡家玉的门人,与胡家渊源颇深。故他对胡先辅十分关爱,并对其诗歌创作加以认真的点拨。这在胡先骕的《哭沈乙庵师》(其一)中有描述:“公师吾曾祖,厚德报夙谊。髫年列公门,岂谓瑚琏器。自兹更濩落,驽劣甘暴弃。公独奖借之,雕虫许一技。……心丧亦何补,徒涌如泉泪。”虽然沈曾植1922年10月便卒于上海,胡先骕并未及多加请教。但少年时代的这一段学诗的经历已令胡先骕对于“同光体”,对于宋诗有了更多的感情上的亲近与认同,并就此定下了他终生的学诗门径。郑珍作为“宋诗派”的重要诗人,对“同光体”的影响历来为诗家所公认。“同光体”诗论家陈衍就说,道光以来的诗学略分两大派,一派清苍幽峭;一派生涩奥衍,以郑珍诗为其弁冕,沈曾植、陈三立为其流派。故胡先骕对郑珍也是称誉有加:“郑珍(子尹)卓然大家,为有清一代冠冕,纵观历代诗人,除李杜苏黄外,鲜有能远驾乎其上者。”
除了沈曾植和郑珍,胡先骕还主动去接受“同光体”其他名家的影响。他自言:“游学美洲日,仅携近人陈三立、郑孝胥诗在行箧中,治校课小间,辄吟讽之……归国后大治宋诗,稍喻甘苦。”胡先骕还曾致书柳亚子赞誉“同光体”,结果遭到柳亚子奚落。胡先辅对此较为平静,认为:“亚子狂妄自大,毫无学者风度,既属无理可喻,也就不加反驳。”但却引发朱鸳雏、成舍我等著文与柳亚子大打笔战,导致朱鸳雏与成舍我被柳亚子驱逐出南社,南社从此陷于分裂。
胡先辅与吴宓虽然有着迥异的诗学喜好,但他们毕竟是具有理智之分析的学人,懂得以公允和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而不会敝帚自珍、盲目排外。胡先辅在《评(尝试集)》一文中就承认:“郑子尹、陈伯严、郑太夷虽能各开一派,然不能自异于宋人,日后之发展不可知。在今日观之,中国诗之技术,恐百尺竿头,断难再进一步也。或者宋诗已穷正变之极,乃不得不别拓疆域以开宋词元曲乎。”而后,他又对未来加以展望:“他日中国哲学科学政治经济社会历史艺术等学术逐渐发达。一方面新文化既已输入,一方面旧文化复加发扬,则实质日充。苟有一二大诗人出,以美好之工具修饰之,自不难为中国诗开一新纪元。”可见,此时的胡先辅已经将旧体诗的发展置于中西诗学交融互补的视野中去进行考量,手眼不凡。而吴宓由于受胡先辅的影响,也逐渐打破宗唐宗宋的壁垒,开始作宋诗,如他1924年所作之《病中书况》:“卷帘如画对青山,朝气晴光拥雾鬟。欲纵神思游漭漭,长怜孱体斗坚顽。苦行危论知何补,经卷药炉未得闲。尘鞅暂除无限乐,新交旧雨盼来还。”便是很好的一例。
三、传统与现代之间
吴宓与胡先骕二人均深得白璧德“新人文主义”的精髓,故而重视历史与文学发展的连续性和渐进性,重视对中国传统诗学的传承与摹仿。他们心中最关切的便是该如何保存旧体诗中固有的精华,使之不被胡适等人的全面反传统所彻底毁灭。他们上个世纪20年代在《学衡》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便很好地阐述了各自的诗学主张。其中,坚守传统诗学、反对胡适所提倡的白话新诗是他们诗学主张的共同点。在那个新旧对立,各种学术思潮、价值理念激烈冲突,“重新估定一切价值”之风越吹越盛的时代,与胡适的论争令他们被人目为复古主义者或文化保守主义者,长期以来备受批判。他们的颇具学理性的诗学论著也因此而遭到了严重的误读。但是,当我们理性地回顾中国诗歌在上个世纪从传统走向现代这段转型的历史,应当认识到,胡适的“诗体解放论”事实上使“诗”与“非诗”的界限日益模糊不清,使得后来的白话诗出现了不少浅显粗陋的弊病。所以后来才会有梁实秋等人对新诗的批评,会有“新月派”的力挽狂澜和大声疾呼。由此可见,吴宓与胡先骕在白话新诗理论占据主流话语时所发出的那些“不和谐”的声音,对于新诗的健康发展而言,恰恰是一种必要的纠偏与补充。
吴宓与胡先骕的诗学主张也存在着同中之异,吴宓学诗专情于唐,而胡先骕则偏爱于宋。两人学诗取径的迥异,与他们的家庭背景、学诗经历、受业恩师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前文已作论述,在此不再赘言。然究其诗学主张差异的本质,仍是诗歌宗唐宗宋之分。元明之后,诗歌固然也发生着新的变化,却始终未曾越出这一藩篱。吴宓对宋诗,对“同光体”的“夙不喜”,其实也正代表了当时部分人的观点。而且“同光体”也确实存在着其弊端和发展的掣肘。由于这派诗人多是博及群书的学者,他们恶熟恶俗,好用生词拗句,追求字句上的新奇,故“同光体”诗歌的语言多佶屈聱牙,艰涩难懂。胡先骕在评论对“同光体”影响很大的郑珍的诗歌成就时,也不得不承认“其善于驱使俗事俗语。……然有时务为新巧,卖弄精神”。影响了诗歌艺术审美的特质。
在吴宓与胡先骕的诗学主张中,也包含有对“现代旧体诗”发展的构想。他们心中完美的诗歌体系,并不是对中国古代旧体诗的简单模拟与翻版,因为毕竟“中国诗之技术。恐百尺竿头。断难再进一步”,但也绝对不是如胡适等人对旧体诗传统所作的粗浅的妄自菲薄与毫无选择的抛弃,而是要在中西古今诗学观的观照下,建立起适合现代中国诗歌的发展的新的艺术形式。客观地说,吴宓和胡先骕的留学经历和西学造诣,再加上他们对中国传统诗学的反思与吸收,使他们在诗歌创作原则和美学标准等方面都具有了新的观念。而他们在白话新诗理论主流之外所构建起来的这一套诗学主张,也确实能为中国诗歌的“现代性”进程提供另一种发展的可能。然而,在那传统诗学失语的时代里,他们所发出的声音终究只能在书斋中回响,并未能将其影响延至更广阔的社会文化层面,这不能不令人叹息。
【责任编辑 孟庆澍】
关键词:吴宓;胡先骕;交往;诗学主张
在旧体诗被逐渐边缘化的20世纪上半叶,吴宓与胡先骕可算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旧体诗人和旧体诗论家之中的佼佼者。他们从小吸取中国传统诗学文化营养成长起来,有着很好的诗学基础。他们在工作之余,创作了大量的旧体诗。同时,他们也是出色的诗论家。他们的诗歌理论充分吸取了古代诗话的形式与精髓,且当中有一部分文章已经开始尝试采用西方现代学术的方法和国际视野来审视诗歌的价值,使之逐渐接近于一种对学术问题的思考,呈现出继承与发展并重的理论品格。
吴宓与胡先骕在1921年因《学衡》杂志的创办而结缘,之后交往颇多,既有生活上的相互关心,工作上的相互合作,也有诗艺上的相互切磋。这种密切的往来一直持续到1927年底。在此期间,他们发表了一批诗论文章,鲜明地体现出对白话新诗的质疑和否定,但在评论旧体诗时的唐宋之分却又使他们萌生了分歧。本文拟将两人的诗学主张作一番梳理,由此认识当时的人文环境与中西思想文化资源对二人诗学主张的影响,从而更准确地辨析他们在诗学主张上的异同。
一、坚守传统诗学
胡先骕1916年从美国学成归国,吴宓则较之晚了五年,但他们回国后所面对的文化处境是相似的。当时国内的现实情况是胡适等倡导的新文化运动正轰轰烈烈地展开,国内青年对新文化运动风从者众,大有不可遏止之势。这对于将传统文化视为比生命更高之价值的吴宓与胡先骕等人而言,内心的悲苦是难以言喻的。因此,这时的他们“对传统的挚爱不能不转化为对传统文化所面临的全面失落危机的焦灼。这种危机感达到了相当悲观的程度”。同时,他们也不得不承认,单凭自己对传统文化的满腔钟爱已难以逆转全国性的风潮。吴宓在提及《学衡》杂志之发起的原因时,就提到“半因胡先骕此册《评〈尝试集〉》撰成后,历投南北各日报及各文学杂志,无一愿为刊登,或无一敢为刊登者”。这意味着胡先骕等人所珍爱的传统文化话语已经逐渐失去了对知识权力话语的控制。而且北洋政府此时也已下令,让白话文成为中小学课本书面语言。这,不啻于新文化运动在全国范围内的重大胜利。为此,在他们的心中更增添了一重建立事功艰难,到头来一事无成的苦恼。
1919年10月,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了他白话新诗理论的代表作《谈新诗》,这篇文章具体地阐述了白话新诗实现“诗体大解放”的历史及现实动因、白话新诗的体式特征、艺术技巧及作诗方法等问题。因此,《谈新诗》既是胡适对白话新诗创作实践的总结,同时,也可视为他对初创期的白话新诗进行体系建构的理论宣言。朱自清后来就曾赞誉:“胡适的《谈新诗》,差不多成为诗的创造和批评的金科玉律了。”胡适在文中指出中国传统诗歌的真正出路,在于打破陈旧的僵化格式,以全新的面貌来反映现代的社会生活及实际人生。因此,他称白话新诗是中国诗史上的“第四次的诗体大解放”,他认为真正的白话新诗应该“不但打破五言七言的诗体,并且推翻词调曲调的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该怎样做,就怎样做”。1920年3月,胡适的白话新诗集《尝试集》面世。这部诗集,从内容到形式都作了新的探索和尝试,在当时诗坛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吴宓与胡先辅都坚决反对胡适所提倡的白话新诗,因为他们在热爱并坚守中国传统诗学的同时,也都在其留学生涯中深受白璧德新人文主义的影响,非常注重对东西文化进行平等研究,倡求在相互参照中融通地揭示中国传统诗学及中国文化的现代价值,并以之作为吸收西学,重建中国诗学的基本前提。正如吴宓所撰写的《学衡》杂志简章中所言:“(一)宗旨:论究学术,阐求真理,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以中正之眼光,行批评之职事。无偏无党,不激不随。(二)体裁及办法:(甲)本杂志于国学则主以切实之工夫、为精确之研究,然后整理而条析之,明其源流,著其旨要,以见吾国文化,有可与日月争光之价值。……(乙)本杂志于西学则主博极群书,深窥底奥,然后明白辨析,审慎取择,庶使吾国学子,潜心研究,兼收并览,不至道听途说,呼号标榜,陷于一偏而昧于大体也。”随后,他们以《学衡》为阵地,连续发表了一批与胡适的白话新诗理论针锋相对的文章。
1922年1月,胡先骕率先在《学衡》第一期上发表《评(尝试集)》,文章以洋洋两万言,从诗歌“格律”、“音韵”、“语言”、“用典”、“模仿与创造”等几大方面对《尝试集》进行批驳。在文章开篇评论《尝试集》诗歌的性质时,他就嘲讽胡适:“于作中国诗之造就,本未升堂,不知名家精粹之所在,但见斗方名士哺精啜醨之可厌。不能运用声调格律以泽其思想,但感声调格律之拘束,复摭拾一般欧美所谓新诗人之唾余,剽窃白香山、陆剑南、辛稼轩、刘改之之外貌,以白话新诗号召于众。自以为得未有之秘,甚而武断文言为死文字,白话为活文字,而自命为活文学家。实则对于中外诗人之精髓,从未有深刻之研究,徒为肤浅之改革谈而已。”然后,胡先骕通过评析中国历代诗人的名家名作,认为“中国诗以五言古诗为高格诗最佳之体裁。而七言古五七言律绝与词曲为其辅。如是则中国诗之体裁既已繁殊。无至何种题目何种情况皆有合宜之体裁。以为发表思想之工具”。并作出胡适之白话新诗“形式和精神,皆无可取,即欲曲为胡君解说。亦不得不认为‘不啻已死之微末之生存”的结论。
吴宓与胡先骕一样,极力反对胡适的“诗体解放”论,而他则是着重通过翻译,尤其是有倾向性地引入美国学者对西方形象派新诗的批评,借而阐述自己的诗歌主张与胡适之间的分野。针对胡适“作诗如作文”的“散文化”主张,吴宓强调指出诗人应该理清诗歌与散文之间的文体界限。1922年6月,他在《学衡》第六期上发表诗学译文《葛兰坚论新》。在文中,他借葛兰坚之口宣称:“散文与诗二者之间,断无第三种文体立足之地。非散文即诗,非诗即散文。若一篇之中,忽而为文,忽而为诗(引者按:指新诗),乃二者拉杂合凑,并非另一新体。譬有藩篱,往复不断跳跃其上者,并非另辟新土地也。”他进一步苛刻地认为:“试选散文一段,苟不厌烦琐,以新诗之标点分段法写出之,则亦俨然新诗,与若辈所作者无以异。所异者,若辈所作,浮泛空疏,毫无思想。不如今由散文变出者,中实有物,尚有可读之价值耳。……故新诗人日日作散文,乃假诗之名以炫人。……今之自由诗,乃散文之变形,而非诗也。其佳处皆名家散文之所固有,其短处又下劣散文之所常见也。”吴宓一再重申诗歌与散文之间不可逾越的文体界限以及其区别的特征,旨在打击胡适在诗歌创作时抛弃音律所提倡的散文式的描写、叙述和说理方式。他坚持认为此“乃散文之变形,而非诗也”,不过“日日作散文”,“假诗之名以炫人”。 胡适在留美时受到了当时的西方新潮文学的影响,特别是受到了未来主义、意象主义和美国的“自由诗革命”的影响。因此,在他的《谈新诗》中提出了“自然的音节”的理论。于是,胡先骕与吴宓也顺着胡适的思路来对此进行论述。胡先辅指出:“夫诗与音节之关系綦巨。在拉丁文则以长短音表示之。在英文则以高低音以表示之。在有七音之中国文。则以平仄或四声以表示之。在西文以长短音或高下音相间以为音步。而用各种不同之音步如iambus、troehle、dactyl、anapaest之类。错综以成句。在汉文则以平仄相间而成句。近体诗无论矣。即在上古之诗。其平仄亦按诸天籁,自相参错。”因此,他讽刺胡适:“何不尽以白话作其白话文,以达其意,述其美感,发表其教训主义。何必强掇拾非驴非马之言而硬谓之为诗乎?”吴宓由于对西方近现代诗歌发展潮流更为熟悉,因而分析得也更为具体,他认为:“凡Rhythm皆由不相同之甲乙二物依序排列而相间Alterna-tion相重Repetition即构成矣。其在拉丁古文诗中,则长音与短音相间相重也。其在近世英文诗中,则重读之部分与轻读之部分相问相重也。所以必相间相重者,则寓散于整Unity in Variety,实为人心审美之根本定律,去此则无美可言矣。惟其相间而有异,故为整也。凡相间相重者皆为Rhythm。而相间相重皆依定规每段全相同者,始为Metre。故Metre者Rhythm中之一种,而最整齐者也。惟然,故散文有Rhythm而无Metre。Metre者,所以区别诗文者也。自由诗仅有Rhythm而无Metre,故自由诗不得为诗也。此其界限甚明。若吾国之诗正合此理,与西洋古今全同。盖吾国诗句由平声字仄声字相重相间而成者也,且依定规而每段相同者。故吾国之诗不惟具有Rh~hm,且具有Metre,即平仄是也。吾国之文,亦仅有Rhythm而无Metre。故平仄之有无,实吾国之文与诗之别。无定平仄者不得为诗。故今之新诗实不得为诗。此非吾国所独异,实各国文所共同者也。且如英文诗,以音段Syllable为单位。每句中字Words数虽不同,字母之总数亦不同,然其各句中音段之数则必同(或成一定之比例)。骤观之,一首诗中,句有长有短,其形甚为参差。然以音段按汁之,则其长皆同。而吾国之文,一字一音,字数与音数相符,欲音数之有定,必求字数之有定。故吾国之诗每句必须同长(或成定比例)。明乎此,则知吾国人不得以英文诗句长短参差为例,而自作每句长短不同之新诗也。”
吴宓与胡先骕根据自己对西方诗学的理解。从拉丁古文诗和近世英文诗的结构组成来进行论述,声明西方的诗歌其实也都很注重诗中的节奏和韵律,而这些作诗的规则其实就相当于我国旧体诗的平仄与押韵,因此,西方的诗人的创作也并不如胡适说的那样“自由”。而且从汉字与英语和拉丁文本身的特点而言,中国诗歌电确实不能如西方诗歌那样,仅以音节、节奏就能写出优美的诗歌,这是由汉字的特点所先天决定的。借此证明“自由诗”根本不像胡适所鼓吹的那样,极端地反对诗律及作诗的基本法则,而仅用“自然的音节”来代替。应该说,他们对胡适的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破论方式是简单明了,令人信服的。
吴宓与胡先骕两人对胡适提倡的白话新诗理论所持的态度很好地体现了他们在诗学主张上的趋同。而且,从两人诗歌的往还唱和,可知吴宓对胡先辅旧体诗歌的造诣也是相当欣赏的。他在《空轩诗话》中就曾说道:“步曾中国诗学之知识及其作诗之造诣皆远过于我,我深倾服,并感其指教之剀切率直,益我良多。”
二、在唐诗宋诗之间
然而,吴宓与胡先骕在论诗时也颇有龃龉之处。早在1922年《学衡》创办之初,吴宓在日记中便记录了他与胡先骕之间的一次矛盾:“胡先骕主持‘文苑’一门,专登江西省人所作之江西诗派,或名之日同光体之诗,……宓甚愤,乃于第三期中,毅然改胡先辅主编之‘诗录’为‘诗录一’,另辟‘诗录二’,登入柳诒徵先生之《圆明园遗石歌》,陈伯澜姑丈之《辛亥杂诗》、《新秋杂咏》,张鹏一世丈之《颐和园词》,宓自作之《清华园词》、《石鼓歌》。第三期出版后,胡先骕甚责宓,……宓不屈,亦不辩。……总之,‘诗录一’与‘诗录二’久久对立、并峙。”这种对立的情况,正如钱锺书在《谈艺录》中所言:“先生(笔者按:指胡先辅)论诗,初与胡适之矛盾相攻,后与雨僧先生凿枘不合,二人之所是,先生辄非之。”而究其深层次的原因,其实无非是源于两人在学诗取径上的不同。吴宓对这一点是有清醒认识的:“胡先辅君为《学衡》社友,与予同道同志,而论诗恒不合。步曾主宋诗,身隶江西派;而予则尚唐诗,去取另有标准,异乎步曾。”两人这种诗学取径上的差异与矛盾,我们应该结合他们的学诗经历来加以理解。
在吴宓的少年时代,对他的学识与诗艺影响最大的两个人当属嗣父吴建常与姑丈陈涛。吴建常是康有为与梁启超维新变法的坚定支持者,而陈涛更是康有为的门人,与梁启超也交情甚笃。故吴宓从九岁起,就在这二人的导引下开始广泛地接触梁启超的各类著作与文章,也包括他的诗论著作《饮冰室诗话》。吴宓后来曾对这段经历作了深情的回忆:“儿时即于梁任公先生倾佩甚至。梁先生之行事及文章,恒大影响我之思想精神,宓诗集中诗,可为例证。……梁先生之诗,宓多能成诵。”而梁启超在“诗界革命”中极为推重的黄遵宪,吴宓在诗话中也专门立了章节来介绍其诗歌创作和诗论,并盛赞“黄公度先生乃近世中国第一诗人”。对于康有为、梁启超、黄遵宪等岭南派诗人的诗歌创作取向及特点,汪辟疆作过精当概括,他认为:“此派诗家,大抵怵于世变,思以经世之学易天下,及余事为诗,亦多咏叹古今,指陈得失。或直溯杜公,得其沉郁之境;或旁参白傅,效其讽谕之体。故比辞属事,非学养者不至,言情托物,亦诗人之本怀。其体以雄浑为归,其用以开济为鹄。”吴宓受他们的影响,故亦持‘‘诗词文章,均与一时之国势民情、政教风俗,息息相通。如影随形,如镜鉴物。苟合社会,去生涯,而言诗,则无论若何之雕琢刻饰,搜奇书,用僻典,皆不得谓之诗。此古今不易之理,亦东西文学公认之言”的观点。而其中所提及的“雕琢刻饰,搜奇书,用僻典”,则是在暗指当时“生涩奥衍”、“不肯作一习见语”的“同光体”,同时高调宣称其为“宓夙不喜”。 如此一来,吴宓的论诗取向便不可避免地会与胡先骕产生分歧,因为胡先骕的恩师正是“同光体”著名诗人沈曾植。沈曾植作为胡先骕曾祖胡家玉的门人,与胡家渊源颇深。故他对胡先辅十分关爱,并对其诗歌创作加以认真的点拨。这在胡先骕的《哭沈乙庵师》(其一)中有描述:“公师吾曾祖,厚德报夙谊。髫年列公门,岂谓瑚琏器。自兹更濩落,驽劣甘暴弃。公独奖借之,雕虫许一技。……心丧亦何补,徒涌如泉泪。”虽然沈曾植1922年10月便卒于上海,胡先骕并未及多加请教。但少年时代的这一段学诗的经历已令胡先骕对于“同光体”,对于宋诗有了更多的感情上的亲近与认同,并就此定下了他终生的学诗门径。郑珍作为“宋诗派”的重要诗人,对“同光体”的影响历来为诗家所公认。“同光体”诗论家陈衍就说,道光以来的诗学略分两大派,一派清苍幽峭;一派生涩奥衍,以郑珍诗为其弁冕,沈曾植、陈三立为其流派。故胡先骕对郑珍也是称誉有加:“郑珍(子尹)卓然大家,为有清一代冠冕,纵观历代诗人,除李杜苏黄外,鲜有能远驾乎其上者。”
除了沈曾植和郑珍,胡先骕还主动去接受“同光体”其他名家的影响。他自言:“游学美洲日,仅携近人陈三立、郑孝胥诗在行箧中,治校课小间,辄吟讽之……归国后大治宋诗,稍喻甘苦。”胡先骕还曾致书柳亚子赞誉“同光体”,结果遭到柳亚子奚落。胡先辅对此较为平静,认为:“亚子狂妄自大,毫无学者风度,既属无理可喻,也就不加反驳。”但却引发朱鸳雏、成舍我等著文与柳亚子大打笔战,导致朱鸳雏与成舍我被柳亚子驱逐出南社,南社从此陷于分裂。
胡先辅与吴宓虽然有着迥异的诗学喜好,但他们毕竟是具有理智之分析的学人,懂得以公允和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而不会敝帚自珍、盲目排外。胡先辅在《评(尝试集)》一文中就承认:“郑子尹、陈伯严、郑太夷虽能各开一派,然不能自异于宋人,日后之发展不可知。在今日观之,中国诗之技术,恐百尺竿头,断难再进一步也。或者宋诗已穷正变之极,乃不得不别拓疆域以开宋词元曲乎。”而后,他又对未来加以展望:“他日中国哲学科学政治经济社会历史艺术等学术逐渐发达。一方面新文化既已输入,一方面旧文化复加发扬,则实质日充。苟有一二大诗人出,以美好之工具修饰之,自不难为中国诗开一新纪元。”可见,此时的胡先辅已经将旧体诗的发展置于中西诗学交融互补的视野中去进行考量,手眼不凡。而吴宓由于受胡先辅的影响,也逐渐打破宗唐宗宋的壁垒,开始作宋诗,如他1924年所作之《病中书况》:“卷帘如画对青山,朝气晴光拥雾鬟。欲纵神思游漭漭,长怜孱体斗坚顽。苦行危论知何补,经卷药炉未得闲。尘鞅暂除无限乐,新交旧雨盼来还。”便是很好的一例。
三、传统与现代之间
吴宓与胡先骕二人均深得白璧德“新人文主义”的精髓,故而重视历史与文学发展的连续性和渐进性,重视对中国传统诗学的传承与摹仿。他们心中最关切的便是该如何保存旧体诗中固有的精华,使之不被胡适等人的全面反传统所彻底毁灭。他们上个世纪20年代在《学衡》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便很好地阐述了各自的诗学主张。其中,坚守传统诗学、反对胡适所提倡的白话新诗是他们诗学主张的共同点。在那个新旧对立,各种学术思潮、价值理念激烈冲突,“重新估定一切价值”之风越吹越盛的时代,与胡适的论争令他们被人目为复古主义者或文化保守主义者,长期以来备受批判。他们的颇具学理性的诗学论著也因此而遭到了严重的误读。但是,当我们理性地回顾中国诗歌在上个世纪从传统走向现代这段转型的历史,应当认识到,胡适的“诗体解放论”事实上使“诗”与“非诗”的界限日益模糊不清,使得后来的白话诗出现了不少浅显粗陋的弊病。所以后来才会有梁实秋等人对新诗的批评,会有“新月派”的力挽狂澜和大声疾呼。由此可见,吴宓与胡先骕在白话新诗理论占据主流话语时所发出的那些“不和谐”的声音,对于新诗的健康发展而言,恰恰是一种必要的纠偏与补充。
吴宓与胡先骕的诗学主张也存在着同中之异,吴宓学诗专情于唐,而胡先骕则偏爱于宋。两人学诗取径的迥异,与他们的家庭背景、学诗经历、受业恩师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前文已作论述,在此不再赘言。然究其诗学主张差异的本质,仍是诗歌宗唐宗宋之分。元明之后,诗歌固然也发生着新的变化,却始终未曾越出这一藩篱。吴宓对宋诗,对“同光体”的“夙不喜”,其实也正代表了当时部分人的观点。而且“同光体”也确实存在着其弊端和发展的掣肘。由于这派诗人多是博及群书的学者,他们恶熟恶俗,好用生词拗句,追求字句上的新奇,故“同光体”诗歌的语言多佶屈聱牙,艰涩难懂。胡先骕在评论对“同光体”影响很大的郑珍的诗歌成就时,也不得不承认“其善于驱使俗事俗语。……然有时务为新巧,卖弄精神”。影响了诗歌艺术审美的特质。
在吴宓与胡先骕的诗学主张中,也包含有对“现代旧体诗”发展的构想。他们心中完美的诗歌体系,并不是对中国古代旧体诗的简单模拟与翻版,因为毕竟“中国诗之技术。恐百尺竿头。断难再进一步”,但也绝对不是如胡适等人对旧体诗传统所作的粗浅的妄自菲薄与毫无选择的抛弃,而是要在中西古今诗学观的观照下,建立起适合现代中国诗歌的发展的新的艺术形式。客观地说,吴宓和胡先骕的留学经历和西学造诣,再加上他们对中国传统诗学的反思与吸收,使他们在诗歌创作原则和美学标准等方面都具有了新的观念。而他们在白话新诗理论主流之外所构建起来的这一套诗学主张,也确实能为中国诗歌的“现代性”进程提供另一种发展的可能。然而,在那传统诗学失语的时代里,他们所发出的声音终究只能在书斋中回响,并未能将其影响延至更广阔的社会文化层面,这不能不令人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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