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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之城》作者史蒂芬妮·梅尔
在全球影迷期待下,《暮光之城》第四集《破晓》全球热播,票房大卖。《暮光之城》作者史蒂芬妮从平凡家庭主妇成为畅销作家,创造出庞大商机,简直就是《哈利波特》作者J.K.罗琳的翻版。
有一位很乖的美国女孩,她不抽烟也不喝酒,在学校认真念书,21岁就嫁给男友,连续生了3个小孩,成了全职的家庭主妇,唯一做过的工作是地产公司的接待员。
30岁那年,乖女孩做了一个梦:单纯、没有企图心的小女孩,爱上了一个吸血鬼,这个吸血鬼很帅,也很爱这个女孩,但总想要吸她的血。乖女孩决定要写下这个故事,3个月后,她的第一本小说《暮光之城》(Twllight)出炉,然后,这本小说以及接下来的3本续集,总共卖了超过1.2亿册,电影公司拿她的小说拍片,拍了3部电影,票房卖出18亿美元。
乖女孩今年37岁,她变成非常有钱的成功妇女,《福布斯》估计她的身价超过1.3亿美元。这位名叫史蒂芬妮·梅尔(slephenie Meyer)的美国女孩,是当今最令人称羡的灰姑娘传奇,大家拿她与《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相提并论。
摩门教徒
不抽烟不喝酒不看限制级电影
史蒂芬妮的《暮光之城》,小说、电影的数量,乃至个人的财富累积,虽然都不及《哈利波特》,却一点也不折损史蒂芬妮的传奇性。
当然,史蒂芬妮更以自身的经验证明,成功的女性小说家不一定要反叛社会,不一定要忧郁,不需抽烟酗酒,更可维持美好婚姻。
史蒂芬妮出生美国东北部新英格兰的康涅狄格州,后来父母亲搬家到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她的家庭是摩门教的信徒,因此高中毕业后。史蒂芬妮就进入摩门教圣地盐湖城的杨百翰大学就读。她坚守摩门教戒律,不抽烟也不喝酒,不看限制级的电影,连打打杀杀的片子都让她觉得不舒服。
史蒂芬妮不只不看限制级电影,严格说来,她连吸血鬼小说都没看过。大学念的是英文系,喜欢的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汀的小说,她说自己“从小就喜欢读小说,越厚的书读得越起劲,而且每年都情不自禁地将简·奥斯汀的小说重读一遍”!所以,她的第一本小说《暮光之城》,男主角虽然是吸血鬼,但是整部小说其实是一本现代版的古典罗曼史。她的小说没有剧烈冲突、没有性爱场景、男女主角都不喝酒,就像当年的琼瑶小说,说的是青涩少年纯纯的爱。
《暮光之城》的对象就是十几岁的少女。女主角贝拉(Bella Swan)是个再平凡不过的女生,她对自己缺乏信心,而且是个“麻烦事吸铁”(adanger magnet),倒霉事如影随形跟着她;与离婚的父亲住在偏僻的华盛顿州福克斯小镇时,遇到大帅哥爱德华(Edward Cullen)。爱德华非常神秘,住在人烟罕至的森林,贝拉爱上了爱德华,而且意外发现爱德华全家都是吸血鬼;还好,这个吸血鬼家庭以动物的血来代替人血。
史蒂芬妮打造出与众不同的吸血鬼帅哥,英俊、善体人意、有特异功能“读心术”;而其高瘦的身躯、炯炯有神的目光、极为苍白的肤色、配上红润而薄如刀片的嘴唇,很快掳获成群少女的心。
古典小说变身吸血鬼
75万姜元签约
热爱小说的史蒂芬妮,把她读过的古典小说安插到吸血鬼创作里,前后4本的《暮光之城》系列小说,第一本有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的影子,第二本《新月》犹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吸血鬼版本,第三集《蚀》参照了埃米莉·伯朗特的《呼啸山庄》,而完结篇、也就是《破晓》则有莎士比亚巨作《仲夏夜之梦》的影子。史蒂芬妮说,我的小说“是生命,不是死亡;是爱情,不是情欲”。21世纪的新作家,回到古典小说,套上了吸血鬼的外衣,掳获千万少女的心。
但是,光有文笔与热情并不足够,是现代的文创营销将史蒂芬妮引领到了无可想象的人生高峰。
英国的《哈利波特》从1997年问世之
后席卷全球,美国的小说界与电影界因此热烈地寻找美国版的“哈利波特”,一本以青少年为对象、却能够吸引各个年龄层的读者与观众,没有色情与暴力,却充满奇情幻想、满足人们对于神话故事的期待。
史蒂芬妮的小说草稿出炉前,美国出版业已像雷达般不断向既有的作者扫描,史蒂芬妮登录“作家市场网站”(WriterMarket.com)向15家版权经纪人投稿,14家拒绝或没有回复,但是作家出版社的黎曼(Jodi Reamer)给了她正面响应。黎曼与史蒂芬妮签约之后,就向各大出版公司进行版权招标,在黎曼的营销推介下,吸引8家出版公司竞标;到了2003年11月,出版商力特布朗(Little,Brown and Co)得标,拿了75万美元签约金,签下史蒂芬妮3部小说合约。
史蒂芬妮在2003年6月写出第一章草稿,11月拿到75万美元签约金,前后只花了8个月时间。当然,75万美元签约金要与黎曼分账,但是从零到第一桶金的过程,已经可以看到美国文化产业经营的威力。
接着我们看到出版商力特布朗强大的营销能力,这家公司是媒体巨擘华榭(HacheReBook Group,HBG)的子公司,总部在法国的母公司是法国数一数二的媒体集团。力特布朗1837年成立,经过多次合并,仍维持创办人力特与布朗的名字。这家书商是以法律书籍起家,经过100多年,一直维持高度竞争力,美国媒体龙头时代集团在1986年买下这家百年出版商,2006年时代华纳集团又将整个出版事业卖给法国华榭。
文创营销杰作
创造数十亿美元商机
力特布朗在与史蒂芬妮签约时;已经转型成以青少年书籍为主的书商,对于《哈利波特》的成功模式也掌握得很充分。力特布朗一开始就投入千万美元营销《暮光之城》,因为从营销与财务的估算,以500万本为基础销量的小说,光是小说的收入就超过1亿美元,而后续的电影版权、产品授权、纪念品与周边产品的销售,更远超过小说本身的收入。
史蒂芬妮在她自己的官方网站说,一开始昕到75万美元的签约金,她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认为这是个“残酷的笑话”,不相信会有人对一个家庭主妇开这种大玩笑。当时的史蒂芬妮不知道的是,她已经被现代化的文创营销锁定,成为一个产值数十亿美元生意的发起人。
完成《暮光之城》系列小说后,史蒂芬妮还有许多新构想,包括一个称为《夏日之屋》的鬼故事、一个回到过去的时光机故事。已经发大财的史蒂芬妮,并没有太大改变,除了多了一些漂亮衣服、买了一间新房子、原本当会计师的先生辞去工作专心在家带3个小孩外,史蒂芬妮仍是那位笃信摩门教的乖女孩。
谁说乖女孩不会发财?
(摘自台湾《今周刊》)(编辑,袁红)
在全球影迷期待下,《暮光之城》第四集《破晓》全球热播,票房大卖。《暮光之城》作者史蒂芬妮从平凡家庭主妇成为畅销作家,创造出庞大商机,简直就是《哈利波特》作者J.K.罗琳的翻版。
有一位很乖的美国女孩,她不抽烟也不喝酒,在学校认真念书,21岁就嫁给男友,连续生了3个小孩,成了全职的家庭主妇,唯一做过的工作是地产公司的接待员。
30岁那年,乖女孩做了一个梦:单纯、没有企图心的小女孩,爱上了一个吸血鬼,这个吸血鬼很帅,也很爱这个女孩,但总想要吸她的血。乖女孩决定要写下这个故事,3个月后,她的第一本小说《暮光之城》(Twllight)出炉,然后,这本小说以及接下来的3本续集,总共卖了超过1.2亿册,电影公司拿她的小说拍片,拍了3部电影,票房卖出18亿美元。
乖女孩今年37岁,她变成非常有钱的成功妇女,《福布斯》估计她的身价超过1.3亿美元。这位名叫史蒂芬妮·梅尔(slephenie Meyer)的美国女孩,是当今最令人称羡的灰姑娘传奇,大家拿她与《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相提并论。
摩门教徒
不抽烟不喝酒不看限制级电影
史蒂芬妮的《暮光之城》,小说、电影的数量,乃至个人的财富累积,虽然都不及《哈利波特》,却一点也不折损史蒂芬妮的传奇性。
当然,史蒂芬妮更以自身的经验证明,成功的女性小说家不一定要反叛社会,不一定要忧郁,不需抽烟酗酒,更可维持美好婚姻。
史蒂芬妮出生美国东北部新英格兰的康涅狄格州,后来父母亲搬家到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她的家庭是摩门教的信徒,因此高中毕业后。史蒂芬妮就进入摩门教圣地盐湖城的杨百翰大学就读。她坚守摩门教戒律,不抽烟也不喝酒,不看限制级的电影,连打打杀杀的片子都让她觉得不舒服。
史蒂芬妮不只不看限制级电影,严格说来,她连吸血鬼小说都没看过。大学念的是英文系,喜欢的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汀的小说,她说自己“从小就喜欢读小说,越厚的书读得越起劲,而且每年都情不自禁地将简·奥斯汀的小说重读一遍”!所以,她的第一本小说《暮光之城》,男主角虽然是吸血鬼,但是整部小说其实是一本现代版的古典罗曼史。她的小说没有剧烈冲突、没有性爱场景、男女主角都不喝酒,就像当年的琼瑶小说,说的是青涩少年纯纯的爱。
《暮光之城》的对象就是十几岁的少女。女主角贝拉(Bella Swan)是个再平凡不过的女生,她对自己缺乏信心,而且是个“麻烦事吸铁”(adanger magnet),倒霉事如影随形跟着她;与离婚的父亲住在偏僻的华盛顿州福克斯小镇时,遇到大帅哥爱德华(Edward Cullen)。爱德华非常神秘,住在人烟罕至的森林,贝拉爱上了爱德华,而且意外发现爱德华全家都是吸血鬼;还好,这个吸血鬼家庭以动物的血来代替人血。
史蒂芬妮打造出与众不同的吸血鬼帅哥,英俊、善体人意、有特异功能“读心术”;而其高瘦的身躯、炯炯有神的目光、极为苍白的肤色、配上红润而薄如刀片的嘴唇,很快掳获成群少女的心。
古典小说变身吸血鬼
75万姜元签约
热爱小说的史蒂芬妮,把她读过的古典小说安插到吸血鬼创作里,前后4本的《暮光之城》系列小说,第一本有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的影子,第二本《新月》犹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吸血鬼版本,第三集《蚀》参照了埃米莉·伯朗特的《呼啸山庄》,而完结篇、也就是《破晓》则有莎士比亚巨作《仲夏夜之梦》的影子。史蒂芬妮说,我的小说“是生命,不是死亡;是爱情,不是情欲”。21世纪的新作家,回到古典小说,套上了吸血鬼的外衣,掳获千万少女的心。
但是,光有文笔与热情并不足够,是现代的文创营销将史蒂芬妮引领到了无可想象的人生高峰。
英国的《哈利波特》从1997年问世之
后席卷全球,美国的小说界与电影界因此热烈地寻找美国版的“哈利波特”,一本以青少年为对象、却能够吸引各个年龄层的读者与观众,没有色情与暴力,却充满奇情幻想、满足人们对于神话故事的期待。
史蒂芬妮的小说草稿出炉前,美国出版业已像雷达般不断向既有的作者扫描,史蒂芬妮登录“作家市场网站”(WriterMarket.com)向15家版权经纪人投稿,14家拒绝或没有回复,但是作家出版社的黎曼(Jodi Reamer)给了她正面响应。黎曼与史蒂芬妮签约之后,就向各大出版公司进行版权招标,在黎曼的营销推介下,吸引8家出版公司竞标;到了2003年11月,出版商力特布朗(Little,Brown and Co)得标,拿了75万美元签约金,签下史蒂芬妮3部小说合约。
史蒂芬妮在2003年6月写出第一章草稿,11月拿到75万美元签约金,前后只花了8个月时间。当然,75万美元签约金要与黎曼分账,但是从零到第一桶金的过程,已经可以看到美国文化产业经营的威力。
接着我们看到出版商力特布朗强大的营销能力,这家公司是媒体巨擘华榭(HacheReBook Group,HBG)的子公司,总部在法国的母公司是法国数一数二的媒体集团。力特布朗1837年成立,经过多次合并,仍维持创办人力特与布朗的名字。这家书商是以法律书籍起家,经过100多年,一直维持高度竞争力,美国媒体龙头时代集团在1986年买下这家百年出版商,2006年时代华纳集团又将整个出版事业卖给法国华榭。
文创营销杰作
创造数十亿美元商机
力特布朗在与史蒂芬妮签约时;已经转型成以青少年书籍为主的书商,对于《哈利波特》的成功模式也掌握得很充分。力特布朗一开始就投入千万美元营销《暮光之城》,因为从营销与财务的估算,以500万本为基础销量的小说,光是小说的收入就超过1亿美元,而后续的电影版权、产品授权、纪念品与周边产品的销售,更远超过小说本身的收入。
史蒂芬妮在她自己的官方网站说,一开始昕到75万美元的签约金,她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认为这是个“残酷的笑话”,不相信会有人对一个家庭主妇开这种大玩笑。当时的史蒂芬妮不知道的是,她已经被现代化的文创营销锁定,成为一个产值数十亿美元生意的发起人。
完成《暮光之城》系列小说后,史蒂芬妮还有许多新构想,包括一个称为《夏日之屋》的鬼故事、一个回到过去的时光机故事。已经发大财的史蒂芬妮,并没有太大改变,除了多了一些漂亮衣服、买了一间新房子、原本当会计师的先生辞去工作专心在家带3个小孩外,史蒂芬妮仍是那位笃信摩门教的乖女孩。
谁说乖女孩不会发财?
(摘自台湾《今周刊》)(编辑,袁红)